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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千帆已过 (第1/2页)
不到百根烤串硬是让三个人吃到凌晨一点。 Lawrance醉得不省人事,说什么也不肯回家,郑斯安和秦之烨只好一边一个架着他,把人送到附近的酒店。 秦之烨也喝了两瓶啤酒,不算上头,初春的冷风吹几下,就把他激得清醒过来。 气温比白天低将近十度,郑斯安调高车内的暖风,还把后座留着的毯子盖在秦之烨腿上。秦之烨懒洋洋地窝在副驾驶位里,睡意渐浓。 见他上下眼皮开始打架,郑斯安问:“其实我一直挺好奇,你和Lawrance是怎么认识的?圈内前辈引荐吗?” 秦之烨眯着眼睛,神情略微恍惚,“算是……也不是。” “哦?这么复杂啊。”郑斯安笑起来,尽量小幅度地打方向盘,怕车子颠簸会让秦之烨想吐。 秦之烨向右歪着身子,额头轻轻抵住车窗。他甚至能感觉到玻璃随着车轮转动发出的震颤,从皮肤传至颅骨,一路而下,最终敲在心尖上。 “其实我们很早就认识了。七年前的某天,大概也是这个时间,我爬上露江桥的护栏,想要自杀。”秦之烨谈及生死的语气平淡无奇,仿佛与决定晚餐菜式时的发言无异,“他那天晚上和他爸吵架,被赶出门,正好把我救下了。” 途经正在施工的市政大楼,白天里被风沙扬起的碎石散落在柏油路上,车子碾过就是成串的颠簸,连带着将郑斯安的心也揪了起来。 “可以对我讲讲为什么想要结束生命吗?”思量再三,他试探性地问。 秦之烨拍了拍自己红润微热的双颊,深深叹气,垂着头沉默不语。 当郑斯安以为他已醉酒睡着时,秦之烨重新开口说道:“我有个妹妹,叫婉涵。她十五岁时得了白血病,我为了筹钱所以入行拍GV。当时是新人,能拿到手的片酬也少得可怜。” “我拍了第一部戏之后,有个富二代想要追我,说如果我跟他谈恋爱的话,婉涵的医药费他可以全包。” “当时我怕是真的鬼迷心窍了……我一点也不喜欢他,可还是为了钱答应和他相处。” 说到此处,秦之烨的声音开始哽咽,“我答应他的那天,他就给我的卡里打来二十万,正好够婉涵骨髓移植的费用。” “可是……” 郑斯安听得心痛,停下车,抽出纸巾替秦之烨擦擦红肿的鼻头,“不说了,难过的话我们就不说了。” 秦之烨摇头,握住郑斯安的手,“我还是说出来吧,会好受一点,不然好像我总有事情瞒着你,不踏实。” “我们约会了几次,仅限于五次牵手、三个拥抱和两回接吻。我为什么会记得这么清楚呢,因为当时他对我做的每一件事我都会记在日记本上,这是我付出虚假感情和身体赚来的钱,每一笔都刻着我的无耻和肮脏。” 郑斯安揽住秦之烨的肩膀,怜惜地用脸颊贴住他的额头,“你不脏的,哥哥,一点都不脏。” 秦之烨的泪蓄在眼眶,无声滴落,“他家里很快知道了我们的关系,他妈妈把我拍GV的事情直接捅到的学校,说我是下贱的婊子,卖肉还不忘勾引她儿子。后来我被学校开除了。” 父母车祸去世后,秦之烨为减轻家里的负担在高中跳了一级,二十一岁就读到大四,被开除时他还有八个月就能顺利毕业。 “再后来,我妹妹没能熬过手术后的排异反应,去世了。” 听完秦之烨的陈述,郑斯安久久无言。他就这样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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