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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一章 挥剑 (第1/2页)
自己,为什么要练剑? 隋奕发丝飞扬,闭上双眼,脑海中骤然泛起回忆。 儿时最快乐的记忆,大概是在山上放牛。看着牛甩着尾巴,懒洋洋地吃着野草,自己摘采着路边的野花野果。 桑葚,野草莓,拐枣,乃至有花蜜的牵牛花。 直到某天,爹得了一场大病,家里被迫卖家具,卖首饰,卖猪卖羊,最后将那头耕了许多年田的老牛卖掉,从此自己再也不能上山放牛。 娘变得沉默寡言,爹也开始酗酒,脾气越来越差,动辄打骂自己与娘被打得疼了,自己偶尔会在心中暗暗咒骂,希望爹早点死去。 咒骂,成真了。 爹买酒未归,自己与娘向邻居借了油灯,满村寻找,最终发现他倒在路边水沟,身上有被马车撞伤的痕迹村中唯一有马车的,是里正里正是村中宗族的族长,自己家是外姓人, 对于小小的山村而言,族长里正就是天。 娘跪在里正家的门前,央求两百文的棺材钱。 里正忙着准备他家女儿的婚宴,被催得烦了,推开门,一木棒打在了娘的头上。 娘昏了过去,过了一会儿才醒,抱着自己摇摇晃晃回到家里,半夜浑身发烫,说了些胡话,就死了。 自己坐在床边哭得没有了力气,第二天用家里仅剩的柜子,给爹娘当做棺材,埋在了后院一一那时候自己太小了,挖个坑已经耗费了全部力第三天,自己站在了田间地头,在烈日下费力挥舞着比自己还高的锄头。 人是要吃饭的,不管田地,粮食就不会生长出来。 种田很辛苦,但比起种田,面对空空荡荡的家更可怕。半夜醒来,自己总是希望能听见一些声音。 哪怕是爹的咳嗽,或者母亲纺织的吱呀声后来,村里来了个拿着罗盘的女人,她说自己天赋异禀,带着自己去到了州府,去到长安,去到学宫。 学宫里的博士们都很慈祥,他们争着抢着要当自己的老师,围在一起耐心询问自己想要学什么自己犹豫了很久,怯生生回答:“最厉害的。” 博士们哈哈大笑,那个女博士笑着抚过自己干巴巴的头发,“那就跟我学剑吧。” 于是,自己开始练剑。 自己被誉为五十年内剑学天赋第一感气,身藏,听雨,巡云。水到渠成,几乎没有阻碍。 到第四年时,师兄师姐们再也没有谁是自己的对手,唯一能胜过一筹的,只有高一年的何司平自己,可能也许真的很厉害吧确认了这一点,趁着某年假期,自己离开了长安,回到家乡,趁着夜色潜入村中。 悄无声息越过里正家的围墙,打开他家的窗户,站在床边仔细端详。 几年未见,里正看上去衰老了不少,倒是他们家的门栓和以前没什么变化一一就是打死娘的那根木棍。 于是,自己打开房门,让冷风吹进,将剑放在桌上,坐在做桌旁,静静等待里正和他妻子被冷风吹醒,在他的惊惧叫声中,自己缓缓点燃了油灯,说明了身份。 里正跪地求饶,自己起身,挥剑。 人头落地。 里正家中,再无声息。包括嫁了人的,但仍住在家中的女儿女婿一家, 自己是坏人吗? 也许吧。 重新安葬了爹娘,回到长安学宫,束手交剑,等待山长发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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