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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偏执少帅心尖撒个娇14 (第1/2页)
眼前的少年身上所表现出的沉稳和从容远远超出了他这个年纪,这让史密斯不由产生一种错觉。 若是不看这副皮囊,他几乎要以为自己面前坐着的是一个久经商海的巨鳄。 几番谈论下来,让史密斯不得不重视起眼前这位客人来。 站在一旁的沈捷,目光始终跟随着座上的林慕年。 见惯了他平常不正经和接地气的一面,却不曾想他认真起来会是这般模样。 沉着而稳重,即便是面对着比他还要老练的商人,也能波澜不惊,滴水不漏。 或许,这才是真正的沁景园东家的真实模样。 这样的他,更加地高不可攀,光是能站在他身边,就已经是一种荣幸了。 史密斯显然很满意这位买主,只不过作为一个商人,在还有值得商榷的空间的情况下,他自然不会这么快就拍板答应。 林慕年又怎会不清楚,他这是想放长线钓大鱼。 “……史密斯先生,我相信你不会再找到比我更有诚意的买家。若你愿意将商铺交给我,我保证会让它发挥出它应有的价值。我已经拿出了足够的诚意与你商谈,同时也希望你不会辜负我的这份诚意。” 话说到这里,商谈也差不多该结束了。 显然史密斯是个不喜欢被步步紧逼的人,那他就先把这个利益诱饵抛出去,给他留一些时间决定到底要不要。 林慕年敢给他考虑的时间,是因为对自己有信心。 因此,在结束商谈之后,剩下的便是正常的商务交往流程了。 他陪史密斯先生吃完了午餐,然后就和沈捷一起离开。 剩下的事情,就是回去等待消息了。 不过现在回去为时尚早,难得带大美人出来一趟,自然得有个像样的约会。 出来门口后,沈捷以为他要回沁景园,便要为他去拦路边的黄包车。 不过林慕年开口阻止了他:“我没打算这么早回去,先陪我去附近逛逛吧。” “是。”沈捷应下。 林慕年想到沈捷是爱看书的,只是因为家境的原因,才被迫割舍了这一爱好。 于是他就带着沈捷来到附近的一家书店。 “我近来在写剧目,想看看一些书找找灵感。你先自己逛一会儿,要是有想看的书就说,等会儿我一起付钱。”林慕年说。 沈捷知道这些书有多贵,正想说拒绝的话,却被林慕年打断:“当爷的保镖可是要能文能武的,多看书是让你打开思想、紧跟时事。现在都是民国了,有些旧思想应该更换了。再说了,又不是白给你买的,回头在你的月钱上扣。” 林慕年很了解沈捷,三言两语就把他想要拒绝的理由给堵住了。 考虑到这个时代的风气相对还没那么开放,两个大男人一起逛街啥的,难免遭人非议。 再说了港城这么大点的地方,有点风吹草动,不用一天就能传遍全城。 林慕年自己成为别人茶余饭后的谈资倒是没有什么所谓,可沈捷还有家人,有些事儿该注意还是得注意一点。 于是林慕年就把约会地点定在了书店。 反正只要两个人在一起,在哪儿约会又有什么区别? 沈捷显然是个求知若渴的,一打开书就停不下来。 反观林慕年,说是要找灵感的,实际上却在看一些风月小说,看得还津津有味。 不得不说,这限制级的内容可太对他胃口了! 现在已经到了深秋的季节,在书店里一坐,感觉还没过去多长时间,外面的天就黑了。 直到书店里的白炽灯亮起,沈捷忽觉已经天黑了,这才放下手里的书。 再看坐在他面前的少年,不知何时竟已趴在桌子上睡着了。 而他面前的书也翻了大半,被手遮挡了部分内容,但露出的那半部分文字,也仍是露骨得让人觉得臊得慌。 少爷他……一下午该不会都在看这种书吧? 大概是因为到了晚上有点冷,林慕年正在做着把大美人按在书桌上上演十八禁的美梦,忽而一阵冷空气钻进了脖子里,愣是把他给冷醒了。 林慕年揉了揉眼睛,看了眼外边儿的天色,打了个哈欠。 虽然前一秒还在梦里欺负人,但这会儿梦醒面对本尊的时候,林慕年倒是没有露出丝毫端倪来,一副再正经不过的模样。 “差不多也该回去了,选好要看什么书了吗?”林慕年问他。 “这家店其实可以办卡借书的,比起买书,借书会更划算些。” 他看过一遍的书基本就能记下大概,看过的书就不用再买了。而且他看书也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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