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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替代品 (第2/2页)
现在才敢承认你喜欢他。” 他举杯和路遥碰了一下,声音有些低哑:“来吧,敬我们两个胆小鬼。” 两个胆小鬼的醉酒之夜,姚重完全不知情。彼时他正在陆承安的房子里熬着一锅青菜粥,陆承安倚在厨房门框,懒洋洋调侃道:“把你娶回家算了。” 姚重斜睨他一眼:“别了,到时候我俩上床前还得为谁上谁下打一架。” 他盛了碗热粥摆上餐桌,然后赶陆承安去冲个澡:“一身酒味儿,去洗干净来吃饭。” 陆承安泡在酒吧两三天,日日醉生梦死。老钱给姚重打电话的时候他还在背景音里撒酒疯唱歌,等姚重赶到,人已经睡过去了。 老钱说:“你再不来,我都怕陆总把自己给喝没了。” 姚重垂着眼睛看了他一会儿,轻轻浅浅叹了口气。 陆承安失魂落魄的原因他们都心知肚明,所以彼此都默契地没有提起。 他有一口没一口地喝着粥,除去涨着血丝的眼睛以外看不出任何脆弱的破绽。陆承安问道:“你和叶已舟怎么样了?” “还好吧。”姚重用勺子把粥搅出个漩涡,“至少我知道他当年为什么排斥我了。他觉得我把他当杨扬的替身。” 陆承安挑了下眉:“你是这么想的?” “当然不是。”他蹙着眉否认,“他和杨扬完全不一样,我不至于连这些都分不清楚。” “只是我突然在思考一个问题。”姚重的表情有点茫然,“我为什么会亲他后腰呢?” 姚重的厨艺一般,青菜粥也就普普通通的味道。但陆承安有几天没好好吃些热的了,他扫空手里的一碗后,又起身去盛了第二碗。 晶莹剔透的米粒滚落进瓷碗里,陆承安敷衍地回着:“想亲不就亲了。” “我不是这个意思。”姚重用手撑着自己的太阳穴,“我一直认为,我喜欢过杨扬,只是后来不喜欢了,又喜欢上了小舟。但是他提起后腰的那个吻时,我突然回忆起,我亲杨扬的后腰是有原因的。” 咩咩的后腰有颗痣,放在当时,无论是从以诱骗为主题的剧情出发,或是从一部影片的唯美程度来讲,舔吻那颗痣的镜头都将会创造出一个更有韵味的意境。姚重这么想,所以这么做了。 “但是我亲小舟的时候,脑子里是空白的。” 叶已舟的后腰什么都没有,但姚重垂眼看的时候却觉得前所未有的漂亮。他落下的那个吻无关外界任何因素,仅仅是因为,露出那片肌肤的是叶已舟。 陆承安被他说得头晕,忍不住开口接道:“你到底想表达个什么意思?” 姚重眨眨眼:“我的意思是,有没有可能我就没喜欢过杨扬。” 他说出这句话的时刻太突然了,陆承安被粥呛了一口,姚重自己也像是被空气呛了一口。 但很快他就正色道:“我说认真的,我想这个问题想了好几天了。最早我被杨扬吸引,很大部分原因来自于他所展现的外在。我对他的追求也始终保持在我可控的范围里,不会太激进,也不会太隐蔽。” 他对咩咩不急不躁,永远保持着游刃有余的态度。他们之间从不明言喜欢,只是顺理成章地社交闲谈,顺理成章地交换姓名,然后顺理成章地送花约饭。 他不逼咩咩给他答案,咩咩就真的没有给过他明确的答案。 姚重总把这种情感定义为成年人清醒又克制的喜欢,可当叶已舟红着眼眶说他后腰没有痣的时候,姚重忽然在想,喜欢真的能克制吗? 就像他明明为了追叶已舟做了长远的规划,但从真的遇见本人的那刻起,他会吃醋,会生气,会心疼,会把人做得下不来床,会急躁到搂着人一直说那句“我喜欢你”。 在叶已舟面前,他变得一点都不像他了,可正因如此,他才变得是他了。 姚重一字一字地下着定义:“爱是失控。” 陆承安的表情变得恍惚起来。他搅拌着碗里的粥,看里面裹着的热气一点点升起。 半晌,他喃喃道:“你说得对,爱是不可控。” 姚重也讲不清他到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上叶已舟的。也许是他们第一次见面;也许是他们第一次做爱;也许是叶已舟第一次给他送饭;也许根本就没有什么特定的时间点,只是叶已舟凭借自己玻璃一样透亮的心一点点磨开了姚重的防线。 不过他太笨了。 他性经历得太多,爱经历得太少,活了快三十年,人却依旧蠢笨,如此浅显易懂的结论,他多花了好几倍时间才看明白。 ——他明明很爱叶已舟。 ——他明明只爱叶已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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