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亮剑搞援助_第二百一十六章 轰!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二百一十六章 轰! (第1/2页)

    魏和尚侦察完毕回到李云龙跟前。

    “团长,俺刚刚看过了,这碉堡还挺大的,估计墙壁的厚度得有三四米。”

    “难怪连巴祖卡和山炮都炸不掉,小鬼子修的这碉堡有点儿东西。”

    魏和尚神色冷峻向李云龙说道。

    李云龙闻言,双眼眯了眯,问道:“怎么样?你有没有把握把火箭弹从机枪孔射进去?”

    只要火箭弹进入碉堡内部爆炸,相当于105毫米口径榴弹炮的威力,足以让里边挤在狭小空间里的几十号鬼子喝一大壶。

    魏和尚眉头微微一皱,但很快又舒展开来,重重的点了点头:“俺没问题!”

    “从掩体那儿到鬼子碉堡差不多200米,这个距离俺打得着。”

    “但是俺需要人手吸引鬼子的火力。”

    “碉堡的墙壁太厚,发射点要跟射击孔的高度一样,才能保证火箭弹顺利射入碉堡内部。”

    “所以俺还需要至少十几个沙袋。”

    李云龙根据魏和尚的思路想了想,射击点的确是得跟鬼子的射击孔同一高度,火箭弹才能射进碉堡内部。

    “射击孔看上去有点大,那是因为鬼子为了保证射界,将射击孔修成漏斗的形状,外宽里窄。”

    “如果火箭弹斜着从射击孔飞进去,那么弹头会直接命中射击孔处的内壁,然后产生爆炸。”

    “气浪和弹片最多只能伤到这个射击孔的鬼子机枪手。”

    李云龙点头赞同,之前还觉得以和尚的准头,用火箭筒打这玩意儿简单,现在看来,他想的有点少。

    魏和尚补充了一句:“如果鬼子机枪手反应快,估计还伤不到鬼子。”

    火箭弹从火箭筒发射的初速度只有大概100米每秒,反应快的鬼子,都能在火箭弹命中内壁之前弯腰躲过。

    “把火箭弹射进碉堡?”

    “你们跟我开玩笑的吧?”

    程世发眼神狐疑。

    他咋感觉用兵工厂改装的平射炮把迫击炮弹射进去都比这靠谱呢?

    他不是没有打过巴祖卡火箭筒,这玩意儿打大概区域还行,但是隔着200米打巴掌那么大小的目标,怕是得靠抽奖。

    李云龙脸色一板:“你看我像是在开玩笑吗?”

    “程瞎子赶紧组织你的部队,按照和尚说的去做。”

    “你李云龙不是要教我怎么打仗吗。”程世发道,“有本事用你自己的部队啊,用我的部队教我打仗,算怎么回事?”

    看了看身后黑压压一片利剑中队的战士们。

    李云龙从他们的眼神中看到了进攻的渴望。

    但是李云龙可不会让他们顶上程世发的部队去攻打鬼子碉堡。

    拿特种部队去进攻一个有着重型防御的碉堡,完全就是拿大炮打蚊子。

    “陈瞎子,你确定?”

    “你要这样说,那我可就让通讯兵去城外通知我的突击连进城来了。”

    “到时候打下这个大碉堡,功劳可就是咱新一团的了,没你们772团什么事了。”

    “你要是配合的话,干掉这个碉堡的功劳还算你们772团一半。”

    “咱老李倒是无所谓,但是你最好要想清楚,要是你自己主动放弃,你们团先前一个连的战士可就白牺牲了。”

    李云龙佯装一副惊喜的表情,嘴巴跟个机关枪似的,唾沫星子都快飞到程世发的脸上。

    “行行。”程世发忙道,“我命令部队配合你还不行吗?”

    如果772团不配合的话,要真让新一团把眼前这座碉堡打下来,功劳就让李云龙拿了。

    用我的部队教我怎么打仗?

    这他娘的叫什么事啊!

    陈世发团长顿时有些哭笑不得。

    “传我命令,3连全体准备,向敌人攻击,掩护兄弟部队发射火箭弹。”

    “警卫排到后边去弄十五个沙袋过来。”

    “是!”程世发的警卫员转身就去传令。

    下完命令,程世发看向李云龙,脸上挤出一丝笑容:“老李,你看你们新一团有20门山炮,借我2门用用怎么样?”

    “程瞎子,你在说什么?”

    “我听不见…”

    李云龙眉头一皱,脸上露出疑惑的表情。

    程世发深吸口气,凑到李云龙耳边,大声喊道:“我说让你借我2门山炮用一用!”

    “还是听不见。”李云龙摇了摇头,“肯定是你狗日的太大声,把老子的耳朵给震聋了,程瞎子你得用2门山炮赔我耳朵。”

    “去你娘的!”程世发大怒道,“你狗日的耳朵镶金了啊,值2门山炮?”

    一旁的魏和尚嘴角微微一咧,咱团长和稀泥有一手的…

    虽然772团的战士们装备差了点,毕竟是主力部队,战斗素养还是很强的。

    随着程世发的命令下达,772团3连的战士们在残垣断壁的掩体后边跟碉堡里的鬼子对射。

    密集的弹雨打得3连战士跟前的掩体飞沙走石。

    鬼子有2门37毫米炮,1门75毫米野战炮,在对射中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