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王穿书成反派女配(美食)_卷王穿书成反派女配(美食) 第14节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卷王穿书成反派女配(美食) 第14节 (第4/4页)

朗的帮助,想摘下它们也不容易。一上午过去了,简嘉才将能力范围内的梅子摘了下来。这些梅子并非每一粒都能用,它们中有的生了虫,有的留着疤,秦朗将每一粒梅子都细细检查了,只有品相好看没有虫眼的梅子才配留在篓子里。

    黄橙橙的梅子装了大半篓,提在手中沉甸甸。秦朗双手抓着竹篓的一侧,使出了吃奶的力气想要和简嘉一起分担梅子的重量。

    瞅着秦朗涨红的脸,简嘉心疼道:“朗儿松手吧,姐姐背得动。你去看看你兄长回来了没?”往常这个点秦易已经到家了,可是今天到现在还没见到他的影子。难道是下雨之后山路难行,让他耗费了比往日更多的时间?

    正想着,果林外传来了将军的叫声。这叫声和往日不同,往日里将军回家之后只会向征性地喊两嗓子,可是今天它却一声接一声,声音满是焦急和暴躁。

    简嘉循声看去,只见将军正从院门的方向狂奔向自己,它脖颈上的毛炸开,尾巴也耷拉了下来。将军急速冲到简嘉面前,焦躁地嘤嘤了几声,见简嘉面色凝重,它张开嘴巴叼住了简嘉的衣摆,将她向院门的方向拖拽去。

    简嘉心头一惊,她快速对秦朗道:“朗儿,你去找二叔,中午姐姐如果回来晚了,你就和二叔凑合一顿。”

    秦朗抿着唇看了看简嘉,又看了看炸毛的将军,脸上的血色渐渐消失:“姐姐,我同你一起去。”他只是小,人却不傻。将军这样反常,只能说明兄长出事了。爹爹说过,他是家里的男子汉,就算天塌下来,他都能扛得住。

    简嘉抬手摸了摸秦朗的脑袋,“听话。姐姐去去就来。”

    作者有话说:

    小时候我亲戚隔壁邻居家养了一条大黄狗,正宗的大黄狗,体型和狼狗一样大,黄白色的身体,耳朵竖起来,尾巴卷着,又漂亮又霸气。

    这狗特别聪明,农村冬天有偷狗贼,小偷丢了沾药的鸡块在他家附近,狗子领着主人去看。平日里帮着带孩子,晚上看家护院。有一年冬天他们家蒸馒头的时候灶膛里面火没灭,半夜的时候火掉了出来,把厨房引燃了。要不是狗子,那户人家家就烧没了。

    老黄狗活了十六岁,某一天它看了小主人几眼后离开了家,家人再也没找到它。

    第24章 第二十四章

    ◎电视里都是骗人的◎

    从小到大的经历告诉简嘉,越是紧急时刻越是要冷静。只有冷静下来,才能做好准备应对接下来有可能发生的事情。哪怕将军焦急得团团转,简嘉也没有因为它带来的消息慌了阵脚。

    安顿好秦朗后,简嘉快速收拾好了物件。她从没进过山,不知山中情况更不知秦易遭遇了什么,想到秦易有可能受了重伤,她收了一件干净的衣服装在了包裹中,同衣服放在一起的还有二叔提供的止血药,一把锋利的剪刀,和一小筒用来消毒的白酒。

    她换了长裙,挽起头发,换上了更容易在山间行走的装扮。收拾妥当之后,她往腰间别了一把菜刀,提起三尺长的木棍快步跟上了大黑狗。

    秦二叔拉着秦朗的手站在院门外,眼看看着简嘉的背影消失在山道上,秦朗的眼眶一点点红了。二叔伸手摸了摸秦朗的脑袋:“你兄长和嘉儿都是有福之人,不会出事。朗儿要是心里难过,哭一场也无妨。”

    秦朗抽了抽鼻子,坚强地挺直了后背:“我不哭。兄长和姐姐不在家,我就是家主。”说罢他揉了揉眼睛,大步向着家的方向走去:“我要收拾家里,等兄长和姐姐回家。”

    二叔叹了一声,懊恼地锤了锤自己的大腿。都怪自己太心急,得知秦易可能出事乱了阵脚,没帮上忙也就算了,自己还摔了个七荤八素。

    “哎,老了老了……”

    *

    简嘉上辈子生活在平原上,整个城市唯一一座山在郊外,海拔只有八十多米。那时她一直想着有空去爬个山,站在山头俯瞰城市风景。可是直到猝死,她都没能寻到上山的机会。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