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沉浸式围观_红楼沉浸式围观 第113节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红楼沉浸式围观 第113节 (第1/3页)

    “没有。但是这真是咱们家举荐上去的,脱不了干系。就是不死也要脱一层皮了。”

    这种事可大可小,全在皇帝的心思和朝堂博弈。

    就比如贾雨村他因为礼仪而获罪,本就是可大可小的事儿。有的时候上面心情好了一笑而过,小惩大诫罢了,但是因为时机被运用的很巧妙,引的太上皇震怒,所以丢官之事板上钉钉。

    荣国府举荐贾雨村,贾雨村为人贪酷,如果草菅人命,那么荣国府被人举报了也是要受连带责任的。

    如果举报的是人贾雨村的仇敌,目的是把贾雨村扳倒,只要荣国府不下场救人,倒霉的是贾雨村,荣国府确实会被责骂,但是骂一骂事儿也就过去了。如果对方用贾雨村这把刀要了荣国府的命,事就难办了。

    贾政也意识到了,他这时候能商量的也就是贾瑭一个人。

    “你怎么想的?这人送信来求官,这次咱们管不管?”说着把信递给了贾瑭,贾瑭拿过来一字一句的读了一遍,读完之后把信放到了桌子上。

    “看他信里的意思,是和王子腾王大人有不错的交情。”

    “对,信里说王子腾请我表奏他为兵部官员,咱们需要一个人替咱们在兵部说话。”

    “叔父,是王大人需要一个人在兵部替他说话才对,咱们就在京城,有什么事儿跟人说一声,在兵部的喉舌并不少。只是咱们家的人久不在军中,现在很多事儿都参与不进去,就是说话了也不一定占理,不占理说出来又有什么用,对了,咱们家在兵部还有多少实力?”

    贾政捋着胡子摇了摇头:“从你祖父不在了之后,咱们在兵部的威信一落千丈,以前那还真的是说一不二的。”要不然为什么要扶持王子腾呢,为的就是继续把持这份权力。可王子腾也不是听话的人啊,贾政贾赦都控制不了王子腾。

    贾瑭又问:“我们兄弟里面谁还能吃武将的这碗饭?”

    贾政看看贾瑭,摇摇头:“你们兄弟不行了,别说骑马射箭,就是兵书也不懂,当年赵括好歹能纸上谈兵,你们是连纸上谈兵的本事都没有。就是下面兰儿和桂儿想走这一条路也来不及了。”

    自从贾代善死后,两代人都没接上去,更何况官场本来就是人走茶凉如走马灯一样来回轮换,就是贾代善留下的死忠愿意守着这份势力,时间太长,他们等不到贾家的子孙就不得不退了。

    “所以兵部对咱们家就是一块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侄儿的意思,趁着还值点钱,不如卖了。”

    “卖了?卖给谁?”

    “谁想买?”

    “想买的人多了,北静王,南安王……只要咱们放出话来,想买的人家肯定把咱们家的门踩平了。”

    “您就没想过卖给皇帝?”

    贾政这个人天天嘴里喊着忠君体国,忠君的话说的一套一套的,也一直以忠臣自居,但是心里咋想的他自己知道。

    “卖给皇帝……他能出什么价?”

    “卖给北静王他能出什么价?无论是北静王还是南安王手里有什么能跟您做交换的?叔父,这和做生意是一样的,价高者得。

    您想想,北静王和南安王两家都是郡王,北静王本钱还算厚一些,但是南安王府有什么?就剩下几两散碎银子了,您就是拿来换庄子,他们家有多少个庄子给咱们?给咱们了他们吃什么?如今想把南边的事儿管起来也只能偷偷摸摸的,成不成事儿还是两说。

    北静王还能管事儿,但是也只剩下管事儿了,一直被皇家挤压眼看朝不保夕,他为什么不回应皇帝的拉拢,就是怕这个时候鼎力支持了,回头下一任皇帝还不放过他们,就跟当年开国的皇帝和太宗一样,开国的皇帝和咱们祖宗那是过命的交情,咱们门上挂着的牌匾是敕造荣国府,敕造啊!金陵有咱们家正经的国公府邸,这里的也是敕造赏赐,而且咱们府邸就是爵位尽了也会留着,除非抄家,到时候没了爵位咱们拿什么养这宅子?他大行之后太宗皇帝立即对这些老人举刀了,咱们家那时候封地尽失,只留下关外十二处庄子。前车之鉴不远,北静王自然害怕,至于北静王那边如果真的和他交换,我还怕他拿烫手山芋跟咱们换呢。”

    是啊,卖给他们两家是真的得不到太好的东西。

    贾政问:“你觉得皇上能出什么价?”

    “看您想要实在的还是虚头巴脑的。皇帝手里的权利大,您开个价,只要不那么过分,他愿意给。北静王就给不了,说到底他不过是一个郡王罢了。”

    “什么是虚头巴脑的,什么是实在的?”

    “虚头巴脑的,比如说为我大姐姐在后宫求得一席之地,再多少给我琏二哥哥弄个小爵位。没了实权,爵位就是只剩下面子了,好歹这面子还能罩的住嫡枝近亲。前几日我去给姑父买院子,听说西宁王府的旁支卖院子呢,人家旁支的日子过不下去了,就是宅子太好,养护起来也是一大笔钱,旁支日子过不下去,不如卖了宅子换钱在城外置产,也是一条不错的出路。但是西宁郡王的王爵头衔还在,嫡支大宗如今还很滋润。”

    贾政心动了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