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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初恋。我拒绝这么讲,我要说那是我瞎眼看上的第一个垃圾。 他是我的青梅竹马。 没错,是他。 小林建,是个健气的运动男孩。又会打篮球学习又好,长得又清爽帅气,非常受女孩儿们欢迎。 当然,我知道他肯定没我受欢迎,但我最开始仍然很嫉妒他。因为他不用伪装就获得了喜爱。 他是个很蠢笨的人,所以我们从小就玩的很好。不管我怎么欺负他,他那个肌肉脑袋都想不明白,无论我跟父母说隔壁小孩是他弄哭的导致他被组合双打,还是我说他在学校被很多人讨厌才有人揍他,他都恍然大悟的说“原来是因为我才哭的吗?宫酱真聪明,我都没有发现哈哈哈。”“原来是这样,宫酱真聪明,但他们都被我打回去了,下次要和他们说即便讨厌别人也不能打架。” 呵,蠢货。我一度被他的愚蠢搞得又得意又气闷。 得意的当然是他替我承担了不该承担的后果。 比如隔壁小孩是我故意弄坏他的玩具才嗷嗷大哭,比如是我骗了小混混的钱说是受他指使害他差点被打这种事情。 气闷的当然是看不到他含冤受屈、求诉无门的样子而不甘心。 我嫉妒他,当然要他吃瘪我才会爽,但他不仅没有受影响,甚至在这些事情中让我看清他那肌肉脑袋里居然还装着难得的道德感,为此我更是讨厌他。 按照漫画常见套路,我这种恶役最后总是会被蠢蛋感化,陷入自卑的泥潭。 我确实被那家伙吸引了,但是如果说是感化,那简直让我笑掉大牙。 就他? 我喜欢上小林健了,这点毫无疑问。 但不是因为他的道德和品格,而是因为他帅气的外表和性感的肉体。最重要的一点是,他是个会被我耍的团团转的蠢货。 那是很平常的一天,小林健笑的蠢兮兮的勾着我的脖子约我去打球。周围的小姑娘激动的看着我们两个凑近,我不动声色的往小林那里倾斜身体,笑话,像我这种人怎么可能放过明摆着提升人气的机会。 青梅竹马cp能够吸引人气,这是我之所以和蠢蛋走了这么多年的原因。 作为校园王子,我是不会上场去打球的,打得不如运动系好是一方面,一身臭汗影响我的人设也是一方面。总之,我只是静静的坐在场外,摆出一副冷淡的样子等着他打完。这种静默的等待、每天一起回家,对于高中的女生来讲已经是可以直呼好甜的糖了。 但是就是这次,让我青春期懵懂的少男心不小心落在了小林健身上。 无他,他真的太帅了。 高高跃起的身影露出强健的肌肉,腰间的线条、绷紧的小腿、脖间的汗水。 昨天刚刚梦遗的我,一颗躁动的心就被性感的少年引动了。而周围的人显然也发现了他的性感,发出一阵阵尖叫。 我嫉妒的本性挣扎了下,还是被自豪打败了。 糟糕,蠢蛋似乎要翻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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