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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三章:邀请和狙击!5300字 (第1/4页)
FBI和凯的关系还可以,所以FBI来此倒也真的只是走走程序,他们压根不相信这次的芝加哥大屠杀和凯有关。所以在聊了几句之后,他们就告辞了。 只是刚刚凯将几名特工送出去,一辆保时捷911停在了警局门口。 几个特工有点诧异的看向那辆保时捷,在美国乡村很少看到这种跑车,相比于这种底盘低的车,一般的美国人还是更喜欢马力大的肌肉车。特别是皮卡,空间大马力足,不仅能居家使用,还能当货车。 不等几个特工吃惊完,这辆保时捷上面就走出了一名穿着时髦的女人。女人一头金发,带着一个大大gucci墨镜,淡黄色女士西装加上一件一步裙,他披着件皮草,手上带着皮手套,一看就是一副土豪样。 一般来说这种打扮在喜欢随性的美国人眼中,有点老土,可这个女人的气场却可以完美的支撑起她这一身衣服,让她看起来一点也不俗气,反倒是有几分盛气凌人的贵气。 女人摘下墨镜,扫了一眼几名特工。然后旁若无人的走到凯的面前,伸出了手。 “贝丝·达顿!” 看着没有摘下手套的女人,凯皱了皱眉头,这个女人太没礼貌了。 所以凯无视了她伸出的手,而是直接说道:“达顿女士,有什么我可以帮你的吗?如果你想报警,我可以安排人给您做口供。” 几名FBI特工面面相觑,都觉得凯真的是太刚了。要知道,对待有钱人,不管是FBI还是其他什么部门,都需要小心小心再小心,没办法,金钱社会嘛。哪怕是政府,在金钱面前也需要退让。 没办法,在这个神奇的国度,告政府是很多最喜欢做的事。特别是那些律师,律师最爱的两件事,一是钱,美国的律师费都非常贵。所以导致那些律师非常喜欢搞事,只要事情越大,他们得到的律师费就越高。二就是名,很多律师非常喜欢给弱势群体打官司,甚至不要钱都行。 这种例子非常多,比如一些控告大公司的案子,忘记是哪个州了,美国的一个大的化工集团在当地污染了环境,然后被当地居民告了。当时一帮律师跳了出来,要帮助那群可怜的居民打官司。 你真当那些律师真的是为了主持正义? 虽然不否认的确有这种人,可这种人少的可怜。别看那些律师说什么免费,可实际上,他们真正求的是名! 知道为什么那些学法律的为什么喜欢跑到那些大的律师事务所实习吗?因为那些事务所名气大!对律师这个行当来说,名气和收入一直都是呈正比的,有名气,就能发展更好的人脉,而人脉在法律界也非常重要。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九名联邦大法官,这九名大法官是美国宪法的解读者和护卫者,权力很大,关键是这九名大法官,是终身制,一旦上任,除了死亡、辞职之外,没有任何人能够对他们进行罢免。 这职位很牛掰对吧。 但就是这样的一个职位,其实是有传承的,查看所有联邦大法官的履历就会发现,这些人的导师都曾经是大法官。 由此可见人脉在法律界到底有多重要。 所以在很多时候,律师把名气看的比钱重要。 而为了名气,那些律师别说告FBI了,就连美国总统他们一样敢告。 要是FBI招惹了一名富翁,要是没有真凭实据,就等着被告的灰头土脸吧! 比如很有名的‘辛普森杀妻案’,这桩案件不管在哪个国家都算的是证据确凿了,可到了那帮大律师手上之后呢,直接被他们弄成无罪开释……可想而知,那些律师有多牛掰。 律师牛掰,能请牛掰律师的有钱人自然更牛掰。 扯远了,总而言之,对待这样一个明显的有钱人,凯表现的实在太过于强硬了。搞的那几个FBI特工都有点为他捏把汗。 可谁也没想到,那个女人玩味的看了看凯,然后展颜一笑,脱下了自己的手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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