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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明 第151节 (第1/2页)
接着就是细数“金莲癖”的罪过了。 第一宗大罪是有违天理。 足者,犹如房子的地基,从没听说过地基越小越好的。地基不稳,房子本身尚且要塌,更何况女子还要承担生儿育女之要责?强求足小,令人费解!上天赐予世人一双天足,“金莲癖”却为了赏玩小脚这一私心肆意鼓动世人将它毁伤,实属有违天理! 第二宗大罪是有违人伦。 “金莲癖”文必夸足小,每每常写“三寸金莲”,以至于民间缠足也一味求小,哪怕掰断女儿趾骨也在所不惜。许多女子垂髫之年便遭分筋错骨之痛,甚至还成了需要靠人抱着走的“抱小姐”,因此陋俗而至残废夭折者不可胜数。 为父者知其女遭难而不止之,为子者知其母受苦而不为母放足,实属为父不慈、为子不孝! 这种天理人伦都不顾的人,谁相信他们能为国为民? 当家祸家,当国祸国! 国家多难,必因此辈! 金莲癖,国贼也,罪不容诛! 文哥儿还在文末附带自己整理出来的一些医案,两京十三道皆有因追求“三寸金莲”而致残的案例。 最后文哥儿还在这份触目惊心的清单后面表示古时抓到自残导致“福手”“福足”的人是要治罪的,这种残害子女身体的父母也应该治罪! 那些鼓吹三寸金莲的“金莲癖”,更是应当抓起来把他们脚缠成三寸再放他们出狱,叫他们与自己不顾天理人伦也要赏玩的三寸金莲长相厮守,日日赏夜夜赏! 文哥儿把文章整理出来,已经是六月初四了。 他把整篇《讨“金莲癖”檄》通读一遍,觉得已经很不错了,便让金生帮忙抄两份留底,自己径自睡觉去了。 这样的文章拿去给他老师看,也不知会不会被没收,还是留两份下来比较好。 要是李东阳他们不喜欢这檄文不愿传读,他便出去寻几个说书先生到外头读一读,总有传出去的办法! 金生这段时间跟着文哥儿到处跑,自然知道文哥儿想做的是什么。 他接过文哥儿那篇檄文就着油灯认认真真抄写起来。 这几日文哥儿心里想着檄文的事儿,夜里都睡得不怎么安稳,如今总算是好好地睡了一觉。 文哥儿安安稳稳地一觉睡到天蒙蒙亮。 他早早揣着《讨“金莲癖”檄》去翰林院,等李东阳他们下了早朝便跑过去给他们看自己的新文章。 李东阳是看着文哥儿这段时间东跑西跑的,心里对文哥儿能写出什么样的新作来也非常好奇。 他接过文章一看,赫然发现第一行写着《讨“金莲癖”檄》几个大字。 竟是篇檄文! 只不过这“金莲癖”又是什么个说法? 李东阳好奇地往下一读,才知道这是在讨伐“金莲癖”带起的缠足陋习。 比起文哥儿以前写的轻松诗文或者调研报告,这文章全然是另一种风格,标题是“檄”,言辞也是奔着檄文去的,字字句句都激烈而有力,读来竟时常有如闻惊雷之感! 李东阳初读之下,只觉文哥儿文辞大有进步,行文之犀利看得人通身舒畅。 可再细读一遍,他不知怎地想到了自己才四十出头,竟已两度再娶,过去二十年里他先丧发妻,再丧续弦,次女也夭折了,光是他身边的女子便多难至此! 偏在她们短暂的一生之中还要遭受文哥儿所说的“分筋错骨”。 哪怕寻常人家不会强求将女儿双足缠至三寸,这也是她们本不必遭受的苦难。 足本天赐,缘何强自求小? 有违天理,有违人伦! 想到家中年仅七岁的幼女,李东阳不由久久地盯着文哥儿所写的“为父不慈”四个字不动弹。 谢迁他们见李东阳如此情态,都有些讶异,讨过文哥儿那篇檄文传看起来。 一看之下,谢迁也安静了。 谢迁只知文哥儿脾气倔,却不知他忙忙碌碌近一个月,竟是为了写这样一篇檄文。 不算后面那串长长的医案的话,整篇檄文其实不算太长。 偏偏字字如刀。 他文章中这股子凌厉劲也不知是跟谁学的! 这文章传出去,不仅“金莲癖”要心慌了,像他这样为人子为人父的怕也感觉被指着鼻子骂了吧? 作者有话说: 文哥儿:上纲上线技能 1 钱福(看了看自己诗里的金莲又看了看檄文):我怀疑你在骂我,并且我有证据 第126章 众人传看了一圈才发现文哥儿已经溜了。 王鏊用指头敲敲案上的文章,对李东阳说道:“西涯,怎地你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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