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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7 (第1/2页)
腿能是好的吗?我这腿要是好的,那群不肖子孙不得把我就地给捆了?”老头一摇一摆在桌边坐下,一抬头看见随随便便挂在灶台边的小布包,随即目光便转了过去,别说表情了,连说话语调都没什么变化。 文臻也仿佛并没看见,好脾气地把饭端上来,头一抬,心中忍不住“哟呵”一声。 这哪是老妇人哪。 这是人妖哪。 鬓边一朵海棠花就不说了,海棠花配碧玉簪也不说了,一张面盆大脸也不说了,可这大脸上,粗眉广额,嘴大如瓢,红红的胭脂吊着鱼尾纹四处迸射的眼角,厚厚的脂粉夹在深深的皮沟里,眨眼抬眉都簌簌往下掉,周星星家的如花妆容效果都没这惊人。 文臻觉得自己手里的碗在颤抖,一定是它抵受不住想自杀。 当“老妇人”一脸不耐烦地一伸手把头发连同海棠绿叶的发髻抓下来,露出光可鉴人的秃顶的时候,她觉得自己何止是碗,世界观都想自杀了。 你说礼教森严的封建社会,怎么会连异装癖这种设置也有呢? 还没等她表示一下复杂的心情,老家伙一抬头看见她端的小碗,白眼一翻,嚷嚷:“这么小的碗怎么够吃?”抬手就拿了一个巨大的汤碗,把锅里的饭一股脑都盛了,堆得岗尖。只给文臻留了半碗饭的量。 文臻还没坐下来,老家伙已经落筷如风。 “好猪蹄,表皮软糯弹牙,瘦肉香嫩,蹄筋滑润,啖肉尽而香气犹存唇舌之间,猪蹄的腴美和筋道尽在其中。” “好青椒鸡蛋,青椒脆爽,鸡蛋鲜嫩,微辣香咸滋味饱满,小菜可见大心思。” “好猪肝!猪肝嫩滑是为君,菌笋之鲜便如臣,君臣相济,妙味天成。” “好豆角,豆角久煮显老,少煮带毒,能将豆角制得这般清新脆鲜,微甜回甘,火候之道,已臻大家。” 一顿饭就听见他巴拉巴拉说话,还不影响吃饭。速度极快,文臻这边饭才吃三口,他老人家已经搁了筷子。 不过他并没有像那些初尝文臻厨艺的人,吃得盆满钵满,相反,他每样菜也只吃几口,饭更是只选了最为香软的部分浅尝辄止,吃饭时的速度和优雅不成正比,形体和胃口也不成正比。 吃完筷子一丢,喝道:“上茶!” 文臻头也不抬,递给他一碗……米汤。 老头一顿,若无其事接过,如品茶一般,从容啜饮一口。 他还真认认真真喝了三口,才开始……吐槽。 “猪脚近骨处肉微紧,应该有短暂窖藏,不是今日刚刚屠宰。” “豆角有几根微韧,应该是昨日午后采摘。” “青椒应该是城西白头山附近土地所种,此地土力略薄,种出的青椒辣度有余水分不足,不如城南我们家那块地种出的青椒多矣。” “至于鸡蛋……如果那鸡能喂点松子那就更好了。” “唔唔。”文臻随便点头敷衍他。 “吃饱了,我走了。”老头起身,目光在小布包上扫过,似乎想说什么,但终究没有说,坦然向外走。 文臻没起身,笑眯眯挥挥手,“拜拜。” “拜拜什么意思?” “再见的意思,但一般其实表示的是最好再也不见。” “只要你不开伙就行。” “闻家这种厨王家族,会克扣你老人家的伙食?” “世间万技,需要的都是全心浸淫心无旁骛,一群沉浸在争权夺利中的人,能有多少心思琢磨出精彩绝伦的菜来?”老头呵呵一笑,“今晚这顿,已经是自从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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