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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正经点好么 (第2/2页)
然是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绝对不是现在的0:500的战损比。 至于后来出现的天雷,说是上天为灭朱重九而特意派遣,作为一介大儒,他会相信几分只有他自己知道。 只是孔方不愿实话实说他也不便追根究底而已。 说完战事,洛先生题归正转。 他拿出手抄版《西游记》。自从方世铂被他大姐送去县学,孔方没有代笔人,他已经很久没“写”了。 洛先生手上的《西游记》有十章,是方世怡复抄给他的。章节虽然不多,但是成功将勾起他兴趣。 “县尊啊,这本《西游记》可是把老夫腹中的书虫勾起来了啊,一天不读就难受啊。敢问县尊,它是不是还没写完呢?” “当然。” 孔方果断点头,《西游记》一共一百回,他才“写”了十回,还有九十回呢。 洛先生闻言,顿时就象知道有糖吃的熊孩子,两眼放光,死死抓住孔方的手。 “县尊,那可不可赶紧写,哪怕一章都行。” 孔方尴尬地挠头。《西游记》就在他脑子里,他张口就能来。不过,若是将它变成文字,难度不小啊。 “先生,我……嘿嘿……你也知道,我因为得了一场怪病丢失了许多技能,写字就是其一。我不仅写得慢慢,那字还写得其丑无比。” “之前都是我口述,世铂代笔。现在世铂不在家,我心有余而力不足啊。” 洛先生抚额。 孔方说的是“事实”,他不好意思“强人所难”呀。但是书瘾上来,就象烟民犯烟瘾不来几口浑身没劲呢! 方世铂在县学,作为大儒将学子的学业视为头等大事,他断然不会让方世铂为了代笔中断学业。 方世怡是女子,不方便两人长时间相处一室,恐引来是非。 方世清倒不需避嫌,但是她只喜欢舞枪弄棒,不喜文墨,他还听说他们夫妻感情不太好,话都说不到处去。 让她代笔不切实际。 “县尊,我为你代笔,如何?” 洛先生头探向孔方,满眼期待仿佛索糖的小屁孩。 孔方差点没从椅子上滑下去。 堂堂一代大儒,居然为一个小小知县代笔,就算他有这份心,自己也不敢有这份胆量啊。 老洛,正经点好么? 但是他又不好意思拒绝,人家一代大儒为你小小一个知县代笔,那是多大的面子? 你敢驳人家面子,那纯粹就是给脸不要脸呗!若传出去他还能不能在大兴朝,犹其是大兴朝官场上混? 他脑筋打了无数个结,然后又舒张开,再打结,再舒张…… 最终他犹豫着开口道:“先生为我代笔,是我的荣幸,我是求之不得啊。” “但是呢……你老也知道,写书是一份苦差事,写书的灵感就象间歇泉,时来时不来,没个准信。” “先生你不可能整天守要我身边。就怕你在的时候我找不到灵感,一旦你离开了,灵感却来了。” “还有,灵感它喜静,犹其是夜深人静之时,正是灵感泉涌的时刻,我又岂敢让先生熬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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