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110章 (第1/2页)
“嗯。”时茵点了点头,在平板上把记事本点了出来,抬起头:“说一下详细情况吧,孩子是怎么走丢的,报警了吗?警察那边是怎么说的?有没有线索?” 其实后面的内容,时茵知道自己问了也是白问,毕竟都跑过来找她了,那也只能说明常规的手段还是找不到人,但问清楚也能排除很多情况,方便她找人。 一提到孩子,凌瑶又下意识哽咽了,张永明连忙拍了拍凌瑶的背,开口:“你别急,我来说我来说。” “我和我老婆两个人都是上班族,平时加班都很忙,所以孩子上幼儿园,放学接送的是两家老人,昨天是孩子的外婆去接孩子,然后他们去幼儿园附近的小公园玩了会,老人和人闲聊了几句,回过神孩子就没影了。” “老人怎么都找不到小孩,当场急火攻心晕过去了,现在还在医院,我们两个收到通知后立刻就来小公园找晓晨,但也找不到,问附近的人也都说没看到,然后就报警了。” “警局也很快受理了,查了监控,但小公园的监控没两个,有很多监控死角,查了四周的道路监控也没看到他有走出公园,就是凭空消失了。” “这一晚上,我们都没睡,喊上亲戚朋友把大半个明城都找了还是没找到,警察那边只是让我们不要着急,在仔细想想有没有得罪什么人,或者家人有没有在外欠债之类的,多留意电话。” 时茵懂了,警察那边在怀疑是熟人作案,或者有预谋的绑架案之类的。 “具体是哪个小公园?” “就在童梦幼儿园旁边。” “失踪的时间。” …… 时茵在平板上敲字,飞速记录相关消息。 “我大概清楚了,这边是一个电子协议,我发到凌女士微信上了,两位看一下,同意的话签个字。” 凌瑶拿出了手机,点开了电子协议,放到了中间方便和丈夫一起查看。 张永明看了眼协议,露出了很意外的眼神。 他本来以为这种“寻人机构”,是要收取大几万劳务费的,没想到上面完全没写,只是需要他们同意她可以把寻物的过程录成视频并发布到平台上,外加报销寻物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 条款写的很严谨细致,没什么不对劲的地方。 时茵补充:“有视频作证,我不会多收你们的钱,这点你们可以放心。” “我是做自媒体的,这凌女士应该知道,录下的视频会作为我这边的视频素材,后期会发布在网络上,如果你们不想暴露隐私,后期我发布的视频会给涉及到的人员进行打码。” 凌瑶只是摇了摇头:“这个没事,你想拍就拍,我只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