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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第2/2页)
觉不能靠破坏林乐名声将人带走了,直接转变思路,态度强硬起来: “想让他回老家,也是想着让他挣几年钱好娶媳妇,退一万步说,他现在还没成年,就我这一个大伯,不让我领养,难道还有别人要他吗,一个小孩子住在外面,出事了你们负责吗!” 大伯母一听,也应和着:“就是,肥水不流外人田嘛,他要是被别人领养了,那房子不就成外人的了吗,他爸好歹也姓林,我男人作为他哥当年也没少疼他。” 林乐不为所动,“不用找领养,我现在已经十七岁了,而且生活来源主要靠自己打零工和学校奖学金,基本可以算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不需要监护人。” 林大伯和大伯母识字不多,没料到他还有这一手,连忙嚷嚷:“这怎么行呢,孩子还小没人照顾怎么行,还是让我家领养吧,这房子我们先不要了,给林乐留着,等他成年再说……” 林大伯又想站起来拉林乐,被小民警用眼神瞪回去。 暮云深怼他:“先不要了,等背过人再慢慢要是吧。” 老民警问林乐:“你这种情况社区知道吗?” “知道,”林乐想了想,“你们可以打电话给红旗社区。” 没一会一位穿着红风衣脚踩高跟鞋的干练阿姨走了进来,“几位同志好,我是红旗社区负责和平路片区的黄欣,哎呀林乐阿姨最近没来得及去看你,家里还好吗?” 林乐点点头,“谢谢阿姨,我过得挺好的。” “有事就和阿姨说,别不好意思。” 黄阿姨在民警的示意下坐下,叹了口气三言两语就将林乐家的情况和民警说清楚: “他父母是私奔过来的,原本是黑户,之前摸排人口的时候才重新上了户口,两人都没登记过原本家里的情况,林乐父亲过世后我们想找他的亲戚,结果根本找不到。 当时本来是想找人领养的,但是孩子不愿意,况且这么大的孩子了别人也觉得养不熟,就没再提,我们社区隔几天过去看他一次。” 大伯母见缝插针:“我们是他大伯和大伯母,现在我们愿意领养他,你们赶紧把手续办一下!” 黄阿姨却没接话,继续对老民警说: “其实现在离林乐满十八岁也就小半年时间,他又在学校读书,没什么非得有个收养人的必要,社区也觉得不如就保持原状,商量了一下经过本人同意,将监护权转移到他班主任身上了,凑合凑合到他高考完也就成年了。” 秦剑感觉接下来就没暮云深和林乐什么事了,上去和民警耳语几句,自己送两人出去:“你们先回去吃饭,这么一耽搁饿坏了吧,剩下的事交给我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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