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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十章徐霞客蓝田游记 (第1/3页)
李自成灰溜溜的离开了,大荔县,白水县,以及周围几个被祸祸的县城,立刻成了蓝田县的目标,蓝田县的界碑以一日三十里的速度飞速推进,很快整个渭南地区都是李朝生的地盘了。 大军凯旋,李朝生在蓝田大营内进行了一场盛大的庆功宴会,各大军团都受到了表扬,一时间所有人都得到了应有的奖励。 有功之臣,该提干提干,该发奖金发奖金,该表彰表彰。 大会结束后,军队就开始进入休整期,同时整个蓝田也进入了高速发展期。 这一日,蓝田来了一个男人,男人身穿儒生服装,一副风尘仆仆的样子,脖子上挂着一个奇怪的黑匣子,这东西叫做照相机。 男人来到蓝田眼睛就不够看了,一路之上看着蓝田新修的水利,还有田地里郁郁冲冲长着叫玉米的作物,男人感慨不已。 蓝田县人现在种玉米比土豆与地瓜都多,原因也很简单,相比于土豆地瓜,玉米更像是粮食,尤其是玉米磨成粉之后,制作的玉米糊糊,味道更好,是蓝田人现在重要的主食。 地瓜,蓝田人也在种,不过早就不是主要作物了,那东西很甜,烤着吃很好吃,可是不能当主食,这东西吃起来老放屁贼臭,这就很过分了。 而且地瓜发甜,佐菜肴吃不是很好吃的样子,因此大家伙种地瓜除了少量的留存之外,其余的全都卖给了官府。 官府收购地瓜,甚至允许百姓用地瓜当粮食交税,不过比交玉米,交麦子量大不少,而官府买了地瓜之后,就开始往外卖,蓝田是不缺粮了,可是陕西缺粮,山西缺粮,周围很多地方都缺粮。 地瓜价格虽然不如麦子,可是架不住量大啊,因此地瓜成了蓝田县对外贸易的主要食物,而且价格还很便宜,相对于麦子,稻米之类的,所以百姓们也常买地瓜充饥。 另外蓝田的各大工地,地瓜是主食,当然每过七天可以吃一顿白米饭或者白面膜,这是李朝生的恩典。 男人一路看着蓝田的风光,不由感叹,就算江南富饶之地,跟这里也差不多啊,百姓物阜民丰,当真是一派太平景象。 男人走了一路,到了中午,路过一个村子,村子内炊烟袅袅,男人肚中饥饿,就来到一户正在做饭的人家。 男人来到门口,看到一老者正在院子内翻晒粮食,那饱满的玉米粒黄澄澄的惹人恋爱。 男人这时站在院门口看着老者道:“老人家。” 老者抬头看着男人,尤其是书生打扮,便笑道:“何事?” 这年头读书人的地位还是很高的,没办法这个是百姓们千百年来的习惯,对读书人有着谜一般的崇拜,有道是万般接下品,唯有读书高。 男人这时对老头施礼道:“在下徐霞客,过路至此,腹中饥饿,可否在老丈家买些干粮冲击。” 徐霞客说的很明白,是买干粮,不是要,更不是蹭饭,要知道在现在谁来家里蹭个饭,不叫事,大不了多双筷子,可是在这个年代蹭饭? 谁家有饭给你蹭啊,自己家都不够吃,尤其是陕西,山西等地,有些地方都易子而食了,哪有多余的饭给人蹭,这年代蹭饭是大事。 据说就算是暂时没闹饥荒的省份,姑娘带姑爷回家都不留饭,怕的就是粮食不够吃,这是没办法的事情。 徐霞客走了一路了,对这样的事情看的很通透。 所以他不会傻了吧唧的对老头道:“老人家,蹭个饭啊。” 要是真的这么说,估计对方也会很礼貌的说一句:“滚。” 甚至徐霞客已经做好了买干粮被拒绝,毕竟这年头粮食还是很宝贵的,金银有时候真的不如粮食。 可是徐霞客没想到老头听了这话道:“哦,你是过路的书生吧?” 听了这话徐霞客道:“正是。” 老头道:“行,进来吧,正好饭刚好。” 徐霞客一愣道:“我就买些干粮就行。” 老头道:“没事,进来吧,左右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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