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游:最强龙妈_第72章 升华的邪恶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72章 升华的邪恶 (第1/2页)

    费诺的无声拒绝、沉默的对抗,让维拉们因双圣树有获救希望展露的笑容慢慢消失。

    “大笑的”托卡斯首先忍不住了,大吼道:“我真不敢相信,还有人能拒绝雅凡娜。

    你们见到的花朵植物,你们饮用的美酒,果腹的面包、甘甜的水果......哪一样不是她赐予你们的?

    就连精灵宝钻中蕴藏的神圣光辉,最初时难道不是她创造出来的吗?”

    费诺咬紧牙关,还是不发一言。

    托卡斯举起拳头,就要擂他。

    大个子奥力拦住了他,劝道:“别急,给费诺时间,让他慢慢地想。

    我们要求他献出宝石,就和要求雅凡娜毁掉双圣树一样严重。

    双圣树藉由天命而生,精灵宝钻又何尝不是?

    它也只能诞生一次,毁掉后,就再也无法重铸了。

    可宝钻中融入了费诺全部的心血、技巧,甚至有一部分他灵魂中诞生的那团火。”

    费诺看了奥力一眼,眼中有些许感激,却还是冷酷地说:“无论最终宝石是什么下场,我都可以确定,我绝不会心甘情愿交出它们。

    如果维拉要抢夺,我反抗不了,但我将确定一件事,你们维拉与米尔寇是一伙的,都想谋取我的宝石。”

    “好家伙!”丹妮惊叹,精灵惊骇,维拉震惊。

    英俊阳光的死神曼督斯阴沉着脸说:“芬威之子费诺,你可知此言一出,将覆水难收?”

    费诺没有惊恐与畏惧,反而更加明目张胆地展示脸上的愤怒。

    “嘿嘿嘿,这是我的功劳,我在他耳边窃窃低语,他都听进去了。”

    米尔寇激动得身体颤抖,“快,咱们快行动!在费诺露出任何改变念头的预兆前,让他坚决反抗维拉的罪行成为无可更改的事实。

    此时他意志坚定,可几年之后、几十年之后,习惯了曾经双圣树光辉的他,说不定就改变注意了。

    而且,费诺是大孝子,也是慈父。

    他爱精灵宝钻胜过对维拉的敬畏与对死亡的恐惧,可他对自己父亲的爱,又远远超过精灵宝钻。

    我看透了他的心肝脾肺肾!

    只要他父亲、妻子、儿子与族人多加劝说,只要爱哭的妮娜多在他面前流几回眼泪,只要他渐渐厌烦没有双圣树的黑暗维林诺,他一定会回心转意,双膝跪地,向雅凡娜奉上宝钻。

    可我不允许!我要一切都在此时成为定局!”

    说完,他拉着丹妮往北方跑。

    当年米老大伪装成诺多精灵的朋友,向费诺与他的臣民投了很多毒。

    比如,维拉让精灵迁移到阿门洲,是为了圈禁他们,比如,费诺的两个异母弟弟要篡夺他的父爱与家产。

    费诺受此影响,大放厥词,说出亵渎维拉的话,还拿剑指着亲兄弟。最后他被维拉带到裁决圈,判了12年的流放徒刑。

    于是,费诺带着儿子离开提力安,在维尔玛城的北面,建了一座名为“佛密诺斯”的堡垒。

    这些年,费诺锻造的宝石全放在佛密诺斯宝库中。

    今年的丰收宴,曼威准备做个好人,邀请费诺到自己王宫,撮合他与他的两个兄弟和解......呃,别怀疑,神王曼威经常做这种居委会大妈的活。

    实在是,维拉与精灵都太老实,不搞事,便没大事。王子间的兄弟阋墙,已经是维林诺有史以来最大的糟心事。

    ......

    佛密诺斯是诺多王族的堡垒,肯定有守卫。

    可米尔寇掀开黑瘴斗篷,露出恐怖的乌塔莫暴君本相时,诺多侍卫都在恐惧气息下握不住剑,四散奔逃了。

    “黑心肝的魔王,想要进入我家大门,除非你踏过我的尸体!”最终,一名高大健硕的中年威严精灵挡住去路。

    当他说出这句话时,昂哥立安之眼再次从黑云中钻出来,精灵王果决刚强的脸颊蒙上一层血色。

    “昂哥立安之眼?”他呆了呆,对自己的命运若有所悟,眼神却更加决绝。

    “哈哈哈,芬威,我太满意你的要求了。”米尔寇大笑。

    芬威,“三威”之一,早年离开库维因恩湖畔,随欧罗米出使维林诺的三大精灵王者中的一个,“德国人精灵”(诺多族)的王,费诺的老爹。

    他没有被流放,但他不满维拉对儿子的惩罚,发誓只要维拉一天不接纳费诺,他就一天不回提力安城(诺多精灵王城)。

    老国王不愧是“威”字辈的初代精灵,居然手持大剑,与米尔寇“乒乒砰砰”,鏖战数十回合,期间还好几次砍伤米老大......

    丹妮在边上看得嘴角抽搐,恨不得下场帮他一把。

    “呸,垃圾!”最终,米老大一枪捅死力竭的芬威,得意洋洋啐了一口,才急不可耐地冲进精灵宝库。

    打架,米老大不太在行。

    可其它方面的能力,他从来都站在山巅,比如,精灵的秘锁对他如浮云。

    “米尔寇,我诅咒你!”

    当报信的精灵跑回维尔玛,告知费诺发生在佛密诺斯的惨事,费诺怒发冲冠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