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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二十四章 偷鸡 (第3/3页)
愈发胸有成竹。 十瓶下来,二人面前的盆子里,七种颜色混合而成的液体,又涨了一倍。用来洗手,勉强已经可以了。 “再来十瓶!”诺克斯自信满满,根据以往的经验,他肯定杨传杰要弃牌了。 可怜的美国富二代,他显然不知道,杨传杰去各大赌城的经验,可比他丰富得多。 这家伙并不觉得自己是蛀虫有什么光荣的,可他却坚定不移的做一个蛀虫。 年轻的时候靠老爹,年长的时候靠儿子。 他都给还没出世的儿子规划好了,从小给他灌输要有孝心、自强不息、努力奋斗,人生需要追求和理想的信念。然后看情况,李峰要是看得上,愿意收做学生,那再好不过。要是看不上,那就等儿子十六岁左右,让他到安灵珊和陆兴生的身边学做生意去。 以他的面子,二人自然会倾囊相授。学个几年,能力还不错了之后,再带儿子挨个往李峰的学生们那串一次门,恐怖的人脉就到手了。 有能力、有人脉,本身又够努力有追求,再弄点本钱,想不发财真的很难。 他估摸着,等儿子二十出头,他就可以开始啃儿子了。 简直完美! 所以,杨传杰觉得自己的最大任务,就是保持身心愉快,别活到四五十岁,还玩得动的时候就挂掉了。 不考虑钱的因素,赌城绝对是个让人充满愉悦心情的好地方,杨传杰自然是常去。 偷鸡这种事,他玩过无数次,也见过无数次。 怎么让诺克斯越陷越深,这不难。 杨传杰把演技发挥到了极致,他纠结,他欲言又止,他犹豫难定仿佛便秘一样难受。 最终,他豁出去了,几乎是鼓起了全部了力气:“给我也来十瓶。” 握草…… 诺克斯气得想跳脚,这傻驴,怎么就这么犟,何必死要面子活受罪,何必等事后气得想要剁手? 真特么是害人害己啊! 这毕竟不是玩牌,偷鸡成功,他能把对方的筹码收入囊中。 眼下的情形,是就算偷鸡成功,他不光收不了对方的筹码,自己砸出去的筹码也有去无回。赢到手的,只不过是面子。 面子诚可贵,金钱也重要啊! 又要浪费自己十瓶香水的钱了。 “感觉还是差了点,再来十瓶!”诺克斯朝着辛经理高声道。 辛经理自然喜不胜收,她一边让手下赶紧去刷卡,一边又和观众们一样,满是期待的看向杨传杰。 就连诺克斯也满是期待的看着他,只不过,诺克斯的期待和辛经理、观众们截然相反。 大哥,你现在该认输了吧? “十……瓶,给我也再来十瓶!” 杨传杰咬牙切齿,犹如一个输红了眼的赌徒。可惜,演技不够到位,眼睛不够红。 不过也够用了,这话一出,诺克斯可谓失望透顶。 这特么的,华夏的二代也太要面子,承受能力太差了,简直是一言不合就拼命。 七十瓶,眨眼间就只剩下最后的十瓶了。 诺克斯有些叫不出口,前前后后,他已经掏出去了四十瓶的钱,两千万美元就这么打了水漂,超过了他十分之一的身家。 虽然他是西夜传媒的继承人,现在的身家算不得什么,但毕竟还没有继承西夜传媒。这就像他老爹能花三亿多美元,买艘在全球都能排进前二十的豪华游艇,他却只能买几百万的游艇。 “不敢继续了吗?继续刷,那十瓶,我先要了。” 杨传杰冲着辛经理挥了挥手,旋即,狠狠瞪着诺克斯。 “疯子,你就是个疯子,你就是个疯子……” 诺克斯骂骂咧咧的推开人群,一路离开。 嘴上没有承认,但这态度,无疑表明他认怂叫爸爸了。 观众们顿感失望。 杨传杰也有些意犹未尽,这才刚刚破亿呢!人家石崇跟王恺斗富,那才叫轰轰烈烈针尖对麦芒。 李峰却觉得杨传杰的表现还不错。 毕竟不像是在赌桌上,有一把回本的希望,却又没有太多的思考时间,一旦失去理智连命都敢赌。 诺克斯也不是那种冲动到极致,脑袋一发热,都敢直接拿刀子捅人的人。 他的头脑已经发热了,但明显是稳赔不赚,加上倒香水的时候又有不少时间让他进行思考,能够让他前后买了四十一瓶,足以说明杨传杰这个托儿很成功。 托儿当中比较出名的酒托,在杨传杰面前就是渣。不提价格,光凭数量都能被爆得体无完肤。 人人都是天才,只不过没找到自己的天赋在哪而已。一心想做蛀虫的杨传杰,可能找到了。十个莲蓬的全职业训练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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