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微镜下的大明_第二卷 笔与灰的抉择 婺源龙脉保卫战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二卷 笔与灰的抉择 婺源龙脉保卫战 (第12/20页)

部,然后考选南广东道监察御史,前景颇好。婺源的小小纷争,对他来说已是过去式。

    接替金汝谐担任婺源知县的,是一个叫赵昌期的官员,籍贯慈溪。

    赵昌期是万历三十八年庚戌科的进士,三甲第二十八名,成绩中等。顺带一提,赵昌期这一届的探花,叫钱谦益。

    赵昌期的出身不算特别好,但他娶的老婆来历不小,姓朱。朱氏的父亲叫朱国祚,朱国祚有个弟弟,叫朱国祯,曾摘取过状元桂冠,给太子朱常洛当谕德官,后来在泰昌、天启年间成为名震四方的阁臣之一。

    以朱家的显赫地位,竟然愿意把女儿嫁给赵昌期,可见非常看好这个人的未来潜力。

    赵的表现,也确实不负朱家青眼。史书对他的评价是:“慈祥可观,尤加意学校。”可见这个人行事老成,对于文教最为关心。赵知县到任的第一件事,就是在县学建起一座尊经阁,然后大办文会,会同各乡名士来修撰地方志,在婺源很快赢得交口称赞。

    这么一个富有理想主义的知县,对于龙脉之事一定比前任上心。对烧灰不满的当地乡宦找准机会,在万历三十八年十二月二十日又一次联名上书,要求加强保龙措施。

    士绅们的这一份陈情,透露出目前婺源烧灰的新趋势:“驾言余山无害,实关正脉爪牙。断一指而一身为之痛伤,一节而大势为之疲。”可见这四年以来,灰户们对于龙脉还稍有收敛,但对附近支脉一点不客气,大肆开采。在风水理论里,这种举动同样会惊扰龙脉。

    婺源乡宦们在这一份陈情里,反复引用谭昌言、梁应泽等官员的批示,希望赵知县能萧规曹随,继续厉行禁止。有意思的是,他们对金汝谐却只字未提。这也是一种态度,可见地方上对金的姑息态度早有不满。

    在文章结尾,乡宦们告诫赵知县:“顽民习玩,非严禁无由摄奸。虽德盛化神,必痛惩始能畏志。”显然希望他能一改前政,拿出雷霆手段。

    赵昌期和前面两任知县的风格都不同,他朝气蓬勃,锐气十足,而且对儒学文教的重视胜过其他一切。他接到陈情表以后,二话不说,叫上县学教谕,两个人亲自去船槽岭勘察。

    赵昌期走访了许多当地居民,调研很深入,发现烧灰凿山的情形确实触目惊心,比立保龙禁碑之前还严重。回到县里之后,赵昌期焚膏继晷,连夜撰文,拿出一份前所未有的严厉保龙方案:

    第一,旧立灰窑,要全数登记在册,然后在官府的监督下一一推土填埋。

    第二,十七、十八、二十三、四十三都的当地居民,要互相监督举报。

    第三,一旦发现有人烧灰,除判刑之外,还要加罚一笔“追偿龙脉银”。这笔银子一半用来奖赏举报人,一半用来给县学买田收租,租金用来支付官府专项巡查的费用。

    第四,各都里约、保甲实行连坐,每个月都得提交一份本地无伐石烧灰的甘结——保证书,官府要仔细查考。谁敢不交,视同烧灰,重打三十大板,枷号一个月示众。

    第五,县衙不时走访,如有一窑未拆,本犯及本都里约、保甲重究。

    赵知县的这份方案,绝对是动了真格,比谭昌言的态度更加强硬,比金汝谐设计的监督、奖惩条款更细致。而且他在策略的选择上,也非前几任因循守旧的知县可比。

    比如说,赵的方案有一条,是鼓动民间互相监视。

    民间互相监视这事,不算出奇,谭昌言也试图干过,不过效用不彰。当地人都是抱成一团,指望他们举报自家乡亲,怎么可能?

    可赵昌期这次出手,却是大大不同。

    关键就在于这个方案的第二条:十七、十八、二十三、四十三都的当地居民,要互相监督举报。

    它看似平淡无奇,实则暗藏精妙。

    赵昌期亲自踏勘之时,碰到过一件事。他到了十七都那里去走访居民,居民们都说损毁最严重的是狮山、象山,都在十八都的地界;他又去了十八都,当地居民表示我们这里确实山体损毁厉害,不过损毁最严重的通元洞、水岩山,都在和十七都交界的地方,是他们越界干的。

    赵昌期很好奇,进一步调查后发现,原来自从有了烧灰业,十七都和十八都、二十三都、四十三都的当地居民经常越界,去别人山里凿岩,运回自家灰窑里烧。四都之间,没少因为这种纠纷发生争斗,几十年下来,几乎成了仇人。

    这对官府来说,是一件好事。赵昌期在第二条里特别规定:“如十七都有犯,许十八等都之人;若十八、二十三、四十三各都有犯,许十七都之人彼此指名首县。”你们不是看对方不顺眼吗?给你们个机会去逮他们的错,摆明了要挑动群众斗群众。

    在“里”这一级,群众会互相包庇;在“都”这一级,不同地域之间彼此敌视。

    为了鼓励四都内斗,赵昌期加了一个补充条款:举报成功者,罚金分一半走。

    新仇旧恨,足以驱动人心。

    这个方案,于万历三十九年(1611年)二月初十公布,明眼人都看得出来,这次官府要动真格的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