袭爵血路_第一百六十二章 何为俊杰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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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六十二章 何为俊杰 (第2/2页)

,绝对能上比兹尼斯王国的报纸头版头条了,若是再让吟游诗人这类骚包瞎编乱造一番之后,四处这么一传唱,保准自家的酒吧蜚声海内外,名噪一时。

    可惜与酒吧这类服务场所应有的正面形象全盘反着来就是了,被一扫帚扫进“贻笑大方”的垃圾里头归类,反倒更加可能。

    “你小样的懂个锤子的讲究!”

    大胖子听了气不打一处来,顿时怼了回去,口水劈头盖脸喷得彼得脸上到处都是。

    他示意众人看向少女,道:“看看那丫头的衣着款式就知道,绝对是来自贵族之家的女子,而且是老牌贵族中的老牌贵族,底蕴极其深厚。别以为她这身武士服简单,整体设计古朴典雅,处处细节都透着优雅与大方的味道,绝非寻常贵族之家可比;比如袖口与裤脚,收口处向来难以两全其美,顾得了线条就难免影响实用效果,真正动手的时候,很可能让人产生束手束脚的感觉。你们看她打到现在,可有这方面的问题?喏,喏,就正如这一记肘击,多么的轻盈灵动!若是袖口太紧,自然妨碍提肘的高度,接而影响肘击的效果,可从挨揍的那傻逼飞出去后,就死命捂住脸就地翻滚来看,别说鼻梁骨,眼睛都快被打爆了。”

    “别说老子没提醒你们,拥有这等底蕴的家族,水面下的实力之可怕,根本就不是我们所能想象,更不是我们能惹得起的。最明智的做法,是见到了就绕着走,远远躲开,越远越好,什么事都千万别掺和,能装成瞎子最好。否则,有我们好看的!”

    指点着自个一应“不争气”的下属,大胖子老板很是唏嘘,他将胖乎乎的手伸进兜里,扣扣搜搜一会,才掏出一根大号的雪茄来,小心翼翼地打开外头的深色马杜罗包装纸,又仔细清了清本来就没什么灰尘的雪茄头,正准备打火,旁边的约翰已经凑过来一根点燃了的火柴,动作娴熟,时机正好,显然平日里没少干这事儿。

    大胖子就着火点着了雪茄,美美吸了一大口,也给够时间一应下属去领悟自己先前的话,才接着补充道:“老牌贵族的家庭,往往也最讨厌暴发户那般的粗俗和炫富之举,连日常聆听的音乐,都是古典的一类。越是经受得起时间考验的曲子,越是进得了人家的法眼。否则,免谈。”

    轻飘飘下了结论,面带矜持的大胖子老板嘴巴一撅,从口中吐出长而圆的一道烟圈来,功力甚是不凡,他略带遗憾的说道:“现在最适合演奏的曲目,其实是弗朗茨的那首《阿佩乔尼奏鸣曲》,作品d821号。要不是你们对这首曲子的领悟总是不够透彻,演奏中情绪表现得不到位,我早就决定选用它了。好了,都他妈的别废话,给老子打起精神来,就是彼得.伊里奇的《弦乐小夜曲》了。”

    “明白。”

    一干人等齐声应了声。

    “预备,一、二、三,开始!”

    随着大胖子老板的弓弦拉动,包括小提琴、中提琴与大键盘等在内的众乐师一阵有力的齐奏,《弦乐小夜曲》开头的那段动人旋律,便回荡在酒吧里头。

    果然如众乐师暗暗腹诽的那样,深情而悠扬的乐声伴奏之下,是晨曦优雅美妙而极具暴力美学精髓的格斗动作,一抬手,一提足,威力尽显,身前竟无一合之敌,击倒目标的同时,全程犹如行云流水般自然流畅,深刻的表现出无差别暴打的酣畅淋漓与痛快,将身边的众多酒客揍得是狼奔豕突哭爹喊娘满地找牙!

    少女越打越顺手,越打越精神,原先满怀愤怒与阴云密布的压抑情绪,通过这场“热身运动”算是得到了初步的释放,动听的旋律流淌之余,还能夹杂着一众“对手”从谩骂转变为的哭嚎的声音,心情自然也是大好特好起来。

    打到后来,连看到形势不妙转身企图逃跑的那些酒鬼,也被她一一从后追上去,或是一拳,或是一脚飞踹在地,朝着“全歼”的预定目标迅速迈进。反正酒吧只有一个大门,晨曦又在速度上头占据了绝对优势,只要她不愿意手下留人,就一个都少不了。

    就在《弦乐小夜曲》第一乐章最后一小节音符响起之际,晨曦刚好将一名“小胡子”给踢飞,面前只剩下最后一名“敌人”,一位满眼惶恐浑身发抖,握紧的拳头都不知道有没有力气的壮汉,看样子少说也有六七分酒意,站在那里举着个尚未开盖的酒瓶,一脸的苦瓜相。

    进攻,没那个胆量;

    防守,好像没什么卵用;

    投降?现在连街头斗殴都算不上,投降一说更不知从何说起,真是不知如何是好。

    少女根本没有废话的意思,上前直接就是一拳,击中了壮汉的胃部,眼见对手眼珠子突出整个身躯软了下去,少女便侧身闪开一步,同时一把握住壮汉的拳头,弯腰一拧,手上轻轻用力一甩,壮汉的身子便整个被掀了起来,从少女的边上越过,朝着酒柜那头飞了过去!

    那么喜欢喝酒,喝得醉熏熏的,全身酒气臭烘烘的,真是讨厌,干脆滚过去和摆放在那边的酒瓶子一块过吧,泡在酒缸里头好好反省反省也行!

    晨曦如是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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