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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再求西门庆 (第1/2页)
王婆茶肆。 看见西门庆进来金莲忙站起来问道:“大官人,官府怎么说?” 西门庆先看看贾瑞,又看看金莲道:“怕是有些棘手啊!你们是清河县人士?” 金莲道:“正是。” 西门庆又问道:“娘子可是清河县张大户家的婢女?” 金莲又点头称是。 西门庆道:“这就没错了。这次正是张大户告的状,状告武植拐骗了你逃来了阳谷县,要按拐卖人口治武植的罪呢!” 金莲听了忙说道:“这是哪里的话?我是婢女不假,可…… 当初是张老爷和太太做主将我许配给大郎的,这红口白牙的如今怎么又说拐卖人口? 张老爷在哪里?奴家愿和他当堂对质!” 西门庆道:“话是这么说,当初武大郎娶了你,可有三书六礼吗?” 金莲听了这话顿时哑了口。 所谓三书是指聘书、礼书和迎书。 六礼则是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和迎亲。 其中三书,尤其是迎书,更是官府承认的结婚证。 “我……我在张老爷府中不过是个婢女,和大郎成亲也不过是张老爷一句话的事,哪里有这些……” 西门庆一拍手道:“这不就是了?张大户说你的身契还在他手上呢,如今就赖武植拐卖人口,这可不就麻烦了?” 宋朝从律法上来说是禁止人口买卖的。 大户人家的奴婢也都是雇佣制,属于签了长期合同的雇佣关系。 然而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穷人活不下去了就得卖儿卖女,富人自然也得有人伺候着。 于是民间的人口买卖从未停歇过,只是换了一种说法,把买人写成收养子养女,给钱也变成了一种秦家之间的礼尚往来,这样一来官府就不追究了。 然而对于人贩子拐卖人口这件事可是宋刑中严令禁止的。 据《宋刑统》所述:凡以强制手段拐卖人口者,若证据确凿,将直接采取绞刑。若采取诱骗拐卖,将儿童卖出当童工者,流放三千里,抓捕当日即起程。 对于人贩子官差可没有丝毫怜悯之心。 贾瑞听了不由得蹙眉。 宋朝作为中国历史上最繁荣的朝代,百姓们的识字率可以说是最高的,基本上可以到三成。 然而在乡村里大多数人还是文盲,普通农户家里结婚有几个写婚书的? 更何况张大户这种因为吃不到好鲜肉而赌气把潘金莲插在牛粪上的? 如今又翻出这个账来,说不是西门庆的手笔贾瑞打死也不信。 偏偏这件事又确实说不出礼去。 潘金莲是张大户的养女,哪儿有什么身契?当爹的嫁养女也是天经地义的事,没写婚书想来憨厚的武大郎当时也没有多想。 原来西门庆上次找人诬告武大郎卖酒毒倒了人不过是为了榨干潘金莲手里的银子,这一次才是杀招呢! 怎么办?既然耍无赖耍不过西门庆,干脆为民除害得了! 西门庆叹了口气说道:“如今张大户一口咬死了就是武大郎拐了你跑了,武大郎又是个倔脾气,只不肯招认,已经被打得不行了……” 这边潘金莲早已没了主意,哭着问道:“这到底如何是好呢?还请大官人给指条明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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