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李元芳开始_第一百三十四章 活该你穿绯袍!人太好了!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第一百三十四章 活该你穿绯袍!人太好了! (第2/2页)

 谷当然,窦氏商会卖给胡商这么贵,是割韭菜,卖给朝中权贵就不会是这个价格。

    李彦又问:“除了令夫人外,史社长了解的,还有哪些人在用此丹?”

    史思文想了想道:“西市胡商还有不少人在用此丹,李机宜需要,我可以将名单列出,东市的商家我就不知了。”

    他们两人说话之时,明崇俨的道袍都快湿透了。

    他之前显然是将玄膏(罂粟)当成一种药物,根本没有认识到它的毒害性,因此十分坦然。

    此事越验越是面色惨白,摇摇欲坠,头低垂之时,心中又翻腾起恶念。

    但想到彼此的武功差距,而且此事已有多人知晓,某些念头立刻烟消云散。

    明崇俨收回手,对着史思文颤声道:“抱歉,我无能为力。”

    史思文倒也没什么失望的:“劳道长费心了,小小意思,不成敬意,还望收下!”

    明崇俨极力婉拒后,失魂落魄的跟着李彦出去。

    刚刚离开西市,在一个无人的角落,明崇俨大礼就拜下了:“李机宜,救我!救我明氏上千口人啊!!”

    明氏也是地方大族,按照门第来看,是寒门,但钱财富裕。

    否则的话,炼什么丹啊,那是有钱人的爱好。

    李彦扶起他:“我若不是念及与明道长的交情,也不会特来提醒。”

    明崇俨显然慌了手脚:“多谢李机宜!”

    “不必言谢!”

    李彦对于毒品极为痛恨,哪怕他不喜欢李治,但也不希望唐高宗因为这个原因挂掉,何况还有太子。

    而且按照历史上发展,太子过几年就暴毙,李治还有十多年好活。

    这两人指不定还是太子受影响更大,毕竟底子太虚。

    李彦定了定神道:“罂粟本该是药用,只是过犹不及,才成了毒物,如果用料适量,单单用以镇痛的话,是完全可行的。”

    明崇俨惨然道:“可贫道只会炼丹,不会改良丹药啊,这药量是多是少,贫道也不知。”

    李彦也不懂,他是学历史的,又不是学医的,唯有问道:“陛下和太子殿下服用五云丹多久了?多长时间服一次丹药?”

    明崇俨道:“陛下服用三年了,一月服用两枚,殿下服用两年,半月服用两枚。”

    果然太子依赖性更重。

    李彦只有往好的方向想:“五云丹的药效在云丹之上,害处也更小些,现在还有挽救的余地,你一定要将丹方改良,否则后果不堪设想,这丹药的配方是从何处得来的?”

    明崇俨摇头:“师父并未说过。”

    李彦沉吟着,目光一亮:“对了,你师父既然跟随孙真人修习过,为什么不去请教他呢?或者去请求刘太医?”

    药王孙思邈既会炼丹,医术又高超,是真的牛逼,而这个时期,他就住在长安。

    李治本来想让孙思邈当官的,但孙思邈婉拒了,推荐自己的徒弟刘神威,进了太医院。

    历史上的三年后,孙思邈年高,恳请返回故里,此后退隐五台山,专心立著,直至病故。

    李彦很清楚,孙思邈这种不愿意当官的,很难请动,但他的徒弟刘神威至少可以拜会一下。

    然而明崇俨闻言,冷汗又下来了。

    他知道这个时候不能隐瞒,低声道:“孙真人对师父不太喜爱,将其逐走。”

    李彦皱眉:“此事我本不该过问,但现在确实是非常之时,明道长不可隐瞒,到底是何原因?”

    明崇俨叹气:“孙真人之意,是师父学医之心不诚,一心只想为官,才让他离开,后来师父传授我武艺,也是我父亲与他约定,会为其谋得一官半职。”

    这是真的一心只想当官,怪不得孙思邈不喜。

    明崇俨的师父叫林建业,在丹徒县当法曹。

    京官看不起地方上的县尉,因为他们本身就是官。

    对于没有官职的白身而言,如江南润州那般较为富裕的地方,能当个县尉已经不错了。

    个人选择,也无可厚非,李彦想了想道:“既如此,那只有这样了……”

    明崇俨精神一振:“请李机宜指点。”

    李彦道:“窦氏商会是长安的毒窝,但确实提供了许多样本,你精通医理,通过了解不同阶段服丹人的症状,再与圣人与太子的服丹情况对比,至少能做到心头有数。”

    明崇俨颔首,他现在是真怕圣人和太子有个万一,闻言道:“确实如此。”

    李彦道:“如今之计,只有将窦德成隐瞒的账簿找出,加以自救,我也要另寻办法!”

    明崇俨连连点头,又想拜下:“六郎大恩,请受贫道一拜!”

    李彦知道他有了投效之意,但此时不合适,扶住他道:“谨记,我们不能只发现问题,而是要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才能向圣人交差,明道长,一起努力吧!”

    目送李彦策马离去,明崇俨诚心实意的稽首一礼。

    活该你穿绯袍!

    人太好了!兴霸天的从李元芳开始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FF
.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F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