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做舔狗都怪系统_第二十二章 名震治安署与棘手案件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二十二章 名震治安署与棘手案件 (第1/2页)

    刘正经很享受众人拜服的视线,整个人都有些飘飘然。

    迈着吊儿郎当的步伐正准备下班,琢磨着给姐姐做些什么好吃的,身后就传来了一声:“小正!”

    刘正经回头看到了快步向自己走来的董雯菁。

    董雯菁眼中带着掩饰不住的笑意,走到刘正经身前,抬手就要揉刘正经的脑袋。

    这个动作小时候经常做,后来都长大了才在刘正经的抗议中戒掉了。

    刘正经一个后退就躲开了,“哎哎,董小姐,副队长的脑袋可不能乱摸。”

    董雯菁笑盈盈,“我就知道你可以的,从小我就知道你厉害!”忍不住又给了刘正经一个大拇指。

    “那姐姐怎么奖励弟弟?给个香吻怎么样?”刘正经借机口花花。

    董雯菁心情非常好,对这种亲密玩笑毫不在意,作势上前就要真香一个,突然察觉到不善的目光。

    “董科长好。”姜浅草俏生生出现在了董雯菁身后,笑容乖巧。

    董雯菁收起了弟弟旁边才会有的随意,轻轻点了点头,而后看向刘正经,“回头给你请功。”说完转身就走了,似乎也不喜欢姜浅草。

    “小草啊,刚才的眼神怎么回事?”刘正经盯着姜浅草。

    姜浅草也不掩饰,撅了撅小嘴,“你和我这么生分,和她就这么亲密,人家忍不住就嫉妒了。”

    刘正经皱了皱眉头,“董雯菁和我从小就认识,关系自然好,你对她有敌意就是逼我对你有敌意。”爱阅小说app阅读完整内容

    “我没逼你。”姜浅草倔强反驳。

    “你有。”

    “我没逼。”

    “你有。”

    “你见过?”

    “咳咳,不要乱开车,我很正经的跟你说话呢。”刘正经无奈了。

    “小时候你真见过的,我也见过……”姜浅草目光灼灼,此时的她又像一个小魔女。

    刘正经无奈了,也不知道到底是什么样的环境能早就姜浅草这样的奇葩女孩。

    表面清纯乖巧,内心固执,还有些污污的,反差极大。

    这就是传说中的又纯又欲?

    刘正经决定不理会她,转身就走,姜浅草蹦蹦跳跳跟在身后。

    刚下楼就看到了停在门口的粉色小轿车,刘正经屁颠屁颠跑过去,打开车门,“姐姐哦,今天怎么这么早就来接我。”

    林清月戴着大大的墨镜,看不出表情,只是冷冷的说道:“以后不准早下班,我会按时来接你。”

    “好嘞,辛苦我姐啦。”说着察觉到林清月好像没有看自己,而是看向自己身后。

    刘正经看到了跟到身后的姜浅草,笑吟吟的看向小轿车,还轻轻摆了摆手。

    林清月皱了皱眉,一加油门扬长而去。几秒后一辆豪华商务车停在了姜浅草身前。

    姜浅草面无表情的上了车,“回去吧。”

    第二天刘正经跟在林清月身后出门的时候,毫无意外的看到“恰巧”开门出来的姜浅草。

    林清月快步下楼,刘正经沉默跟上,姜浅草无声跟随。

    到了治安署,林清月不忘警告刘正经,“和她远点。”

    刘正经当然是只能答应了。

    才走进治安署,姜浅草已经蹦蹦跳跳跟了上来。刘正经不用回头就知道是她,也习惯了这个跟屁虫。

    因为是上班时间,到侦缉科的这一路上遇到了不少同事,而刘正经如同焦点一样。

    以往姜浅草跟在身后,或者他跟在董雯菁身后也能有这种瞩目效果,但刘正经这次能感觉到视线有所不同。

    不过这一点都无法影响到刘正经,做了废柴这么多年,早已习惯了对所有冷眼无动于衷,其它眼光也一样。

    走进侦缉科二队办公室,二队的所有同事纷纷起立,而后办公室里响起了雷鸣般的掌声。

    付哥拿着锦旗走了过来,上面写着“先进科室”四个字,“刘队,7个案子都已经告一段落,署里的奖励也下来了。”

    刘正经知道今天是什么情况了,不用说他破案的“神迹”已经传遍治安署了吧。

    至于二队对他态度的转变应该源于署里的奖励,刘正经没有揽工,昨晚就和董雯菁说过了,破案的功劳分给整个二队。

    7个案子,奖金可有不少,这可能是二队署员们近几年来拿工资最高的一次。

    刘正经笑着接过锦旗,挂在了墙上,笑着对大家说道:“手头没有了积压的案子,这两天大家轻松一下,摸摸鱼吧。”

    “好。”在办公室里的轰然叫好声中刘正经春风得意的走向自己办公桌,刚刚坐下就看到对面姜浅草崇拜的视线,直勾勾的,好不遮掩。

    “好看吗?”

    “嗯嗯嗯。”

    “想吃吗?”

    “嗯嗯嗯。”

    刘正经脑袋向前一伸,“浅尝辄止啊,不允许深入交流。”

    姜浅草俏脸一红,打量了一圈似乎都在认真摸鱼的同事们,转过来小鸟啄食一般在刘正经脸上啄了一下,之后咯咯咯的笑了起来。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