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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7章诗雨楼 (第3/3页)
算准的了,其实这是英文husband的发音,意思是老公,嘿嘿,要是她以后就这么称呼我,我就占了个大便宜,哈哈,以后天天被她叫我老公,我想总有一天会成真的。 不过她一听,却眨了眨眼,一副询问的表情把嘴呶了呶道:“什么思得呀,这么奇怪的名字,你是哪里人氏呀?”虽然她现在一脸的疑惑,但却有些笑意,因为这名字她从来没听过,这下像听到了个奇事般,脸上露出了欣喜的笑容。 “呵呵,在下是中国人氏,去英国留过学,吃过牛扒,烤过蛋,开过跑车下过地铁,飞机轮船也都试过,你明不明白?”我一见她这么一问,不免起了个再逗弄她一次的想法,我于是和她胡佩起来。 她一听摇了摇头,看样子就不明白,不过她只愣神了不到两秒钟就恢复过来,捧了捧手,又切了一声,说道:“你说话古里古怪的,我管你什么牛呀蛋呀,好了好了,以后就叫你那什么什么得的,你再说一遍,是什么得呀?”她说完把脸凑到我面前一副想不起来我名字的样子。 我看到她那样子,顿时暗笑不已,舔了舔嘴唇,在她额头上轻轻一点,义正言辞的重复道:“记好了,我叫,哈,思,半,得。”说完,我向后跳退了几步。 “咦,你这哈思什么得的,即敢点我头,不想活了。”这一下,她咬了咬下唇,一副笑中带杀气的模样,朝我追打过来,当然我也不示弱,就让她打不到我,还趁机偷袭她一下,她因为宿醉,头晕晕的,被我左窜右窜的和她嬉戏,弄得她头更晕了,她一屁股坐在地上,按着太阳穴,一服认输的语气对我嚷道:“喂,哈思半得,你还想不想喝酒呀。” 经过我们这一会儿的打闹,我们的感情明显递增了不少,她也觉得我是个有趣的人,也乐意和我嬉戏,这让我倒爽朗万分,想追求一个女孩子,最起码的基本条件就是逗她开心,现在她明显开心多了。 而且跟我说话的语气也显得不那么陌生了,有点半开玩笑,半当朋友的口吻,看来这小妮子虽然有时凶巴巴的,看来还是很好相处呀,和陈云宵一样,都是口硬心软的人。 本来我是不想喝酒了,因为我对那玩意,本来就不感冒,不过看她现在兴致还颇高的样子,虽然她现在有些半醉半醒的样子,但要真正把她给灌醉,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她最少还有五到十坛酒的酒量呢,既然她想喝我就陪陪她吧,因为我看得出来她今天是很不开心才喝这闷酒,是想发泄什么情绪似的,不过呢经过我那三寸不烂之舌的逗弄和我与她嬉戏的明快气氛,她的心情明显是好了很多,当然要吵吵着再喝点酒了。 所以听到她这么一问,我漫不经心的答道:“喝,怎么不喝,不过这么晚了,哪里还有酒喝的?”其实虽然她没说,我也猜到她的酒是哪来的,开玩笑,青牙龙可说过她是诗雨楼的老板娘,那里可是专门开饭店的,她的酒估计是自家店拿来的吧,不过那酒的味跟美极客栈的比起来让我这种对酒是外行的人都喝得出来,那两种酒的档次明显是相差了最少五个水准。 不过可能这镇的女儿红都是那味吧,淡淡的,不纯正,但却只有美极客栈一家是超优良品种,怪不得她自已一个老板娘还跑到人家的客栈喝酒呢,原来是这个原因,不过既然那美极客找的唐掌柜有好的货源为何不介绍给她呢,看她样子和那掌柜很相熟了呀,但转念又一想,觉得可能有几层原因吧,更最有可能的原因,可能就是那酒是唐掌柜在其它地方叫专人特别酿造的,酿酒可是技术活,这个想偷师没过三,五,十年的功夫也不行的,所以美极客栈的女儿红才会这么响誉盛名吧。 果不其然,如我所料般,余诗雨一听我想喝酒,脸上又淀出了难得开心的笑容,这种笑脸我想我一辈子都不会忘记,实在是太过迷人,太过灿烂了,真是我见过最漂亮的笑脸,因为她的笑容中有一种点缀,这是一种酒后桃红色的点缀,我想余诗雨在没喝酒的情况下笑起来也和其它人差不多,但她喝了酒后的笑脸真是天下第一美。 她嗖的一下从地上跳起身来,拍了拍屁股上的灰土,然后露起贝齿,拉起我的手,嫣然道:“走,本姑娘带你喝酒去。”说毕,拉起我的手就朝前方那各路大步跑去。 我们一路上跑着,很快就经过了龙凤居,我知道她带我去的地方是哪了,就是她的业产之地:诗雨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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