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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三章 倍之?超级加倍! (第4/5页)
“廷议第三事,边方屯耕,宝岐司奏请遴选农户入宝岐司任职,方便至四方任事,各方水土不同,屯耕亦有不同,番薯救荒不二之法,仍需谨慎推行,暂不折赋。” 廷议吵吵闹闹的进行着,大明政务有条不紊的推行着。张四维除了给自己找到了给皇帝注解史书的活儿,还上奏说继续分校《永乐大典》,并且请命雕版刻录以传万世之功。 还别说,还真别说,这还真是个大活儿。 永乐大典修成之后,虽然有抄录,但是一直没有雕版刊印过,张四维这也不算是凭空造牌,真的找到了立功的地方。 廷议通过,永乐大典雕版刊刻,排上了日程。 关于殷正茂八月中旬攻伐吕宋之事,张居正并没有廷议,这件事,其实朝廷能给的就是政策上的支持,至于其他,也帮不了什么。 张居正拿出了一份奏疏郑重其事的说道:“应天巡抚宋阳山、南京兵备太监张进、松江巡抚汪道昆、松江总兵俞大猷、松江提督内臣张诚等联名上奏:请二事,第一事儿,请命清丈,除苏、松、常、嘉、湖等中心地区之外,连较为边远的滁州、和州、池州等地,也开始改行条鞭。” 七万顷田是南衙五最富硕之地的侵占,而整个南衙,包括滁州、和州、池州现在也纳入了改行鞭法的序列之中。 王国光听闻后,立刻说道:“而这次改行鞭法,要做的是:以人认地,以地计田,以田计粮。” “自桂萼倡一鞭法,我们始终无法避免的一个问题,那就是,政令说是丈量权豪隐匿的田,可实际丈量的呢?都是老百姓的田,真正清丈都是清丈到没有权势的老百姓头上。” “如果这样做的话,与我们的初衷背道而驰了。天下困于兼并,而我们朝廷的政令,越是清丈,越是激化兼并,那就是不施仁义、失道天下。” “而如果不丈田,这些个权豪,会更厉害,更加无法无天,生杀予夺,天下亦乱。” “难,两难,乱,丧乱。” 这就是大明的国事,处处都是两难,想找到两难自解的办法,更是难上加难,是做也错,不做更错,只能想方设法的往前走。 王国光进一步的说道:“面对这种两难的局面,我们常常发现,我们困顿于一种没有办法跳出怪圈,清丈错,不清丈也错,一旦吏治有所松懈,清丈、清理侵占,都是无用功,看似下的功夫都是白费的。” “自然而然的升起了一种悲观,那就是:就这样吧,算了吧,差不多算了,做不做都没什么,为何要做呢?多做多错,少做少错,不做不错,维持现状,就可以了。” “别人可以这样,高谈阔论,夸夸其谈,但是财税不行,国帑内帑空空如也,动一动身子都要银子,连上元节的鳌山烟火都停办了,哪儿哪儿都问我要银子,所以我想了个办法。” “以人认地,以地计田,以田计粮,化繁为简,只收田赋,田在谁手里,就问谁征赋税。” 正统元年起,大明就在江南实行的征一法,就是将部分正赋折银起运押送京师,每年大约有一百两白银的现银入京;浙江、两广有部分实行均平银法、福建出现了纲银法、大明东南的云贵川黔有十段锦册法。 最终发展为了一条鞭法。 而一条鞭法的真正意义:是合并赋役,将田赋和各种乱七八糟、巧立名目的徭役,合并一起征收,是一种对赋役制度的简化,同样也是一种巩固税基的做法,是基于田亩的货币税。 而想要真正的实现它,大明需要白银,海量的白银。 王国光继续开口说道:“我举荐,在广东试行卓有成效的潘季驯,出任江西巡抚,并授予兼理军务、全责裁理民田、官田和军屯田的事务;举荐一条鞭法的首创者庞尚鹏,到福建担任巡抚。” 潘季驯是张居正的人,隆庆五年末,是张居正和高拱斗的最是凶狠的时候,潘季驯被晋党雒遵,以漕船沉江事儿弹劾,潘季驯回籍闲住,就是那个谭纶在朝日坛咳嗽,弹劾谭纶失仪的雒遵把潘季驯给弹劾倒的。 而庞尚鹏则是晋党的人,在河东巡盐郜永春、张楚城以河东盐法,弹劾张四维的时候,庞尚鹏被牵连,也致仕归乡。 而本来江西巡抚凌云翼调往两广,任广西巡抚,居殷正茂之下。 一旦殷正茂征伐吕宋不利,那真的是新账旧账一起算,殷正茂就算能侥幸过关,也要到南京做个闲散官,而不是为任一方。 这是一连串的人事任命,大抵就是晋党、张党一换一,都起复了一人。 “我赞同大司徒所言。”张居正首先表态,而且非常明确的说道:“庞尚鹏为晋党,任事不应以党别,我赞同庞尚鹏前往福建任事。” 葛守礼是极为意外的,关于庞尚鹏的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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