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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本色 第345节 (第1/3页)
第747章 章你给我闭嘴 “我认为,轮j中各行为人是否奸y得逞(包括三种情况:一、均得逞;二、因意志以外原因均未得逞;三、部分人得逞,部分人未得逞),属于强奸罪既遂或未遂的问题。这是因为: 第一,所谓未遂,轮j并非是独立的罪名,只是强j罪的一种法定加重的情形,所以轮j本身没有独立的既遂和未遂问题,只有强j罪才存在既遂和未遂的问题。 我觉得,你们可能是把认定轮j这一强j罪的加重处罚情形,与认定强j罪既遂和未遂相混淆了。 第二,如果轮j也分既遂和未遂,那么对轮j中部分人奸y得逞、部分人奸y未得逞的情形,是对全案以轮j未遂定,还是仅对奸y未得逞的部分人以轮j未遂定?这个问题很难回答。 因为如果全案都定轮j未遂,那么已奸y既遂的被告人肯定得不到应有的惩罚;如果仅对奸y未遂的被告人定轮j未遂,而对奸y既遂的被告人以轮j既遂定,那到底轮j是既遂还是未遂,难以自圆其说。 我认为,在主观上,轮j是基于共同奸y认识的共同实行行为,也就是说,只要实行犯强j既遂的,对其他共犯,无论是帮助犯、教唆犯、组织犯,还是共同实行犯,都应按强j罪既遂论。 当然,这其中也是有区别的,并不是说具体量刑标准都一致。对于帮助犯、从犯,一般应当依法给予从宽处罚,而对于奸y未得逞的共同实行犯,可以酌定从轻处罚。”方轶说完停顿了下,看向众人。 周颖等人消化着方轶刚才的话,没有说话。 “本案中,被告人孔枢、向庆斌违背妇女意志,实施了轮流奸y妇女的行为,其中向庆斌既遂,孔枢未遂。 从共同犯罪的角度讲,检察院认定两人均为强奸既遂,没有问题。但是在量刑时,应将轮j情节考虑在内。 对强j未遂的被告人孔枢来说,由于他具有法定从宽情节(立功),同时又具有可从轻处罚的情节,所以我觉得法院有可能会对他予以减轻处罚。 我建议你们再跟检察员沟通下,着重从这两个点去说服检察员。到了法庭上,我觉得这两个点也是辩护的点。”方轶解释道。 (注:司法实践中,强j妇女的既遂标准为结合说,奸y幼女的既遂标准为接触说,裁判文书网上的判例都是如此) 听完方轶的解释,杜庸有些许的失落,既然方老大和检察员都这么认为,法院那边这么认定的可能性非常大,眼下能做的事就是尽最大可能,把表弟的刑期减下来。 几天后,杜庸表弟的案子开庭了,由于开庭前杜庸和周颖与检察员沟通了多次,控辩双方基本上达成了一致,所以庭审现场,大部分时间是第一被告人向庆斌的辩护人在发言。 经过一番唇枪舌战后,审判长当庭宣判。 合议庭认为,被告人孔枢、向庆斌背妇女意志,轮流奸y妇女,其行为均已构成强j罪,应依法予以惩处。 孔枢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同案犯,有立功表现,同时考虑到其个人奸y目的未得逞,可以对其减轻处罚。 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第(四)项、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三条、第六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被告人向庆斌犯强j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被告人孔枢犯强j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一审宣判后,两被告人未提上诉。 判决生效后,杜庸带着大姨和大姨夫去看了表弟孔枢。孔枢的案子了结后,杜庸缓了好几天才调整过来。 一周后,云乔约谷总父子再次来到律所,这次欧阳杰没有跟来。 地下停车场内,谷浚有些紧张:“爸,你说方律师会不会看出来?” “不好说,走一步看一步吧。这案子了了以后,你给我老实点,否则我打断你的狗腿。”谷洪庆低声喝道。 谷浚被吓的一哆嗦,急忙点头。 父子二人下了车,走向电梯间。 会议室内,谷家父子看着桌上的文件,一言不发,脸色不太好看。 “谷总,这份文件上的问题都是我们根据案卷和之前您儿子描述的案件情况,草拟出来的。 第一条:我们从网上查了与谷浚购买的那台二手车相类似状态的奥迪车的价格,二手市场价值在三十五万元左右,但是谷浚却能以二十一万的价格买下来,如何合理的解释是个问题。 第二条:谷浚说之前卖给他车的人名叫赵新,但是根据公安部门和检察机关的调查,那个二手车交易市场里根本就没有这个人,也从来没有登记过这个名字。你们如何解释? 第三条:……”方轶拿起桌面上的文件读道。 “方律师,您不用念了。这上面写的问题,我们一个都解决不了。我们也确实没那能力解决。”谷浚毕竟年轻,方轶几句话下来,他就有点些沉不住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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