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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起昨夜,情不自禁自慰 (第2/2页)
板出神。 “让徐凯鸿以臭了名声的方式去死。”是简烨要求阮之安做的第8件事。 其他7桩罪孽就不说了,总之每做一件事就要像坐牢一样被困在这间公寓里一段时间,不得出门。 的确,阮之安这样匿身销户的人用起来顺手,只要不现身绝对不会有人查到他头上,且就算哪一天死了,也只会像拔掉了角落缝隙里的野草一样,无人问津。 阮之安没资格不满,毕竟这是他自己选择的“报恩”方式。 当初阮家破产,父母接受不了天价的债务,在别墅里放了一把火选择自杀。 阮之安回来看见火势本想冲进去救人,没料想讨债的人突然出现,将阮之安拖住狠打了一顿,随即将满身是伤的他丢进了蔓延的大火中。 若非阮之安想活着的执念够强,硬生生爬到了门外,又恰逢住在附近的简烨开车路过,否则他也得跟着父亲母亲一起去了。 简烨妥善安葬了阮之安的父母,又替活着的阮之安隐藏了身份。那天之后,所有人都以为这一家三口烧成了灰,再不会有人寻阮之安的麻烦。 简烨赋予了阮之安新生,此恩大过天。 阮之安有恩必报,答应替简烨办10件事,无论多难,哪怕会赔上性命,他都不会推脱。 而简烨也答应阮之安,办完这10件事后,给阮之安一个合法的新身份,彼此以后两不相欠,再不过问。 于是两人签订了协议,若是阮之安完不成交代的事情,视作违约,惩罚程度依照事情的轻重而定。 不过阮之安办事从来没失过手,所以迄今为止“惩罚”两字还是个字面意思。 这样听起来...他和简烨之间与其说是恩,不如说是债,只是“报恩”听起来比还债要好听一些。 至于报恩者对“恩人”产生肖想这件事嘛......那是报恩者自己单方面的事情。 人是个极其复杂的动物,但情感就是每个人的弱处。 尽管阮之安见惯了百态,却仍然没办法做到波澜不惊,而简烨却能随意的控制自我,韬光养晦,掩藏锋芒,让万事万物都心甘情愿被他利用,为他牺牲,简直像神一般强大到无解。 阮之安痴迷简烨身上那种危险的禁忌感,以至于产生了不合时宜却异常强烈的向往。 但他知道自己的心意对于简烨而言就是个屁,简烨就像神明,手掌千峰,眼含万川,受众人叩拜,他阮之安一个微乎其微的信徒算什么呢? 阮之安分不清昨晚是信徒亵渎还是神明施舍,但无论如何他都清楚,能跟简烨站在一起的绝对不是自己这种毫无身份地位的人。 所以...阮之安不得不认同昨晚简烨说的那句——“今晚之后,我和你的关系依然跟照合同按部就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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