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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第1/2页)
“是这样的狐狸吗?” 罗莎在劳伦斯说完后,就去翻阅酒馆旧日累积的报纸,终于翻出了一年前的一份瑞德(南方小镇)新刊。她摊开报纸,仔细搜索一番,终于找到了那张照片,用手指给劳伦斯看。 劳伦斯的双眼瞪大,他夺过报纸,死死盯着照片上的人,他说:“今天来的人就是她!” 而后抬头一扫标题——「西部女人帮派头领照片流露」,而名字赫然写着“银狐”。 “我有追踪过她的信息,她是弗兰克的敌人。”罗莎深吸一口气,这个任务十分艰巨,她抬头时,劳伦斯正用担忧的眼神看向她。 罗莎将那份报纸揣进怀里,她拎起帽子想向劳伦斯表达自己的感谢。可劳伦斯一看到罗莎那头乱糟糟的头发就问:“你那头发是怎么回事?” “我要去寻仇,总不能还打扮成姑娘家的样子。”罗莎苦笑道。 劳伦斯的手局促地搓着新毛巾,他问:“你真的要去?你可能会再也回不来。” “我唯一的家人就是妈妈,她死了,这儿已经不再是我的家。” “那迪伦呢?他是个不错的小伙,他还和你有婚约。” “我不爱他。”罗莎无情地说道。 劳伦斯还想再说什么,可还是闭上了嘴。 在罗莎戴正帽子准备离开时,劳伦斯拦下她说:“至少让我为你做点事。” 罗莎坐在镜前,而劳伦斯拿起剪刀,为她修理起了那乱糟糟的头发。 “你的手艺很好。” “在我儿子活着的时候,他的头发都是我修剪的。”劳伦斯想到自己的孩子,露出轻松的笑容,他说,“他的身高和你差不多,如果你有需要,我可以把他的旧衣物送给你。” 罗莎没有拒绝,她无法拒绝一个失去孩子的老人。 “罗莎,你是个好女孩,但夺取人的性命会让你一辈子寝食难安……失去孩子的父母会痛苦万分,失去父母的孩子又会扣下扳机为父母报仇。” 头发一缕缕掉落在地上,最后修出了一头漂亮的左分短发,罗莎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已经不像是母亲所期望看到的淑女,而是一位尚未成熟的年轻男孩。 “我当然知道,可是正义总要有人去捍卫。”罗莎拍拍自己身上的发丝,她拿起母亲的帽子时,忍不住捏紧了它,“真正会让我寝食难安的,只有当这件事没有发生过。” “你不一定能杀死她。” “劳伦斯,不要再说了,这是我必须做的事。”罗莎离开了小酒馆,随身带着劳伦斯赠与她的衣物。 她一走出酒馆,就看到一旁母亲留下的马驹,她的眼泪又有些控制不住了。罗莎走到它的身边,这是一匹年迈的狐步马,灰蓝色的皮肤,脚上穿着“短袜”,它的名字叫「天空」。罗莎还记得当初和母亲一起在黑市买下它的场景,黑市的好处就是不会过问你买它的用途以及性别,它是母亲到小溪镇后拥有的第一匹马儿。 罗莎走到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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