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分卷阅读121 (第2/2页)
到精彩的地方,表哥心心念念的第一个男人粉墨登场! 表哥的初恋对象叫龙啸云,两人初遇的场景就像话本里描写的那样俗套与美好并存——英雄救美。 林诗音看得俩颊染上了胭脂色,激动的捏紧了绣着兰花的丝帕。 唉,怎么能写的如此露……露骨呢? 羞死人了! 正在自动翻页,只见上面写道: 【李寻欢与龙啸云一见如故,把酒言欢,情投意合,坦诚相见。 二人眼角眉梢,皆透着股情意绵绵,遂结为契兄弟。 眼见李寻欢伤情好转,二人再也按捺不住,行那鱼水之欢。 日日夜夜,逍遥快活。 兄弟俩人好的蜜里调油,日久生情,时常缠缠绵绵到天明。 龙啸云自少年起便闯荡江湖,如今四海为家,居无定所,于是李寻欢提议定居李园。所谓嫁鸡随鸡嫁狗随狗,龙啸云不是女人,没有这种观念。 但是李寻欢是他的心上人,既然是对方的意愿,他当个上门女婿又何妨? 不多日,两人乘坐马车赶往李园。 沿途中,车厢中上演着18x,自是不必多提。】 林诗音看了一眼十一章的彩色配图,又看了一眼彩色配图…… 脸蛋红扑扑的,最后不好意思地低下了脑袋。 表哥美好的身体是龙啸云的,龙啸云高大健壮的身躯是表哥的,她是大家闺秀,不能看这样火辣的画面。林诗音又羞涩又羞愧,她觉得喜欢看表哥感情八卦的自己有些不厚道。 于是,把目光放在了其他书籍上——作为女人必学的技能书。 ,,,,,。 今天也有好多知识要学习呢。 半月后,李寻欢的伤养好了大半。 烈日当头,李寻欢坐在小马扎上晒太阳,全身暖洋洋的,舒服极了。 这时,龙啸云提着一只羽毛斑斓漂亮的大公鸡,脚步生风地走了过来。 李寻欢笑道:“中午吃鸡?” 龙啸云“嗯”了声,放下背篓,“毛豆烧鸡。” 李寻欢自然而然地接过背篓,剥起毛豆。 见他如此识趣,龙啸云满意至极。光吃不干怎么行,他又是救人又是供吃供住,李寻欢为他分忧家务事本就是理所应当的。 李寻欢一丝不苟地剥着毛豆,抽空瞅了眼用热水烫鸡毛的男人,薄唇抿了抿,馋道:“家中还有两坛酒,不如中午畅饮两杯?” 李寻欢不是酒鬼,但是偶尔还是要喝两杯的。 养伤的日子,滴酒不沾,可算憋死他了。 龙啸云开口道:“你的伤……” “好的差不多。”李寻欢忙道:“只喝几杯不碍事。” 龙啸云颔首道:“也行。” 李寻欢唇角一勾,顿时喜上眉梢,手上的动作加快了许多。 看着青年一点小要求被满足便喜不自胜,龙啸云漫不经心地想着,上辈子若是不曾插足李寻欢与林诗音之间的感情,于他们三人而言皆是幸事。 李寻欢和林诗音有情人终成眷属,而他龙啸云或许会娶一个持家有道的贤惠妻子,即便无爱情,也相敬如宾。 他和李寻欢八拜之交,感情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