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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9章 (第2/2页)
出。南宫不念拉住他的衣袖,修长的手指在他手背的红痕上轻轻划过,他再不敢唐突,犹如蜻蜓点水般,只将药敷上便罢。 待到要放开那只手,却忽然瞥到白千雪掌心有一条有些狰狞的疤痕,心中又是一惊。他不禁浅浅握着他的手腕,将他掌心翻向上方,那条伤疤便全然显露在他眼前。 一条长长的、横贯掌心的伤疤,增生的皮肤未能愈合得不着痕迹,突兀地贯穿手掌,割裂了那几条主要的掌纹,就如同是断掌一般不祥。 这道疤,是在万家庄时,白千雪为了保护他,以掌接刃,留下的伤口。 他盯着那条伤疤正出神,身后忽然响起鬼面郎君撕心裂肺的咳嗽声。白千雪手腕一动,从他手中挣脱,垂眸轻轻吸了一口气,又重新拾起马鞭。 五人日夜兼程,途中无话,三日之后,终于赶到了目的地——一座位于巴蜀之地的小城镇,名唤“加木集”。 萧云霓抬头看向低矮的城门楼上所刻的三字,对众人道:“终于到了,就是这里。” 一路风尘仆仆,即便他们五人都并非普通人,却也已是疲惫不已。南宫不念一边打呵欠,一边有气无力地问道:“师姐,你一路上神神秘秘的,就是要带我们来这么个穷乡僻壤的蛮荒之地?现在可以说出实情了吧?我们来这儿究竟所为何事?” 由中原出发,一路向南而行,气候愈加炎热,树木也不似在中原所见,秋日里只有红枫似火,苍柏常青。举目四顾,尽是绿荫葱茏。但所过之处确如南宫不念所言,越来越偏僻,人们的衣着也与中原不同,可能也是因为气候原因,着装比中原更为开放,男子多赤着胳膊,女子披着轻柔的薄纱。 加木集便是这样一个偏僻之地,不仅城墙低矮,连城中道路也不太宽阔,骑马多有不便,马跑起来也会惊扰到镇上的人,萧云霓便翻身下马,牵马步入城门,一边说道:“很快你们就知道了。” 同样是小镇,加木集和观宝镇相比,简直是天上地下的差别。街上房屋稀稀落落,大多都低矮陈旧,一点都不似观宝镇上的建筑那般富丽堂皇,行人也是寥寥。南宫不念实在想不通,他们到这么一个所在要做什么。 走过一段路后,眼前却忽然出现了一座引人注目的宅院,与这条街上其余的房屋相比,显得很是器宇轩昂,想必主人也是这加木集镇上的富贵之人了。 萧云霓在这儿停了下来,上前去扣了几下朱红色大门的铁门环,不消片刻,门便从里面被打开了,一个身材挺拔、古铜色肤色的少年站在门内,眼珠转了一圈,挨个打量着他们,见到他们与此地格格不入的衣着打扮,明白过来,开口问道:“你们是从中原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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