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天万界:唯我独尊_第16章 不可能化解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16章 不可能化解 (第1/2页)

    闻言,所有长老都是脸色一惊。

    但刚想探查萧芸的修为,却是发现萧芸早已内敛了气息,无从探查。

    但想来,族长也不会骗他们。

    如果不是突破到了神王,又怎么可能一掌秒杀许俊杰?

    毕竟许俊杰在天神境中可不弱啊!凭着家族的上乘神通,即便是对上天神境中期都有一战之力。

    想要将其击杀,可不是一件容易地事。

    更何况是一击秒杀!

    这令他们惊叹的同时,也是感觉麻烦了。

    毕竟许俊杰是许氏族的少族长。

    这一死,势必会引起许氏的震怒。也将会使羽化神朝变天。

    而随着许氏的子弟,慌乱的逃离出萧族。许俊杰在萧族被萧芸一掌秒杀的死讯,也是迅速的传遍了羽化神朝。

    同时传到许氏,令得高层震怒。

    不少人也是议论羽化神朝怕是要变天了!

    而此时萧族。

    许俊杰的尸体被人拖下。

    所有长老看着萧芸,眼里都是充满了敬意。

    一种对强者的敬意油然而生。

    毕竟之前萧芸沦为了废人后,他们可没少落井下石。

    如今萧芸天赋归来,实力更胜从前,他们自然想着挽回过去在萧芸心里留下的坏印象。

    角落里,萧艳更是惶恐不安,后怕不已。

    在圣地的时候,她可是曾想除掉萧芸,如果萧芸向她报复,她又该如何应对萧芸的出手?

    经过了刚才的那一幕,她知道自己完全不是萧芸的对手。

    如今也只能希望萧芸念在同族的份上,不会寻她的麻烦。

    这时,萧战天走向萧芸,哈哈笑道,“好,好,不愧是我萧战天的女儿,一出手就是一鸣惊人!”

    “芸儿,快跟我说说,这半月你身上到底发生了些什么,实力竟提升的如此迅速!”

    “这得多亏了我的师尊。”

    说着,萧芸便将自己这半月在圣地的经历和拜李清玄为师的事情,告诉了萧战天。

    “若非是师尊,我也不可能恢复修行,进步的如此神速。”

    “父亲,若是有机会的话,你可得好好感谢一下师尊,若非是师尊,你女儿可能还是一个废人。”

    闻言,萧战天点点头。

    “那是必须的,若有机会我一定会亲自当面的感谢一下你那位师尊。”

    “不过芸儿,你那位师尊叫什么名字啊,在圣地内身居什么职位?”

    萧芸道,“我师尊名李清玄,乃是圣地的首席,一脉之主。”

    “不过为人低调,想必父亲也不知道。”

    首席?

    闻言,萧战天不由是大吃一惊。

    虽然知道女儿加入了原初圣地,但是拜师首席,却是令他万万没想到。

    要知道首席的地位,可是远远在圣地长老之上。

    能够成为一脉首席,可见那人的修为和实力。

    这样的人物若是能成为萧族的后台,那对萧族而言,绝对是好处大大的。

    甚至一跃而成羽化神朝的第一家族,也不是难事。

    而对于刚才萧芸击杀许俊杰的事情,萧战天也放心了!

    有这样的一位师尊,那许氏就算是吃了熊心豹子胆,也不敢伤萧芸。

    接着,眉头一皱询问道,“对了女儿你刚才说在离开家族后,有彼岸阁的杀手要杀你。”

    “可知那背后的雇主是谁?”

    “竟然敢对我女儿出手,若是让本座知道,定将他碎尸万段。”

    话到这里,萧战天陡然流露出一股霸者之气。

    自己的女儿刚离开萧族,就遇到了杀手,这让身为父亲的他岂能不怒?

    萧战天毕竟是神皇境巅峰,即将半只脚踏入神尊境的强者。

    这一身修为释放出来,顿时让得一些长老面露惊色。

    当即运转自身的修为,方才化解去这股威压。

    萧芸却是丝毫不受影响。

    因为这股威压根本不是对她。

    再者她体质脱变后,即便面对这种威压,也能承受住。

    闻言,一旁的林啸天却是脸色复杂,欲言又止。

    显然是知道那些杀手背后的雇主身份究竟是谁?

    见他这样,萧战天冷喝道,“林啸天,你是不是知道些什么?这件事情可是你所为?”

    “并不是他,乃是他的儿子林北辰。”这时萧芸开口道。

    听到了萧芸这话,萧战天顿时勃然大怒,神皇境的威压尽数释放出来,压迫向林啸天。

    冷声道,“林啸天,今日这件事情你务必得给本座一个解释,莫要以为你与我同为神皇境巅峰,我就不敢动你。”

    话音落下,萧战天便是一杆神枪浮现出来。

    很显然林啸天若是不能给他一个满意的解释,他便会强势出手,以武力解决。

    见状,一些长老也是暗自心惊。

    听到这话,林啸天有许无奈道,“战天兄,辰儿辜负了芸儿的事情,我这个当父亲的也感到很后悔。”

    “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