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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父与子 (第2/3页)
小心对方翻脸。 “嗯?” 青萍回头看了我一眼。 不等说话,居然软绵绵的倒下去! 旁边就是万丈悬崖,掉下去必死无疑。我下意识伸手扶住她,这女人年纪不大,二十左右,身体软得像棉花,还有股香味。 “你他娘的是救人还是吃豆腐?”胡子骂了我一声,“喂,你有低血糖吗?” 噗通。 青萍带来的外国人,相继昏倒在地。 我和胡子立刻查出不对劲。 再看古铜,那小子的脸色完全变了,一副奸诈模样,恶狠狠要吃人。 蘑菇汤果然有问题! 我和胡子压根没喝,自然没有晕眩的感觉。不过我们两个有默契,趴在地上装死,以便引出幕后黑手。 果然,烟雾缭绕中,有了人影。 一人从洞窟尾随我们钻了出来,哈哈大笑。 我一看,竟然是齐云! 齐云和古铜明显是一伙的。二人用蘑菇汤迷昏了青萍一伙,重新把无瞳王的尸体拿了出来。 “真是稀世珍宝啊!” 齐云眼睛看直了:“死后千年,关节不僵,血液流通,如同冬眠一样,不可思议,就是现代医学也达不到这种成就!” 古铜面慈心狠,歹毒无比,问齐云:“二叔,这帮人如何处置?” “哼哼,哈哈哈。” 齐云的笑声震动黑暗。 他一手拉着一个昏迷的外国人,把对方丢到玉池里。 对方被息壤活埋,成了一具死尸。 齐云见状,又杀了一个人,把尸体丢进去。 这次,尸体居然浮在息壤上,半个小时过去,还有余温,脸色红润。 齐云点点头:“我明白了,这个玉池是上古神物,活人躺在上面,会魂飞魄散。如果放上尸体,尸体就能长存不腐,再用无瞳王的秘术,便能求长生!” “能卖很多钱吧?”古铜舔了舔嘴角。 齐云拍了拍他肩膀:“好侄子,咱们发财了。” 知人知面不知心,我暗道齐云此人奸险,古铜狡诈。 他们一直想寻找无瞳王的藏尸之地,然而雷千保守秘密,不肯相告。 二人于是暗中结盟。 先引七十六号公馆进入哀牢山,古铜和齐云混入外国人队伍,假装帮雷千杀掉闯入者。 发现我是夏守龙的传人,齐云临时改变计划,认为靠我就可以找到地方,于是让古铜引青萍干掉了雷千。 事实证明。 齐云此人的谋算很深。 我确实帮他找到了地方。他一直跟着我们,见我们提取出了无瞳王的尸体,蘑菇汤里的毒素,便在古铜的操纵下集体爆发。 这样,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齐云和古铜找到了无瞳王,同时也控制了所有人的性命。 然而齐云不知道。 我和胡子并没有喝汤。 眼下假装昏厥,就是想看他干啥。 我不动声色,掏出袖筒的神肠,把九眼天珠拿开。 神肠就是外国人想找的女娲肠,青萍认为它在无瞳王的尸体里,其实意外被我得到。 我有九眼天珠庇护,神肠不敢咬我。 被我放开,它缓缓在黑暗的地缝爬行,往齐云那边去了。 我亲眼看见肉肠子钻入齐云的身体,老奸巨猾的他一点反应都没有。 接着,齐云用刀开始挨个放血,把尸体丢到玉池里,用人命试验无瞳王的长生秘法! 我看得心惊肉跳。 要说古墓最狠毒的,不是机关,不是活尸,是肮脏的人心。 连杀了五个人。 齐云发现,玉池只能保人尸不腐。 人死之后,血液凝固,根本无法达到无瞳王那种血脉长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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