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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八章 修改合同(为大佬诗人飞雪加更) (第1/2页)
第二天一早,杨北坐着高芒的车一起去了公司。 今天要处理的事情有些多,合同要和公司修改,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艺人和公司之间的利益分配。 艺人一般接触到的资源,都是公司给的,所以通过这些资源获得的片酬、出场费等等金钱报酬,会和公司有一定比例的分成。 当然,像杨北参加‘最佳网红’这个活动,公司是没有参与其中的,拿的不是公司的资源,所以这就不需要给公司分了,但税还是要扣的。 三线艺人和公司的分成模式是扣除掉税务之后,艺人拿百分之四十,公司拿百分之六十。 而随着艺人晋升二线,这一条在合同上也需要改了,二线艺人和公司的报酬分配比例是,艺人拿六成,公司拿四成。 在二三十年前,娱乐圈是没有这种规定的,当时政-府还没有成立文化总局,娱乐圈里各势力发展的比较乱,有的娱乐公司趁艺人还没出名的时候,给艺人签了霸王合同,导致一些大明星,即使成为了一线乃至超一线,还要被娱乐公司盘剥。 而之后政-府为了提高本国的文化软实力,看着国外文化的大肆输入,也开始越来越重视文娱这一块了,所以就有了文化总局的成立。 随着文化总局的成立,娱乐圈也渐渐走向正轨,发展到现在,已经有了一套完善的流程。 其中就有随着艺人等级的提升,娱乐公司必须给艺人修改合同,不然如果有艺人拿着实打实的证据去文化总局举报,那公司面对的罚款,绝对是一个天价。 去公司的路上,杨北看着专注开车的高芒,道:“我好久没开车了,要不买辆车?” 拿了斗音公司的百万现金奖励,扣掉交的税后,到手也有七十多万,买辆车还是没问题的。 高芒扫了一眼杨北,“这么点钱就飘了?” 杨北被噎了一下,虽然他对钱看的比较开,但一百万难道不能算一笔大钱吗? 看着杨北的表情,高芒摇了摇头,道:“这点钱你还是先留着吧,以后想开车就开我的,至于你想买车,以后再说吧。” 杨北点了点头,作为一个艺人,平常开车的时间确实也不多。 到公司之后,高芒看着大门口一个保洁阿姨,对杨北努了努嘴,道:“看到那位保洁阿姨了吗?她家里拆迁,被分了三千多万,在东-四环还有一套房子。” 杨北愣了愣,“那她还来这儿做保洁?” 高芒脸色淡淡道:“打发时间。” 杨北无语的点了点头,有钱人的生活,就是这么朴实无华且枯燥。 两个人来的挺早,一些部门的员工还没有开始上班。 杨北就跟着来到了高芒的办公室,刚才来的路上,高芒带着杨北到隔壁的办公室看了一下。 据说这间办公室之前是一个主管的,主管离职之后,这间办公室就空了出来。 一般来说,刚刚晋升二线的艺人,是申请不到这种办公室的,不过杨北的潜力很大,公司也越来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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