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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孛日铁赤那 (第1/2页)
第二天他俩起了个一大早,忽必烈哈欠连天还想往被窝里赖,被苏喆捏住鼻子喘不过气来挣扎了几下没躲过去,才认命的爬起来。 苏喆把衣服递给他,“今儿早晨想吃什么?”忽必烈打着哈欠伸了个懒腰,又坐在床上愣了一会儿神儿,“我想吃肉夹馍。”苏喆翻了个白眼儿“昨天没做馍,换个别的。” 忽必烈一边往身上套衣服一边说“那,三明治?我想要多加一个煎蛋还要辣椒酱。”苏喆了然的点点头。 照例先出门喂翠花和小黑,然后拿出个平底锅拿出一包土司面包,鸡蛋,火腿,千岛酱,甜辣酱,生菜,西红柿。面包片鸡蛋和火腿放在锅上煎烤,煎这些的时候把西红柿和生菜洗了,生菜切丝西红柿切片。然后面包片上刷酱,放一层别的就刷一层酱,最后把另一片面包盖上,香甜可口的三明治就做好了。 翠花现在已经不下奶了,苏喆就酸奶牛奶轮流给忽必烈安排上,忽必烈其实更喜欢喝酸奶,但是苏喆觉得牛奶营养价值更高。他现在各种奶的库存还有不少,只不过为了长远考虑,以后还是得买点母羊。 吃好早饭以后两个人就去地里除草了,除草这事儿还算容易,贴着草根一割就行,只不过要小心不要割到秧苗。三亩地没那么快弄完,把菜地里的弄好了差不多都上午七点半多了。 等日头再大赶路就晒了,给小黑喂了足够的水,因为要出远门,忽必烈把钱匣子都抱着了,因为财不外露,他还提前数出来十枚铜钱。把羊皮囊捆扎在小黑背上,两个人骑着小黑溜溜哒哒就上路了。 因为是初春,即便这里是戈壁滩,还是到处都绿意盎然。还有一些麻雀叽叽喳喳的到处飞,偶尔还能碰到裹着袄子出来放羊的牧民,越靠近滕格部落遇到的人也就越多。有巡逻的,有各种部落过来买水的,还有带着孩子出来散步的。 一下子整个戈壁滩都活了一样,马匹统一拴在部落外面,夹着羊皮囊往河边走,突然两个脸上挂着高原红头发扎成小揪揪的小孩儿嬉闹着撞在了苏喆的大腿上,顺势就抱住了苏喆的大腿,“嘻嘻嘻,大哥哥真好看!”“是我先看到大哥哥的!大哥哥是我的!”说着两个小孩就你推我一下我推你一下,后面传来一声怒吼“阿斯根!阿希格!你们两个小兔崽子给我过来!”然后两个小孩儿就被一个胡子大汉拽着耳朵拎走了。 苏喆看了一眼忽必烈,发现他正在满脸羡慕的看着那个胡子大汉,他伸手捅了通忽必烈“诶诶诶看啥呢,眼睛都直了。”忽必烈收回眼睛以一种怒其不争的眼神瞟了苏喆一眼,苏喆那叫一个满头雾水。 然后两个人居然在滕格部落里看到一个熟人——贺知松。贺知松正在拉扯一个高大粗犷的北族雌子的袖子,看样子那个雌子比忽必烈年纪还要大几分,他俩看热闹不嫌事儿大的凑了过去听了一耳朵。 这两个土包子有所不知,其实这来福商行是个挺大的商行,这商行啊,他姓贺。贺知松正是来福商行掌柜的二儿子,本来以他的地位,走商肯定是不用的。 问题就出在半年前,贺知松被人暗害,差点死了,被一个来游历的北族雌子孛日铁赤那给救了,这孛日铁赤那是个已经三十来岁的丧偶北族雌子,还没生过娃,结果一来二去两个人喝多了就睡了,然后还特别巧的怀孕了,当然贺家肯定是不同意贺知松娶这么一个异族大老粗的,人家孛日铁赤那也不稀罕嫁,直接带着球跑了。 贺知松这次来就是希望孛日铁赤那跟他回去。但是孛日铁赤那偏不,“贺知松,你是个成年人了,你家里人希望你能娶一个贤良淑德的中原雌子过日子,你就不要再纠缠我这个老雌了,而且你也知道,我之前也嫁过人,我们真的不合适。” 贺知松眼圈红的像是要滴血“你跟我睡觉的时候怎么不说不合适!你摸我男根的时候怎么不说不合适!我看你就是睡了我,有了孩子,目的达到了,你就想跑了!孛日铁赤那!我告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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