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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普金斯写的春天 (第1/2页)
裴宥是个好人,至少在林昭的记忆里是。 他大她四岁,也大自己的弟弟四岁。比起天天在初中部听裴辞冷嘲热讽,林昭更愿意跑到高中部找他一起吃饭。毕竟他们有婚约,所以就算那些不识趣的人在背后再怎么嚼舌根,林昭也不觉得这件事情有什么不对。 她那时候太天真了,只会朝着爸爸妈妈铺好的路走,是根本不会遇到荆棘的小公主。玻璃罩里的玫瑰花只会被动吸收花匠所给的一切,因为她根本无从判断好坏。直到裴宥温柔地告诉她,昭昭还太小了,所以他们之间应该保持一点距离。 “我不想离你太远。” “昭昭很快就会长大了。” 可等林昭升进了高中部,裴宥已经成了优秀毕业生里的一张一寸照片。 林昭受不了离别,却也改变不了离别。她那份对哥哥的眷恋和崇拜并没有随着裴宥上大学而削减,反而倍增思念。尤其是在裴辞的衬托下,每逢假期回家和她分享大学奇妙趣闻的裴宥显然和蔼可亲多了。 裴宥对她太好了,什么都让着她,什么都愿意给她。最重要的是他会在双方家长都息事宁人的时候替她责备裴辞。这份偏爱让林昭觉得满意极了,替她出头的裴宥就像霍普金斯写的春天一样温柔。 可春天向来短暂,花也有花期。 再见春天的时候,她已经不是玫瑰了。林昭乖巧地站在机位旁,等待着嘉宾入座。前辈在耳边叮嘱了又叮嘱才好心地放过她,高跟鞋踩在布场并不高级的地毯上,明明无声,是心跳咚咚。 像电视剧里演了无数次的情节,眼神对视被特效割成缓慢镜头,他依旧意气风发得不像即将迈入叁十岁,连声音都是沉稳的开朗浑厚。 “裴先生您好,我是今天负责彩排的主持人,林昭。” 后面怎么开展的林昭已经忘记了,总之过程不长,下来的时候前辈表情很满意,视线掠过她便匆匆上前去找那位尚未离开的男人要签名——明明自己并不热衷炒股。 喝水的时候林昭几乎是狼吞虎咽,她的脑子里一直有一个场景挥之不去,不知道多灌点水能不能稀释掉。 那是小时候她第一次见到裴辞的哥哥。比她高出一截的少年,并不像家里保姆嚼舌根所说的那般粗鄙不堪。他朝她伸手,很礼貌的姿态,“我是裴宥。” 小公主抬着下巴,“裴宥你好,我是林昭。” 他笑了,他说好,他知道了。 再和现实重迭,过了将近二十年,他还是一样让人觉得如沐春风。柔软得林昭几乎要产生错觉,好像他们之间从未分开,这些年的事情也从未发生。 领导说她辛苦了,表现得很出色,让她考虑考虑去记者部就职的事情。林昭挠挠头,“我能不能留在您麾下高就啊?” 中年男人哈哈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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