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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本色 第199节 (第3/3页)
就行,主要是想让法官了解肖来旺在村里的德行。”方轶解释道。 “家庭暴力?”肖主任皱了皱眉头道。 “就是两口子打架,肖来旺打孩子和媳妇的情况。”方轶道。 “哦,明白了。要说肖来旺的家庭暴力,肯定是有,自从秀珍嫂子进他们家门挨打的事就没断过。这事全村人都知道,这证明我们村里出了。只要能对肖克的案子有帮助,您让我们出什么都行。”肖主任一身正气道。 现在肖来旺人已经不在了,村里人本来就对他印象不好,没必要为了一个死人得罪活人,况且人家还是一家子,这证明开出来不会得罪任何人,还能落个人情,低头不见抬头见的,何乐而不为呢。肖主任想的很明白。 肖主任起身叫来了主任助理(是位刚来村里的大学生村官,一般写写算算的事都交给他处理),让他带着石秀珍去写证明。谅解书之前在律所时石秀珍就签过了,方轶让她开庭前将谅解书和村里的证明送到法院去。 石秀珍出门后,肖主任与方轶闲聊道:“哎!要说肖来旺也算是村里的能人,种果树有一套,就是脾气太臭,点火就着。 几年前村里曾经来过一位算命先生,他站在土坡上指着肖来旺家的坟地说那块坟地选的不好,会兄弟相伤,父子相残。 肖来旺听到后,拎着菜刀追的算命先生满村跑,要不是老村长拦着,非出人命不可。 当时我们都猜那算命先生肯定是想吓唬肖来旺,从他家骗两钱,没想到碰上了一位不信邪的。现在看来人家说的对呀,那算命先生是个高人!”肖主任煞有介事道。 不一会儿,石秀珍回来了,拿回来一份盖着村里公章的证明,让方轶看。证明写的很客观,该有的内容都有,方轶让石秀珍将证明收了起来。 开车回来的路上,方轶一个劲的琢磨,最近这是怎么了,怎么接的案子都是杀亲的案子,真让人头疼。 次日一早,方轶去了看守所会见肖克。肖克长得五官端正,短发,一双大眼睛,看起来很老实。此时的他神情有些呆滞,尚未从杀父的阴影中走出来。 肖克说的与石秀珍所说相差不多,方轶逐一做了记录。 “方律师,我听里面的人说,我杀了人,有可能会被枪毙。是真的吗?”肖克眼神闪烁,除了疑惑外更多的是惶恐。 “你的案子被移送到了中院,这说明检察院认为你的行为社会危害性大,有可能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死刑。 但是从我了解的案情看,你构成故意伤害罪是肯定的,但是你是为了救你母亲才砍伤你父亲,进而导致你父亲死亡。所以我个人认为,法院不一定会判处你死刑。 下午我会去法院阅卷,后天去检察院与负责案件的检察员沟通案情,等我制定完辩护方案,我会再来见你。”方轶道。 方轶去检察院与负责案件的周检察员沟通案情时,得到了一条消息,这个案子媒体很关注,据说为了搞法制宣传,法院已经批准了媒体记者进入现场,对案件进行报道。 果然,没过几日法院打来电话,告诉方轶肖克的案子将公开审理,会有媒体记者现场采访,让他注意下言行,庭审当日穿律师袍。 “老方,下班了还不走?”黄援朝穿上羽绒服,提着包准备回家之时,看到方轶仍在伏案疾书,便走到了他近前。 “有个故意伤害的案子,下周开庭,我在准备辩护意见。你先走吧,我再查查资料。”方轶道。 “好,我先回家了。注意身体,别太拼了。”黄援朝说完,转身离去。 方轶起身伸了个懒腰,看着远去的黄援朝的背影,心中一阵苦笑:“回家”这个词对我来说是那么的熟悉,又是那么的陌生,曾经那个温馨的家再也回不去了。走一步看一步吧! 人,只要是活着就应该有个奔头,而方轶的奔头就是他的儿子方安志。 开庭当天,法庭的旁听席上坐满了人,石秀珍也在其中,第一排坐着不少手拿相机的人,应该是记者。 在最前面放着一台摄像机,后面站着一位身材魁梧的男子,正在调整摄像机的机位。 法槌敲下那一刻,庭审开始了。 走完了前面的固定程序,审判长让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坐在公诉人席首位的矮胖男,便是之前与方轶沟通过案情的周检察员。 “……被告人肖克用菜刀砍伤被害人头、颈、肩等部位,被害人被送往医院救治后,于次日晚七时,因失血性休克死亡。 本院认为,被告人肖克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鉴于被告人肖克具有投案自首情节,并得到家属的谅解,认罪认罚,依据《刑法》第六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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