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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日放歌须纵酒(1) (第3/4页)
lack》里最后那一段电吉他独奏。
“啊,林羽,你来了啊。”一曲终了后,何永对他说道。
“嗯,久等了。”林羽说着,看了看那个短发男子,问道,“这位是……”
“哦,他是我的朋友,他叫窦伟。”何永介绍道。
“窦唯?”林羽一惊,“你居然认识神仙?”
“伟大的伟。”这时,短发男子纠正道。他的嗓音雄浑有力,林羽甚至怀疑他会用黑嗓唱歌。
“阿伟跟我是同行,他的吉他水平很高。”何永道,“虽然叁个人也可以组乐队,但我觉得让阿伟加入肯定能如虎添翼。”
“也就是说,我们四个人组一支乐队?”刘玥悦这时道。
“不错,就是这样。”何永点头道,“阿伟玩吉他很专业的,让他当主音吉他手绝对错不了。”
“可以,我没意见。”刘玥悦说道,“我一开始还担心,因为我们只有叁个人,所以风格只能玩Grunge和Punk呢。”
“林羽,你呢?”何永问林羽道。
“我?我也没什么意见。”林羽说着,环顾了一下四周,道,“你这个地下室里,有关摇滚乐队的设备真是齐全啊。”
“呵呵,我喜欢摇滚,所以在设备方面也花费了一些心思。”何永笑了笑道,“我觉得吧,既然要玩摇滚乐队,就要用最好的条件好好玩!”
诚然,地下室的墙上,挂着好几把电吉他和贝斯,何永刚刚打的爵士鼓,也是市面上相当高级的,价格不菲。至于音响,效果器,录音设备等,也是一应俱全。
“好了,既然人都已经齐了,那么我们先开一个小小的碰头会吧。”何永这时说道。他招呼众人围成一圈,盘腿席地而坐后,接着说道,“首先,我们先来罗列一下各自喜爱的乐队或者音乐人,把他们写在一张纸上。”
他给其他叁人分发了一张A4纸和一支铅笔,随后众人便低头在纸上“沙沙”写起来。
十分钟后,四人都已写好。大家把自己写的纸都放在一块,一起看着。
林羽写的是:The Beatles,John Lennon,The Clash,Bobby Fuller Four,The Queen,X-Japan,Suede,Kiss,Nirvana,Siouxsie and the Banshees。
“约翰列侬和披头士可以并在一块儿的。”何永看了后说道。
“列侬他自己都说了,I don't believe iles。”林羽道,“所以我认为单飞的列侬和披头士里的列侬不一样。”
何永写的是:The Beatles,The Velvet Underground,Led Zeppelin,AC/DC,The Rolling Stones,Guns N' Roses,METALLICA,Pink Floyd。
“我以为你也会把地下丝绒写进去。”何永对林羽说道。
“我只听了他们的歌大约十遍,还不足以评判到底真的喜欢。”林羽说道,“刚才我写的那些乐队,他们的歌哪怕是最冷门的,我都听了几十遍。”
刘玥悦写的是:The Beatles,Sex pistols,The Clash,Blink-182,Anti Flag,The Ramones,Green Day。
“乖乖,除了第一个,你写的都是朋克乐队啊。”何永咋舌道。
“叁个和弦就能表达快乐或愤怒,这就是朋克的魅力所在。”刘玥悦道。
窦伟写的是:甲壳虫乐队,崔健,黑豹乐队,唐朝乐队,Beyond,谢天笑。
“你也挺牛的,除了第一支乐队以外,其他都是本土的。”何永道。
“我觉得我们国家的摇滚乐队并不比外国的差。”窦伟严肃地说道。
“我有同感,谢天笑我也挺喜欢的。”林羽说道。
“好的,虽然大家的摇滚口味各不相同,但我已经发现了我们四个人的共同点,那就是,我们都喜欢披头士。”何永说道,“也就是说,如果我们排练的曲目是他们的作品,我想在默契度和熟练度上,都是最好的。”
“但也不能光唱披头士的呀。”刘玥悦道。
“那当然,我们其他风格的乐队也会涉猎,有金属,有迷幻,当然还有朋克。”
“我有一个问题,我们要做原创的歌曲吗?”林羽这时问道。
“对呀,一支乐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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