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忆后多了的前男友_失忆后多了的前男友 第24节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失忆后多了的前男友 第24节 (第2/2页)

去杂物间收拾东西。

    因为从小到大的生活环境,叶笙可以说是“心灵手巧”了,组装拼接整理样样都行。不知不觉就忙到了下午四点半,他跟师傅约定的换灯时间是五点。叶笙刚打算走,忽然视线落到角落一个破损的娃娃上面,估计是灵偶娃娃场景里的。一个小女孩玩偶,手臂被撕开了,露出一团白绒绒的棉花。

    叶笙看到就想把它缝起来,他在屋内转了一圈,却只找到了线。

    “学姐,针在哪里?”

    叶笙问了句。

    只是黄琪琪没听到。

    叶笙打算出去找她,这时修理工的电话了过来。叶笙急忙去拿手机,他动作太急,只感觉手指被什么东西刺了下。但他对痛觉并不敏感,也没在意。

    “喂,你好,是你预约的五点半的修理吗?在淮安大学是吧。”

    “对,是我。”叶笙说清楚地址,挂掉电话后,随后,眼神静静看着自己指腹上的伤口。

    沉默很久,他重新伸入裤兜,然后……发现了一根针。

    那根他刺穿胎女的喉咙,便还给缝尸匠的,缝尸针。

    第14章 爱丽丝

    叶笙愣住,他记得非常清楚自己当时把针丢掉还给了小芳。

    他的记忆不会有错。

    鬼屋杂物间昏暗的灯光下,这根细长的银针散发着泠泠寒光,他手指摸上去,不自觉抿住了唇。

    不对劲。

    上面的那种属于缝尸匠常年用于缝尸的血腥气、戾气已经消失不见了。

    干干净净,简简单单,就像是一根再简单不过的绣针。

    叶笙突然想起了当时接待所里程局长的话。

    程局长说小芳没害过人会得到特殊处理,这种因为怨恨而死化为异端的厉鬼,最好的归宿就是得到“治愈”,平息掉所有的委屈和恨意,找回理智,自己选自己消亡或是沉睡。

    三十五年前的初春,她为了去淮城找丈夫而踏上的那辆慢火车,几十年兜兜转转,那一晚才算是到站。

    叶笙把玩着针尖,闭上眼,任由大脑里的记忆宫殿不断倒退回放,最后捕捉到他遗漏的地方——他拿着手机捂着肚子,跟着程局长走出去时经过了小芳。

    小芳旁边有一个非自然局的人,双手落在她头顶似乎是在进行治愈,小芳呆呆地抬头看了他一眼。

    所以是那个时候,她把针放在自己身上的吗?

    为什么?

    而李管家在清洗衣服的时候又发现了这根针吗?

    叶笙紧皱着眉,

    现在这根针,褪去了血色,也失去了所有邪性,完全看不出它原来在一个c级异端手中。

    像是列车给他留下的纪念品。

    “学弟,快五点了,你可以先下班啦。”门外传来黄琪琪热情友善的声音,“别太累了,先去吃个饭吧!”

    叶笙收回视线,想要离开,可是他的强迫症又逼着他去看了眼那个破碎的布偶娃娃一眼。

    娃娃是个小女孩,灰色扣子做眼睛,身上穿着件黄色的连衣裙,裙子上有脏兮兮的脚印,看样子掉地上后还被人踩了好几脚。

    她肩膀处冒出的棉花实在是过于显目。

    叶笙安静盯着她。

    就在这时,修灯的大爷又给他打了个电话来,嗓门洪亮。

    “喂,同学啊,我还有十分钟就到你们大学门口,你记得给我开门!”

    叶笙:“好的,谢谢,我现在就回去。”

    他挂掉电话。

    叶笙最后还是败于自己的强迫症。拿起针、咬住线,动作快速的穿针引线,捡起那个娃娃,时间紧迫,两三下把她的手臂缝了起来。

    做完一切后,叶笙跟黄琪琪说了声再见后,就步调匆匆回淮安大学了。

    他回去的时候,宿舍门口已经有个乐呵呵的老大爷站在那里了。老大爷动作麻利很快给他换完灯,叶笙又去了五十块钱。他送大爷下楼后,回寝室,人生第无数次感受到了贫穷的压迫。

    好在夏文石是个好老板,工资说日结就日结。

    工作群里,黄琪琪丝毫不掩饰对叶笙的钦佩,彩虹屁长篇大论。

    【黄琪琪:老板,叶笙学弟真的好勤快啊,我刚刚去看了眼,咱们整个鬼屋简直焕然一新,干净得角落里一根头发丝都没有!杂物间里坏了的收音机和风扇叶学弟也修好了,他还把血浆装分成袋,甚至用针线缝好了我们之前被人搞坏的娃娃。绝了,学弟,你有什么是不会的吗?[星星眼][星星眼]】

    【夏文石:我就说我捡到宝了。】

    【夏文石:[给勤奋小叶的工资]】

    他们在群里聊天的时候,叶笙正在看书,按理来说他想要考公回阴山应该选文史类的专业,比如法学,哲学,汉语言文学之类。可惜他在阴山,没有任何人给他建议。

    当时老头还在,一切向钱看齐的老头,想也没想给他报了个计算机——并且厚颜无耻地邀功说毕业时叶笙会感谢他的。

    因为宇宙的尽头是计算机。

    ……叶笙真是操了。

    他在阴山十七年没有过自己的一台电脑,手机还是老头走之前留下的。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