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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婚礼将至 (第2/3页)
取出,交给商路的老婆去研究研究。 白曼声若有所思的看着龙炎焚灭着地狱三头犬,说道: “我记得人类好像很喜欢狗,我在书里看到的。狗是人类的好朋友,好像是这么说的。但也有不少人类好像很喜欢吃狗肉。” 想了想,白曼声说道: “人类果然是很复杂的生物。” 唐闲笑道: “喜爱一个种族的所有生物,是一件很愚蠢的事情。” “什么意思?所以你也不喜欢我的娲蛇族人们了?” “我们喜欢一种东西,往往就只喜欢那一样就好。人类尚且不能做到人人都爱,如何去爱全部?你觉得唐闲有趣,那你会喜欢所有人类吗?” 白曼声一时语噻。 唐闲继续说道: “有人喜欢养狗,无可厚非。如果他是你的朋友,那么它的宠物你或许可以不喜欢,但也要有起码的尊重。因为尊重一个人,就包括要尊重一个人的财产,包括宠物,这是礼貌。 但如果养狗之人非要摆出一副天下所有狗都不能吃,吃狗就是跟他过不去的姿态,那同样是无礼且愚蠢的举动。 古代的人类喜爱动物,也尊重女性,更在逐步的消减种族与种族之间的歧视。 但有趣的是,动保,女权,种族平等这些字眼,在古代也被大部分人讨厌。” “为什么?”白曼声还是知道这些词的意思的。 一旁的唐飞机就完全不懂,他只是看着一堆烧焦的狗肉流口水。 “并非是人们认为这些不对,而是部分动保,女权,种族平等论的拥护者总是一副双重标准的面孔。 凡事禁忌矫枉过正,否则这些本该美好的东西,会跟着一并让人讨厌起来。” 唐闲没有再细说,地狱三头犬的尸体已经烧成了灰,魂晶也裸露了出来。 与唐闲所想的一样。 这颗魂晶散发着三种色泽,前所未见。 唐闲将魂晶放入道具袋里,准备之后与钟秀秀一同研究一番。 钟秀秀身上有一种让唐闲觉得很特殊的感觉。 这种感觉让他认同钟秀秀的工作能力和专业知识储量。 “今晚的事情忙完了,飞往三月之泽吧,到达地方后歇息一晚,我们再返回三十九层金字塔。” “所以狗肉呢?”唐飞机不甘心。 都把对方杀了,还不吃它,这不是浪费吗?虽然说这只狗已经烧成了灰,可它散发的诱惑却还在! 唐飞机渐渐也有了几分唐闲的思想。 唐闲说道: “那再去找条狗?” “中。”唐飞机乐呵的点头。 白曼声没有意见,反正她不养狗。她也只是好奇唐闲为何执着于狗类。 想了想,简单的解释最靠谱。 狗肉好吃,除此无他。 …… …… 次日清晨,在醒来之后没多久,唐闲就又回到了金字塔的第四层。 以唐吉坷德的身份来到了华科院。 商路已经在开始工作了,钟秀秀没在,大概是去了别的地方考察。 结婚的男人和没结婚男人的最大区别往往在于婚前是情圣,婚后就变成了铁直男。 简而言之便是追到之后就索然无味。 但对商路来说,这没什么变化。 他婚前婚后始终如一,旁观者都以为他是弯的。 毕竟对于华科院的广大秃头学者们来说,钟秀秀美到无可挑剔。 但商路一门心思扔在研究植物上。 不过这不代表商路不紧张。 唐闲的到来后与商路聊了两句,就很快聊到了婚姻的话题。 商路有些垂头丧气的说道: “闲哥,我感觉我拿不到诺贝尔生物学奖了。” “这又是哪门子道理?” “根据科学研究,单身能够使人注意力更集中,寿命更长,并且不用为异性烦扰,节约更多的时间工作。而如今这些都离我而去。” “别紧张,钟秀秀绝对不会妨碍到你工作。”唐闲笑道。 商路倒是没否认: “秀秀的确很厉害,她的分析能力,计算能力,简直堪比计算器。” 唐闲来了兴趣。 钟秀秀的思维方式和智商似乎都很高,不过情商极低。 倒是很配商路。 “所以你们的婚礼什么时候举行?”唐闲问道。 虽然领了证件,但商路和钟秀秀的婚礼还没有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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