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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琳视角 (第2/2页)

为了一个人对抗那么大的黑暗。

    我确实没有再找助理的工作,因为就在我空档期的时候,那个人的助理又找到了我。

    顺其自然的,我成了林乐的生活助理兼合作伙伴。

    这座城市的海边有一栋别墅,旁边有一个精心装置过的工作室,那是林乐新开的,他做配音,只有我们两个人,后来渐渐出名了之后,才又招了几个。但他没让那几个人来过这里。

    林乐的头发渐渐蓄长,男生女相的样貌变得更加雌雄莫辨的精致。他身上褪去了属于年轻人的那种锋芒,转而一层柔和的光。细腻舒和,无尘无垢,我很长一段时间不敢离他太近,总觉得会玷污他。

    他已经被那个人养的极其娇贵,那双手白细如玉,甚至有甚于。皮肤光滑没有一丝瑕疵,由内而外的生出了一种贵气。脚上经常是软底的短靴,夏天时才会发现就连那双脚,也被养得珠圆玉润软糯娇柔。他好像是从金屋里养出的玉人,一步一移,一颦一动都带着莫名的气质。

    他的身上、脖颈处、手腕处经常会有红痕,我当初以为是因为那个人可能喜欢鞭打,又下手颇狠。

    后来我才知道他如今的身子轻轻一碰就能留下那些痕迹,那天他只不过被话筒轻轻磕了一下手腕,就出现了一片淤青。

    我的生活水平让我难以想象,到底怎样才能将人养的这样娇气,一点磕碰都不能有。

    要不是亲眼见到了,我是不可能相信会有这样金尊玉贵的人存在。

    他和那个人的关系,在漫长的合作工作中,我也知道了。

    他告诉我是那个人将他带出了苦难,教会了他一切,他将那人认作他的父亲。他平和温柔的语气诉说着自己的爱怎样难以启齿的恶心,他对那个人的爱不是单纯的恋人情愫,而是掺杂了一种神秘的带着图腾禁忌般的崇父情结。他迷恋那个人,他喜欢那人将他这样养着,他还说那个人将他做亲弟弟看,永远也不会爱他,但是那个人对他太好了,即使一辈子享受不到爱情,也甘愿假装着去爱他。

    那时我才知道为什么他的后腰有那样五个字。

    他和那个人的关系从没有避着我,似乎很早之前就把我拉到了他们那边,也可能是看透了我不会散播出去。

    那个人经常会来这边的工作室,我见他来就不会再往林乐那边看。那个人并不在意场合,哪怕我这个外人在场,他也可能会对林乐上下其手。 不过他们两个也算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林乐更不在乎了,对他没有一丝反骨。

    那个人几乎将林乐宠上了天,只要他在林乐就不用走路,平日坐的椅子上永远铺着一层厚厚的绸缎软垫(我曾经偷偷搜过,一个几乎得40万),勺子,筷子都是玉做的,就连吃饭时那个人都恨不得给他喂到嘴里。

    我之所以称作生活助理,就是不能让林乐有一丝累着的机会,水得放到手边,筷子要递到手里,话筒得我递,就差翻台词了。

    我似乎从那个人的身上看到了一个人,可以对自己的孩子最好的宠爱程度,但他并不溺爱。林乐的身子越养越娇,但是那个人并不打算让林乐变成一个废物。他没有让林乐停止工作,林乐做配音的同时,还要做他留下的一些计算机的题,我看不懂,那都是密密麻麻的代码,到那时我就得坐在旁边瞪着眼睛,到一定时间,就得让林乐停手休息,那个人怕敲键盘累到他。

    那时我才知道,林乐当演员之前是个学计算机的,当然计算机也是那个人教的。

    “那你为什么要做演员?你有这么精湛的技术,做黑客也比这好吧。”

    林乐当时正背对着我给那个人整理刚刚从英国寄回来的清理好的领带,闻言,一顿,声音轻的有了些飘渺,“当时我怕他忘了我,我得想办法让他一直能看到我。”

    “15岁时他将我带出那座大山,养了我三年,我们又分开三年,小琳,你说...我和他之间能有多少个三年,才能经得起这样的挥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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