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不解封的档案_第三百六十章 攻桐城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三百六十章 攻桐城 (第3/7页)

   刚刚才攻进黄梅的鬼子不再继续向广济进攻了,

    第六师团现在把主力紧急调派到宿松。

    它要防备着特种旅这支尖刀把它的后背捅穿。

    鬼子在宿松大举增兵,

    茅文星看在眼里,记在心里,汇报到林凡这里。

    听到第六师团竟然在宿松沿公太湖到黄梅公路构建了层层阻击阵地。

    林凡也有为难了:

    阵地战,就是消耗战。

    特种旅不是国军,

    拼消耗林凡是不愿意的。

    从茅文星侦察到的情报来看,

    鬼子的主力部队已经转移到了宿松这里。

    林凡把这个情报向第五战区报告,

    请求第五战区派出队伍进攻黄梅,

    收复失地,同时压缩第六师团的活动空间。

    特种旅在正面拖住鬼子的主力,

    第五战区在后背给鬼子插刀,

    等到双方把鬼子包围在宿松的时候,

    再发起总攻,争取把鬼子从宿松赶走,

    这样就能够把长江北岸的鬼子全部驱逐,

    也就能够让北岸保卫武汉的最后一个长江要塞田家寨稳发泰山了。

    林凡的这个计划非常好,

    第五战区的代长官白崇禧也非常认同。

    但是第五战区布置在广济的队伍都是从黄梅、太湖、潜山一路撤退回来的,

    各部队都在休整,根本就无力反攻。

    这就尴尬了!特种旅的反攻计划也就此搁浅。

    稻叶四郎师团长计划在太湖、潜山彻底歼灭特种旅的计划,

    刚刚提交上去,第一个看到的是第十一军司令官冈村宁次。

    它看到是特种旅、林凡,了解到这个人是句容根据的主要建立者。

    立刻就同意了这个计划。

    这个计划又报到了华中派遣军司令官烟峻六手里,

    它一看到特种旅、林凡这种敏感字眼的时候。

    立刻就紧张起来,当它看到第六师团的计划时候,

    立刻指出计划中的不足之处。

    太湖、潜山北依大别山,特种旅是一支特别擅长游击战的队伍,

    就算是战事不利,他们也能够窜入大别山。

    并且第六师团的力量也不足以全歼特种旅,

    至少需要第十一军集中三到五个师团,才有这种可能。

    烟峻六司令官对特种旅的恨意,那可是比天还高,

    比海还要深。

    不过它更清楚这支队伍的战斗力。

    烟峻六说的实话,结果无论是第十一军司令官冈村宁次还是第六师团长稻叶四郎都觉得自己受到了侮辱。

    稻叶四郎师团长决定从宿松反攻太湖,好好打一打烟峻六这个糟老头子的脸。

    一九三八年八月六日晨:

    叶大胆指挥着六团向十里外的桐城进军。

    按照计划:一营担任主攻,攻城城东。

    二营担任辅攻,进攻城北。

    三营、担任预备队。

    火箭炮和高射机枪都布置在城东。

    六团从早晨六点出发,十里的道路一个半小时就到了。

    城外出现国军的消息,让守城的加藤直树大队长震惊了。

    它虽然对城东加派了人手,

    实际上却没有受到进攻的心理准备。

    因此在桐城外围并没有布置防御阵地,

    这也是为什么六团直接就插入到城边边上的原因。

    不过鬼子的兵力不足,它们在占领之后的县城大多数都是这样子防守的。

    只守县城!

    小野寺雄中队长虽然也震惊了,

    但它还是冷静地命令着矢田有志小队和王得才伪军中队在城墙上防守。

    它这个中队和贺家才这个伪军中队留在城下做预备队。

    这样的安排没有问题,

    按照它们跟国军作战的经验,

    国军攻坚往往是老虎抓刺猬,根本下不了手的。

    一营长季飞驰站在千米之外,

    看着桐城城墙上面的鬼子、伪军。

    双方距离还远,

    那些鬼子、伪军们还非常嚣张地在城头上眺望着。

    特种旅已经攻下太湖、潜山的消息,

    鬼子并没有向全军传达,

    这种有损形象的消息,鬼子是从来不会让基层士兵知道的。

    城墙上的福寿骏一上士看着城外的国军士兵,

    有些不解地问道:“我军都占领了黄梅,已经在攻打广济了,

    这些国军是从什么地方钻出来的?”

    在它身边同样对前方真实战况一无所知的上户太郎上士笑着说道:

    “这可能是那一支在徐州大战后掉队的队伍,

    他们以为前线吃紧,我们在后方城市里面的兵力少,

    前来捡便宜的。”

    “他们这下子可是踢到铁板上来了。”矢田有志小队长同样笑着说道。

    它对自己的队伍有绝对的信心,

    特别是在桐城这里,有两个大队的兵力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