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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明 第144节 (第2/2页)
真是让人大开眼界! 再看看他们拿出来的赌注,那也是看得人眼花缭乱,寻常人赢了马上能当富家翁! 这样快乐的生活,真是令人向往啊! 文哥儿一口气把整篇文章写完了,总觉得少了点什么。 他琢磨了老半天,最后灵机一动,提笔在结尾处列了个“同赌者名单”。 像《小石潭记》《游褒禅山记》之类的,不都在末尾写上“同游者某某某、某某某”吗? 这很合理! 文哥儿给自己的游记写好了完美的结尾,很满意地把它收了起来,准备明儿拿去给李东阳点评点评。 一夜无事。 第二日一早,文哥儿精神抖擞地去了翰林院,照例带着自己的“学生”们完成了晨诵课程,解答了他们的一些疑问,并把自己答不上来的问题记下来去请教谢迁他们。 等课业上的疑问都解决完了,文哥儿才拿着自己的文章去给李东阳看。 李东阳一听文哥儿这么快把文章写出来了,愉快地接过他递来的文稿细读起来。 读着读着,李东阳脸上的笑意就慢慢敛了起来。 李东阳神色严肃地把整篇文章读完,把它转给旁边对文哥儿新作颇感兴趣的吴宽,才问文哥儿:“他们当真在棚中设了赌局?” 文哥儿连连点头。 好孩子从不撒谎! 赌博这事儿可不是小事,官学逮着学生赌博和逮着学生狎妓、盗窃一个性质,统统退学处理。 宪宗皇帝在位时就严抓过好几回赌博问题,你要是不涉及钱财的琴棋“雅博”还好,涉及到财物那问题可就大了。 这还是朝廷放宽了限制的结果。 要是搁在洪武年间,那才叫人心惶惶,太朱元璋下令让唱戏的拔舌、赌博(包括下棋打双陆)的剁手、踢球的砍脚,反正娱乐活动一概不许进行,大家一起建设美好大明! 要是还敢不遵守,就关进“逍遥牢”里活活饿死,好叫世间少几个祸害。 这禁赌、禁鞠、禁戏的禁令,一直到明中后期才陆续开放。 经过这一百多年的发展,许多限制也慢慢放开了,至少下棋打双陆已经不会抓你去饿死了。 不过涉及财物的赌博之类的还是不允许的。 蹴鞠虽没解禁,私底下却是踢出了新花样,由于朝廷不允许文武百官、军中将士踢球看球,民间蹴鞠艺人的地位也逐步降低,唯有不少风尘女子开始以蹴鞠揽客。 这类蹴鞠表演氛围、助兴性质比较浓郁—— 美人追着鞠球跑得香汗淋漓,下场后再与恩客你侬我侬,竟也成了一种别样的情趣。 像钱福就曾写诗描述过他欣赏过的美人蹴鞠,说是“蹴鞠当场二月天,仙风吹下两婵娟”“几回蹴罢娇无力,恨杀长安美少年”。 诗中多有描写“粉面”“娥眉”“玉笋”“金莲”等等的语句,大抵便是他流连欢场时所作的诗。 至于戏曲,还处于丘濬闲来没事写出《五伦全备记》都要被王恕嘴一句“你一理学大家怎么写这玩意”的地位。 百姓只要不瞎编排历代帝后以及往圣先贤,倒也没人管大伙私底下怎么唱。 只是终归不入流罢了,也就下九流的伎人唱来供富商闲客取乐。 这三件曾被太祖朱元璋严禁的事儿,如今蹴鞠、戏曲均已萧条冷落,唯独赌这一样最该严禁的却是屡禁不止。 赌狗的赌瘾上来了,谁都挡不住! 李东阳倒不是那种听说别人小赌一番就要去告发的人,可看看寿宁伯府这两家伙干的都是什么事! 文哥儿才四岁,他们居然怂恿文哥儿一起下注! 弄得文哥儿都“心向往之”了! 这能忍? 这必须不能忍! 小孩子不懂事,都是大人没教好! 这必须去御前告张峦一状,不能让他家两个混账小子教坏小孩! 作者有话说: 张小龄:来来,让你长长见识 文哥儿:好耶,等我认真写篇文章夸你们! * 二更来了!多么努力! * 注: 1朱元璋禁戏、禁鞠、禁赌的各种酷刑:大家都这么说的,或许有吧!(bushi - 2逍遥牢:参考《客座赘语》 作者说的也是“据说” 原文:“俗传淮清桥北有逍遥楼,太祖所建,以处游惰子弟者。按陈太史维桢录纪,太祖恶游手博塞之民,凡有不务本,逐末、博奕、局戏者,皆捕之,禁锢于其所,名「逍遥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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