棺山盗墓贼_第一百三十二章 僵尸村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一百三十二章 僵尸村 (第1/2页)

    湘西民间自古就有赶尸这一行业,学这个行业的人不多,但是一定要必须具备有两个条件:一是胆子大,二要是身体好。

    而且,必须磕头跪地拜师,赶尸匠从不乱收徒弟,学徒由家长先立字据,接着赶尸匠必须面试。

    一般的来讲,要看年龄满16岁,身高1.7米以上,同时还有一个十分特殊的条件,学徒的人相貌要长得丑一点。

    赶尸匠先让应试者望着当空的太阳,然后原地旋转,接着突然停下,要你马上分辨东西南北,倘若分不出方向,则不能录用。

    因为你此时不分东西南北,就说明你夜晚赶尸分不出方向,根本就不能赶尸。接下来赶尸匠要你找东西、挑担子。

    因为尸体毕竟不是活人,遇上较陡之高坡,尸体爬不上去,赶尸匠就得一个一个往高坡上背和扛。

    最后,还有一项面试,这就是赶尸匠将一片桐树叶放在深山的坟山上,黑夜里让你一个人去取回来,只有这样,才能说明你有胜任赶尸匠的胆量。

    这三关如果顺利通过了,你便取得了当赶尸匠学徒的可能,同时徒弟必须学会赶尸匠三十六种功,才能去赶尸。

    第一件功,便是死尸“站立功”也就是首先要让死尸能站立起来。第二件功是“行走功”也就是让尸体行走自如,第三件功是“转弯功”也就是尸体走路能转弯。

    另外,还有“下坡功”、“过桥功”、“哑狗功”等,“哑狗功”可使沿途的狗见着尸体不叫,因死尸怕狗叫,狗一叫,死尸会惊倒,特别是狗来咬时,死尸没有反抗能力。死尸会被咬得体无完肤。

    最后一种功是“还魂功”,还魂功越好,死尸的魂还得越多,赶起尸来便特别轻松自如。这种“还魂功”,实际上是用一种湘西特产的草药撒在尸体上。

    据有关文献记载,赶尸有“三赶,三不赶”之说,凡被砍头的、受绞刑的、站笼站死的这三种尸体可以赶尸。

    理由是,他们都是被迫死的,死得不服有怨气,既思念家乡又惦念亲人,可用法术将其魂魄勾来,以符咒镇于各自尸体之内,再用法术驱赶他们爬山越岭,甚至上船过水地返回故里。

    凡病死的、投河吊颈自愿而亡的、雷打火烧肢体不全的这三种不能赶。其中病死的其魂魄已被阎王勾去,法术不能把他们的魂魄从鬼门关那里唤回来。

    而投河吊颈者的魂魄是“被替代”的缠去了,而且他们有可能正在交接,若把新魂魄招来,旧亡魂无以替代岂不影响旧魂灵的投生?

    另外,因雷打而亡者,皆属罪孽深重之人,而大火烧死的往往皮肉不全,这两类尸同样不能赶。关于赶尸的科学解释。

    现代学说较倾向把湘西赶尸解释为:为了要运送死者,前后两赶尸者其实是以两根长竹,穿过一排尸体衣袖以肩抬尸体,两端再由壮汉像轿子一样的扛起来,但由于赶尸者身穿黑衣夜行,途人便自然看不见赶尸者,以为有僵尸。

    而由于竹有弹性,赶尸者抬着尸体行走时尸体会上下摆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