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路口出个程咬金_1、口人放火,天经地义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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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口人放火,天经地义 (第1/1页)

    很少有人会记得自己一岁时发生的事情,但是龙玉成记得。

    当他还在襁褓中的时候,他的母亲就抱着他看他父亲斩杀各路强盗土匪,最后在某一天被这些匪徒算计,落入了十死无生的陷阱里,从此音信全无。他娘死前最后一句话就是:“玉成,你也要当个像你父亲一样的大侠……”

    二十年过去,三十二岁的龙玉成终于成为了天下第一剑客,也当了天下第一的大侠。

    他习惯了在朝露还没蒸发前的清晨练剑,然后用冰凉的井水冲去一身的汗,在晨光中就着香茶吃下两块糕点和两个鸡蛋,打开家门迎接第一个找上门来的宵小贼寇,或者想要一战成名的年轻人。

    对于前者,龙玉成会好脾气地听完他们的开场白,然后一剑送他们归西。

    对于后者,龙玉成会好脾气地听完他们的开场白,然后打得他们哭着回家找娘亲。

    龙玉成是个好人,应当一生顺风顺水。

    今天他也一样,吃过早饭以后让婢女打开了大门,就睡在门外的壮汉一下子跳了起来,双手举着两把大刀,大步跨来,嘴里还说着经典台词:“龙玉成!老子是来口你的!”

    等会。

    龙玉成温文尔雅的笑容僵硬了一下,旋即露出了疑惑的神情,“你是来做什么的?”

    “老子当然是来口你的!”壮汉丝毫没发现自己说的话哪里不对。

    “来做什么?”

    “口你啊!你烦不烦,问这么多遍!”

    龙玉成上下打量了一下面前的壮汉,不着痕迹地并了并腿,然后对身边婢女说:“他刚才……”

    婢女:“他说他是来口公子的。”面色如常,丝毫没有古代封建妇女一听到黄段子就脸红害臊的样子,正直到龙玉成都以为自己不正常,把杀和口的意思记反了。

    让对手等待太久是很不礼貌的,幸好对面也没打算多等,见龙玉成不拔剑,便自己举着双刀砍了过来。

    “龙玉成,看招!”

    手起,剑落。

    壮汉呆呆地跪坐在地上,他的脖子上多了一点殷红,宛如在寒冬里的红色腊梅,从花蕊中涌出点点鲜血,象征他的生命凋落。

    龙玉成手中没有剑,他长发披散,手中夹着一根普通的木质发簪,尖端还残留着一点朱红。

    “下一个。”他的声音淡淡的,就如同天上挂着的月。

    最近龙玉成很苦恼,不知道为什么,在他耳中的“杀”都被自动替换成了“口”。别的还好说,卸磨口驴也太恐怖了点。

    他自然有去看过大夫,大夫说他的耳朵什么问题都没有,叫他压力不要太大,他看好他哦。

    龙玉成想,可能的确是身为大侠的身份让自己太过专注于维护正义,在婢女和大夫的建议下,他决定离开庄园,去各地旅游放松一下。

    于是龙翔庄的门口挂上了一个告示:主人出门散心,归期不定。

    千里迢迢慕名而来的观光客们纷纷扼腕叹息,要求退钱。

    这时龙玉成已经骑着快马向着南方跑去。

    他喜欢南方,没那么冷,很湿润,美人也多,菜肴也精致。最重要的是南方没有那个臭傻逼。

    他第一次见到那个臭傻逼的时候还只有十八岁,臭傻逼千里迢迢从大漠来到中原,奸淫掳掠做了一半,杀人放火样样都干,那立志成为天下第一大侠的龙玉成怎么能忍,追了他一路,最后却败在那人手里。

    那个人笑眯眯地说:“欠债还钱,你欠我一条命,不如就用你的鸡巴来还。”

    龙玉成大惊失色,以为自己要和自己的亲兄弟说永别了,都已经想到自己去皇宫当差该分在哪个娘娘手下时,那个人拉下他的裤子,口了他。

    这里真的是口。

    龙玉成想,自己的心理压力有一大半都来自抵抗那个臭傻逼。

    他和臭傻逼纠葛了十年,不是在打打杀杀就是被臭傻逼按住口了,在他二十八岁生辰的时候,臭傻逼终于露出他的真实面目,用自己的直肠强奸了他,然后就像他那个据说是大侠的父亲一样,轻飘飘地消失在了他的生命里。

    他找了他三年,后来想通了,有些人也许就是这样,相遇太早,缘分太浅。

    臭傻逼除了名字什么也没给他留下。

    千欢。

    臭傻逼叫千欢。

    他们第一次做爱就是在合欢树下,那天晚上的星星特别好看。

    第二天千欢就走了,从他走后下了十天大雨,龙玉成再也没看到过那么好看的星星。

    第一次动手时千欢问他:“杀人有什么错么?”

    龙玉成想,现在他要是再听到那句话,可能就是“口人有什么错么?”

    有,你只准口我。

    千欢的笑脸最近都有些模糊了,龙玉成知道男人一年不如一年,不知道会不会在某一天,他就会最后一次想起千欢。

    口一是为罪,口万即为雄。口得九百万,是为雄中雄。

    龙玉成骑在马背上,颠簸的时候忍不住抬手擦了擦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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