浴火重生之大宋中兴_第二十二章物权法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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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二章物权法 (第1/2页)

    “我们做自己的事情,何必理睬他们狂吠。那些人走了倒好,省得咱们麻烦。”陈复文不屑地回答道。

    “什么都不做,错误最少。咱们的确不用去管这些垃圾。只要百姓心中有咱们,就行了。”许汉青淡淡地说道。

    “对了,蒲寿庚的商船队一共有两百多艘船,能够改装一部分作为海军舰只,其它的船怎么办?”陈复文问道。

    “剩下的船呢,我想挑拣大的出来,作为股本,和泉州的那些商人组成一个商号,一块儿跑水路。所赚银子,扣除税收,大家根据根据投入比例分红!你看如何?”许汉青把自己早就想好的办法说了出来。

    愣了一下,陈复文才疑惑地问道:“大人的意思是说,官府只参股,不干涉商人们如何经营?”

    “对,只参股,让他们推选一个管理委员会,自己经营,愿意跟谁做买卖就做买卖,只要不卖违禁物品,不偷税,官府概不干涉,只管分红。”许汉青点点头,肯定地答道。

    陈复文轻捋着胡须沉思了一会儿,抬头说道:“这样好,商人们重利,并且对官府本能地不太信任,况且现在很多人对咱们是否能长期占据泉州还是心存疑虑,所以他们不会任由官府当大股东。他们会想尽一切办法拿出钱来,争取商号中的主导地位。而面对利益的巨大诱惑,他们拿出的钱越多,越想吃下更多的船只。船越多,能到达的地方越多,带的货物越全,利润也越大。把官府和商人们的利益捆绑在一起后,用金银打造的锁链拴住他们,就不愁他们不向咱们光复军效忠。”

    许汉青欣慰地点着头,这个陈复文确实有才,这么快便想通了其中的关节。接口说道:“成立商号以后,带得货就不会重复,还可以多设几条航线。这样,做得更大,赚得更多,商号就会象滚雪球一样越来越壮大,并且我们还可以租船帮别人带货,等水师建好后,还可以让他们出钱雇水师护航。”

    泉州通商海外六十余国(地),素有“涨潮声里十万商”的美誉。海洋贸易,最为赚钱。每年趁着季风从泉州出发,一路上将漆器、丝绸、刺绣、茶叶向麻逸(马尼拉)、渤泥兜售,然后带上各地特产,经麻古喇、小天竺各国(孟加拉湾)、锡兰,到大天竺的加祖拉特,买上胡椒、印度布(印度棉花比中国棉花绒长,所以布质软而优),紫檀、樟脑等、珍珠、金器(黄金艺术品),然后沿途兜售回来,一个来回,每船至少能赚万余两,若本钱足,机会好,赚上三、五万两也非难事。

    “对,这样好。蒲家之所以兴旺发达,完全是因为他们兄弟利用水师的船舶资源,大做买卖,中饱私囊。但普通商户,纵是些大富豪门,也就是有十几艘船。一些小商人,甚至几人搭伴,租了人家的船跑买卖。所以众商经常扼腕叹息,白白让大好商机从眼前飘过。如今有了这么好的机会,他们还不抢破头才怪。”

    “还有,我提过的物权法公平交易法也要尽快完成,其它的几个法先暂时放一放吧,如果这些法律能颁布实施,对我们以后的发展将有很大的益处。”许汉青继续说道。

    在中国数千年的历史中,常年来往中国做生意的胡商非常非常多,然而,在中国落地生根、开枝散叶的却非常非常少,对这一奇怪现象,后人曾做过许多猜想和考证,也提出过很多的看法。在许汉青自己看来,主要是中国没有“物权法”所造成的。世界历史中,最后一个颁布“物权法”的国家就是中国,商人崇尚的是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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