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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第2/2页)
朱砂:“你还真是怪有趣的。”他笑了笑。 江去川说:“初见你的时候,感觉你长得很清秀,只是这双狐狸眼看着很媚,但我还挺喜欢的,我不认为狐狸是祸患,他们总喜欢把罪过怪在美人头上,不是吗?但我不一样,美人做什么都是对的,所以你那天偷偷去救朗日,我觉得也无可厚非。” 江去川想去碰朱砂的手,朱砂躲开了,他垂下了眼眸,很不高兴的样子:“我还以为你来说什么,原来是想说这种话,我都听腻了。没有百个人说,也有几十个人说。没有一点新意。” 江去川:“我只是实话实说……我真欣赏你,否则我会直接用强的。” 朱砂说:“好吧,既然你这么喜欢我,会告诉我八夫人在哪儿吗?” 图穷匕见。 江去川说:“苗姿丽?就算你能见到她……也会有别人护着她。你杀不了她。” 朱砂:“你分明是不想告诉我她在哪儿。”他的语气带着一点嗔怒,他很会用自己的皮相诱惑男人,也很擅长应对男人。江去川很吃这一套,不过如果是别人效仿朱砂,可能起不了那么好的效果。但江去川也不会白做事,他说:“我要是做成了,你打算怎么样?” 朱砂:“就算没有做成,也可以哦,我可以让你很开心的。” 江去川笑了:“你还真像小狐狸精,不过我知道你喜欢他,就算是这样,我还是会帮你一次。我说过了,美人做什么都是对的。” 朱砂蹙眉,但他也没损失什么。江去川说:“她在良城。” 朱砂:“良城?墨门不也在那里吗?” 江去川:“正是……” 邵城钱庄。 金夫人:“小金今天又在外面忙生意吗?都多晚了。” 成功开了布庄的邵金沉迷布庄的生意,原本答应好三天回来一次,但是渐渐把日子推迟了,他的布庄打烊时间比别的布庄要晚,因为颜色种类很多,深受当地百姓喜爱,只是不卖黑的。 对于一个生意人来说,能够为了心爱的人,把一整个颜色都给禁掉,十足难得。 不,这应该是一种固执。如果是邵金以外的人这么干,没有人能忍受得了,但是邵家养活了邵城,他又是乐善好施的邵城大少爷。 邵金养了一只金丝雀,虽然鸟很容易寂寞,但是邵金能抽出十足的空陪它,那是只母鸟,跟邵金形影不离,不太爱叫,但很喜欢被邵金摸。一开始邵金会整天都摸它,有一天,邵金在枕头上发现了几枚蛋,还有金丝雀在旁边叫唤,好像对他的反应充满期待。 邵金:“啊!是哪里的野鸟糟蹋了我的芙蓉!”邵金的心碎了,很明显地能听到破裂的声音,什么都见过的管家见怪不怪,说:“邵爷,这是你的孩子。” 邵金:“什么,什么,什么……我的孩子?你的意思是曾经跟我同床共枕过的女人变成了鸟?” 管家:“……” 管家:“邵爷,我的意思是,母鸟容易把主人当配偶,你摸它摸多了,它就会下蛋。” 邵金:“哦,原来不是野鸟吗?”他的心情有所好转,转而又意识到不对:“那它不是会一直下吗?” 管家:“尤其是发情了。其实您该给她找个夫婿的。” 邵金:“我不要!没有人可以配得上我家女儿!” 管家:“……” 管家:“您现在理解为什么,老爷跟夫人那么讨厌宋元了吧?” 邵金:“……” 邵金:“我又不是女人,他们的担心是多余的。我已经二十五了,他们还是把我当小孩子看,而我的芙蓉她只有两岁。” 在邵贵和金夫人的眼里看来,他就只有两岁。 邵金:“宋元很可靠,他一点都不像那种只会花言巧语的坏男人。他一直有给我写信。” 或许,管家也把邵金当成了他的孙子看。 管家:“一直保持书信交流可不太好啊,或许你该去见见他了。” 邵金:“……” 邵金:“我不要,这样就显得我很想他,我要等他来找我。” 邵城小少爷有自己的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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