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兔眼迷离_雄兔眼迷离 第123节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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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雄兔眼迷离 第123节 (第4/4页)

凔二位主事能喘气。撇开苏凔暂且不提,苏远蘅,是要留着认罪的,可不就还得留着舌头。

    总不能,凭着几个宵小告发,就把状元爷的脑袋砍了吧。

    而申屠易,却是由于薛凌的缘故,一直在京中盘桓,自是逃过一劫。苏府的消息也算来的快,苏远蘅一出事,苏姈如便着人知会了申屠易。但很明显,莫说前去救人,他自个儿,都成了过街老鼠。故而薛凌回来,他已不在薛宅。

    这一圈看下来,端的是人人水深火热,就越发显得苏凔自在。霍准想让他认罪,却不能光明正大的用刑。冤案不要紧,过失而已。审案又不是相国主理,便是交代了几句严查,那也是忧国忧民。可屈打成招,就是罪孽了。说的严重些,是迫害朝廷命官。

    精于算计者,往往多疑。现如今,霍家与皇帝正焦灼处,半点闪失不得。万一狱中有人忠于魏塱,先借此事让苏凔惨死,再一盆子屎扣霍准头上。霍家不完蛋,总能撩一层皮下来。他怎敢掉以轻心,尤其,是牵连到与胡人通商的事儿。

    拓跋铣的信,霍府还有呢。所谓挖出萝卜带出泥,谁知道魏塱能借着苏凔翻出些什么东西呢。朝堂之事,皆可回旋,但羯人与鲜卑,一说起来,轻则人头落地,重则九族不保。如此一来,霍准非但没动苏凔一根手指头,反倒成了明面上保着他的那个。谁让,魏塱是个没什么耐心的人呢?

    应了霍云婉那句不知是谁要自己死,苏凔当真不知,从头到尾,他都只是魏塱拿去送死的卒子罢了。若案能翻起来,自然是乐见其成。没翻起来,也无关紧要。拿一个状元爷的命,去将霍准啃下一口肉来,也划算的很。

    何况,这个状元,才当了三四个月,虽是块好料,终究还没成材。烧了,也就烧了。虽只暖得一阵子,不也是物尽其用么。这梁亹亹数百年,三岁一状元,他得出多少个状元?可霍准,只出了一个啊。

    朝堂之上,龙颜震怒,只催促刑部尽快查明真相。若不实,便要诬陷之人五马分尸。若为实,定要将苏凔千刀万剐,以儆效尤。帝王之威,属实难犯,可底下的人,只想找地儿说理。

    告发的人来了,你说要人证,人证好弄,霍家一扬手,便有大把的人以死明志。可人证有了,物证也的有吧?这物证也好编排,金银珠宝,字画古玩塞他一屋,说是羯人送的,也没谁能说不是。这下齐活了吧,当事人口供又不能少。

    这口供,参与的人没了七七八八。剩下的,相国三令五申不得动刑,皇帝金口玉言勿令忠良有损。既如此,口供去哪拿?只能苦了苏远蘅死去活来数回。

    于是这案子一拖再拖,到最后,魏塱已然忍不住,想要亲自动手,可霍准又怎会让他得逞?再加上江府也开始参一脚,各路人马大显神通,苏凔竟全须全尾的活到了薛凌回京。只他终日戚戚,又饥饱不知的过着,整个人瘦的近乎脱形。

    霍云婉笑的前俯后仰:“我还当是苏姈如疯了,原是养着的狗,张口咬人之前都没看主家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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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75章 没想好怎么写

    emmm…确实是没头绪虽然大纲是定了的但一直写不出想要表达的东西…愧对投票的各位大佬,实在不好意思。

    一路看过来的大佬应该知道,薛凌这场婚事一过,就会换个身份。所以佳偶这一章,其实是第二卷 的最后一章。

    写完这一章,意味着书的内容就过半了。划分标准是这一章过后,薛凌的背后势力正式集结。虽然,它某种意义上更像是乌合之众。

    所以,这一章的内容其实很多,而且它要引出第三卷 的 第276章 ,填上前面很多坑。为什么薛弋寒回京找上的是江家,为什么先帝会允许薛家自行养兵,为什么允许薛凌不用回京为质,甚至包括太子魏熠为何会一退再退。

    当然,有个最重要的坑还要再等等。但一如我再三强调过的,没有神仙。薛弋寒、先帝、江国公、三朝太傅,以及薛凌。

    但我一直无法很好的去表达这一章的收尾内容,属实学艺不精,贻笑大方了,惭愧。

    可能有些读者会觉得,书里很多形象都无端让人生厌。但是我觉得,上位者,他们是很在意蚁群,但大多压根不关注一只蚂蚁的死活。

    只是,偶尔会提防一只蚂蚁会不会引来蚁群而已。

    其实这个例子我有写,很多人会感慨薛弋寒为了百姓不惜一家生死,但我的笔墨不到位,所以导致很多人忽略他为了薛璃,吊死了一个奴婢—小桃儿。

    小桃儿在薛家眼里,也就是一只蚂蚁。死了,就死了。

    同理,薛家在魏塱眼里,也是只蚂蚁。可能这只蚂蚁稍微大点,但他无法跟皇权相提并论。抹掉,也就抹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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