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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可是能做到什么 (第3/3页)
做到的。 可是她能怎么做?其实之前她们的关系能维系,全靠林曜还爱她不是吗? 她其实从头到尾,完全不知道怎么做。 如果林曜也是个见钱眼开,容易被权力迷晕、可以被奢侈满足的人,就好了。这样的话,她一定可以做到收买她。 可是如果真是这样,她当初也不会爱上林曜。 程望雪只觉得自己像个僵硬的木偶,软绵绵地陷入流沙般的污秽沼泽中,无论怎样努力着想要挥动自己的四肢,都动不起来了。 她原本打算动用资源,掘地叁尺也要找出林曜的下落的。 可是林曜原来如此嫌恶她,已经完完全全地不要她了。 就算找到了,又怎么样呢? 说到底,除了看似华丽的皮囊和并不完全干净的家当,她还有什么?她能做什么来值得林曜的爱? 林曜如此决绝地拒绝了她。林曜最好的朋友还说,林曜没有了她,过得非常非常好;和她在一起的时候,才一点都不好…… 她真的有资格,跟踪狂一般去打扰她的生活,去将她强行拉到越发恶臭的自己身边,将她拽入污浊不堪的垃圾箱吗? 林曜不愿意给她的,她怎么有脸去要呢? 眼角一瞥,桌上空了大半的玻璃瓶,泛着呛人的冷光。 说不定妈妈也和她一样,喝酒根本不是因为喜欢。 自己没有酗酒,只是想要睡着而已。 喝酒只是因为,这是唯一能使她入睡,而不用整夜为对林曜的渴求而痛苦煎熬的方法而已。 以前林曜常说,不能没有她,实际上她才是那个没有林曜就不行的人吧。 她抱着那件自己已经视若珍宝的黑色衬衫,又把脸埋在之前亲自清洗过的玩具熊怀中。 这些东西,尽管已经没有了林曜的味道,却曾经被林曜触碰过。 通过这些物品得到的抚慰,就如同与能看到的另一边总隔着一层玻璃,永远不可能真正触碰到对面那样隔靴搔痒。但即使如此,这是她曾经获得过爱的痕迹。 手机又震了,但依然不是林曜。 是经常为她办事的买手,传来几张珠宝的图片。她毫无购物的心思,正打算关闭,却一眼认出那件熟悉的物什。这条主题为太阳的项链,当时是她偶然看到的。那家珠宝店的主人兼设计师亲自打造的每件作品,都独一无二。 想必这也是林曜拒绝她的表达方式——将自己送她的礼物都完全清除出去。 是她太自私了,总要林曜做她的太阳,心安理得地享受着她给她的爱,醒悟过来自己也要努力时,已经太晚,最后才是这样的结果。 程望雪不太记得原来买这条项链的时候多少钱,但买手显然知道这是件绝版的孤品,要价不菲。 不过既然是林曜曾经触碰过的东西,能流落到她的买手那里,正好被她遇见,已是绝佳的好运。 联系了买手并要求把这件东西立刻送过来。 她抚摸这件曾经戴在林曜脖颈间,碰过林曜温暖肌肤的宝物。 其实曾经有人那样地爱过她……她把这条项链戴在自己的脖子上,闪闪发光的贵金属从与皮肤的接触面散开冰凉,漫过全身。 她看着手边的酒瓶,犹豫了好几分钟,终究还是倒空了最后剩下的一点。、 (劳动节快乐! 这两个人再过一两章就会再见面的。毕竟还想圆个不太突兀的H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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