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本色_律师本色 第56节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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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本色 第56节 (第1/3页)

    “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检察院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赔偿的款项会让他们承担全部或者部分。”方轶解释道。

    “才一万多,爸,要不算了吧,都在县里低头不见抬头见的,得罪了检察院不太好。”钱琳琳心中有顾虑,他父亲听方轶这么一说也冷静了下来。

    “这赔偿的钱也忒少了……走,先回去给我炖点红烧肉补一补,看守所里的伙食实在不怎么样,我先补补,赔偿的事咱再商量。”钱老爷子觉得女儿的话有道理,民不与官斗,于是他给自己找了个台阶,说完,直奔女儿的车走去。

    为什么钱老爷子会这么想,因为有前车之鉴。

    老爷子未退休时,有位同事叫周阳,因为买房时售楼小姐夸大其词,把新楼盘说的跟朵花似得,结果周阳交了定金后发现新房根本没有售楼小姐说的那么好,还有质量问题,整个一个残花,便去售楼处找售楼小姐要求退赔。

    好不容易卖出去一套房,售楼处怎肯退钱,于是便干起了提起裤子不认账的事,矢口否认曾说过的话。一来二去双方说急了,动了手,当时现场比较乱,谁都不知道是谁先动的手,双方都是抓伤,没有什么大碍。

    后来售楼处报警,附近的派出所出警将周阳带走,以询问情况为名扣着周阳不让走。其实明眼人一看就明白,当地开发商肯定把关系都打点好了。

    后来周阳的家人打了警察督察的电话,把情况说了下,结果没多久周阳就被放出来了,全家人皆大欢喜,赞叹督察办事效率就是高。

    可第二天一早派出所又给周阳打电话让他去配合调查,周阳又去了,结果一调查就是一天,第三天依然如此,第四天依然如此,隔了两天又叫他去配合调查。

    每次去警察都和和气气的,问的情况无非就是那么几句,跟倒嚼似得不断循环。后来有懂行的同事跟周阳说:他这是得罪人啦,叫他去配合调查的人肯定挨了上面的骂,心里不爽,人家心里不爽能让你爽吗?

    后来周阳拖出人来才把事摆平,钱老爷子对此事记忆犹新,他可不想因为一万多块钱,被人惦记。小老百姓惹不起,躲的起!

    钱琳琳请方轶吃完中午饭后,将他送回了律所,吃饭期间钱琳琳一再表示感谢,并希望他能把自己老公的案子也翻过来。

    方轶何尝不想啊!二十万呢!

    曹月山合同诈骗案,终于在隔周的周四早上九点开庭了。二审法院是省高院。

    省高院安排庭审的法庭很宽大,下面成排的座椅,方轶约摸着能坐下二百来人。今天公开审理曹月山合同诈骗案,下面坐了不少人,大部分是被告人的亲属,即便如此,审判庭内仍然显得比较空旷。

    辩护人席对面坐着省检察院的两名检察员,一男一女,男检察员带着眼睛,正在帮着女检察员准备案卷材料,女检察员一脸的英气,短发,干事很干练的样子,看的出来两人以女监察员为主。

    不一会儿,合议庭的三位法官穿着宽大的法袍走了进来,居中坐着的审判长是个男的,四十来岁的样子,一脸的佛像,大耳,大鼻子,脸上肥肉很饱满,泛着油光。

    左边坐着的法官是个女的,脸型清瘦,带着眼镜,文绉绉的,看着有三十多岁的样子。右边的法官是个男的,一脸严肃,寸头,一双眼睛如鹰隼一般,仿佛一眼就能看透人的心思似得。

    庭审前的准备工作做完后,开始审理。

    审判长道:“人民法院对提起上诉的曹月山合同诈骗罪一案,现予公开开庭审理。”随着话音落下的还有法槌的敲击声。

    上诉人曹月山被法警押到法庭上,坐了下来。接下来审判长开始核对上诉人的信息……

    方轶看了看曹月山,与之前会见时相比,现在的曹月山显得清瘦了许多,精神状态不太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本庭依法公开审判上诉人曹月山涉嫌合同诈骗一案……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及辩护人,在法庭审理过程中依法享有如下主要诉讼权利……”审判长依法履行着程序。

    前面的诉讼权利宣读完毕后,审判长看向曹月山:“上诉人曹月山,你是否听清楚上述诉讼权利?”

    曹月山抬头看向审判长:“听清楚了。”

    “上诉人曹月山,你是否申请回避。”审判长问道。

    “不申请。”曹月山道。

    接下来开始法庭调查,审判长宣读了一审判决书。

    宣读完一审判决书后,审判长道:下面由上诉人曹月山宣读上诉状,陈述上诉理由。

    “本人曹月山陈述上诉理由如下:第一,我经营的红海公司与联达公司是合作关系,双方之间的纠纷也是民事案件,不属于刑事案件。第二,红海公司承包的高家庄新民居房产项目实际存在,我与联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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