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娇养笨蛋美人 第11节 (第2/2页)
。 正巧这次赶上她生辰,他叫人连夜打磨好,又在上面刻上了她的闺名,也不知这小姑娘有没有瞧见。 他正要问,就听姜毓宁问:“对了哥哥,这上面刻的都是什么呀?” 沈让将人抱到小厅,两人在饭桌前并排坐下,姜毓宁的镯子褪下搁在桌面上,沈让讲道:“这是莲花游鱼,这是你的名字。” “我的名字,可这是八个字呀?” 姜毓宁不识字,却会数数,她的名字分明只有三个字。 “钟灵毓秀、福寿康宁。” 沈让轻声念道,却见姜毓宁仍是茫然不解,便问:“在家中,你没习过字?” 姜毓宁摇摇头。 沈让有些奇怪,大邺朝重文轻武,世家子女少有不通文墨的,四五岁就进了学堂,小姑娘好歹出身侯府,怎么连字都不识得? 姜毓宁说:“姐姐们说,我太笨了,跟不上她们,所以后来伯母就不让我去学堂了。” 沈让知道,姜毓宁在家里行四,上面还有三个堂姐,都是长房嫡出。 年岁都不很大,刻薄人的功夫倒是厉害。 这世上又有几个早慧神童,五六岁的年纪,能看出什么愚蠢聪明。 沈让冷嗤一声,替她将镯子重新戴好,决定道,“改日哥哥替你找个先生,让他只教你一个人,就不用怕学得慢了。” 读书明事知礼,这学是一定要上的。 沈让将小姑娘念书的事放在了心上,用完膳回到书房,立刻将樊肃叫了来。 “你这两日回上京一趟,给那小丫头找个启蒙先生来。” 樊肃一向是沈让最得力的手下,他本以为殿下找他是有要事,不想是这等小事。 他看着沈让一副十分郑重的模样,不由得想,殿下这哥哥做的,越来越像爹了。 第11章 宁宁 11. 沈让态度认真,樊肃也不敢敷衍,没出三天就给姜毓宁请来了一位女夫子,姓周,善诗文,一笔楷书更是写得极好。 沈让仔细问过之后,就叫人带她直接去见姜毓宁,他近来要忙离京之事,腾不出时间去看她。 甚至没怎么回听风小筑。 姜毓宁虽黏人,却也懂事,跟着夫子乖乖习字。 先前沈让叫人在听风小筑收拾出来的书房,自己没用上,先给小姑娘用了。 竹叶和竹苓知道姑娘要开始读书习字,特地从库房里找出几套上佳笔墨纸砚,给她硬堆出很有文化的模样。 但实际上,姜毓宁连自己名字都不会写。 好在周夫子在来之前,就知道她日后要教的这位姑娘是个什么水平,只在心里腹诽了几句娇生惯养。 一个月后,日子正式步入盛夏,姜毓宁每日衣衫渐薄,书房里也摆上了消暑纳凉的冰鉴。 六月初一。 大邺的五万大军从京西大营出发,沈让作为副将,跟着大将军庄河一起,随军同行,赴往最北的平州府。 大邺和乌骨烈的边界本是燕驰山,几百年前,一支自称北燕的游牧民族,四处迁徙流浪,到了燕驰山脚下,后被大邺收服,之后就归到了平州管辖。 十五年前,北燕出了一个名叫武托的勇士,他带着余下的北燕旧部从平州脱离,自立为王,并且强占了燕驰草原,生生在大邺和乌骨烈之间撕开了一个口子。 燕驰山易守难攻,几乎将整个草原圈在中间,是北燕合族天然的保护伞,但也正是因为地形闭塞,北燕穷且落后,日常所用多半靠抢。 这次乌骨烈王位更迭,局势不稳,北燕趁机到乌骨烈王城杀烧抢掠,无恶不作。 大邺此次出兵的目的,就是替乌骨烈新王剿平北燕匪患,若是可以,再收回燕驰山。 那毕竟是大邺的领土。 任何一个领兵守土的将军,都不想错过这样的机会。 这一仗直接打到了冬天,北境雪大如斗,辽阔的草原被盖上厚厚银被,冻死了无数牛羊。 北燕没了食物,燕驰山各个出口又被封死,眼看就是穷途末路,军心动摇。 庄河和沈让拖着战线,就是为了这个时候。 二月初,大雪落。 大邺的主帅营帐里,身着山文甲的沈让和庄河并肩立在悬挂的舆图前。 庄河四十多岁的年纪,凌厉的鹰目紧锁在最北端,“派过去的探子已经闹起来了,现在北燕的大多数人手都在那边,你带人趁乱摸进去,可有把握?” 沈让知道,这是他们最好的时机。 这半年来,他又长高了些许,少年身姿如挺拔青松,沈让坚定道:“定不负将军所托。” 然而,当晚他没能出兵。 一道八百里加急的圣旨连夜抵达军营,严令庄河撤军回城。 沈让半跪着接旨,一手按在腰间佩剑上,因为极力控制而不自觉的发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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