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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阿香 (第2/5页)
任务,倒是他非常满足,指天发誓要保护我。我假装很高兴,仿佛是被他的真诚感动,才会改变对他的态度——其实,无论男人怎么改变自己,女人对他的态度是不会改的,要么就是勉强和伪装。 反正杨兵也不是我的第一个男人。我刚来到这座城市的第一个月,在我打工的足浴店,老板就把我压到床上抢走了第一次,他就是为这个才把我招进来的。后来,我换过许多工作,也遇到过很多男人,但没有一个能让我喜欢的。 你是第一个。 周旋,我并不爱慕你的才华。当然,每个人私下都叫你三流作家。我只是喜欢你的眼神,你的那种气质。我没有读过几天书,不知道怎么告诉你,总之我就是喜欢你,没有任何理由。不管你有没有看我几眼。 第三天,我们发现了郭小军的尸体,他死得很惨。 大家都很惊恐,周旋与杨兵一起调查。但是,我知道是谁杀了郭小军——没错,我能看穿杨兵的眼睛。他与我有过身体的接触,我盯着他的眼睛看过,在他最没有防备的时候,他没有什么能瞒过我。可我不会告发他,因为我也讨厌郭小军。 这天晚上,我依然像之前两天那样,偷偷从商场三楼的店铺出来,到地下四层的坟墓去。我可不是去上坟的,虽然明天就是清明节。独自来到幽暗的地下四层,我拿着手电接近死尸堆,同时还戴上一副口罩,以免在腐尸的气味中晕倒。 我来到那些发绿发黑的尸体中间,看着一具具可怕的尸体,有的肚子鼓了起来,有的长满尸斑,有的残缺不全……但我没有恐惧,而是蹲下来掰开一个女尸的手指,要把她无名指上的一枚钻戒摘下来。可死人手指硬得像木头,我怎么也没法把它脱下来,索性用尽全力把这根手指掰断。从死人指间偷下来的钻戒,在电光里闪烁耀眼光芒。不知道这是真是假,也不知道什么牌子,只觉得很好看,应该很值钱——尽管在世界末日最不值钱的就是钱。 你是不是觉得我疯了?为什么要偷死人的东西?死到临头,就算抱一堆金砖又有什么用?像你这种在大城市长大的人,不会理解一生下来就穷得饿肚子的人的想法。我就是喜欢这些东西,因为这是我一辈子都不可能得到的,就算我每天从天亮到天黑都在给别人洗头,也永远洗不出一枚这样的钻戒——若是真货的话。在这个世界末日的地下,只要我不害怕死人,就能轻而易举得到所有东西。在把钻戒攥在手心的刹那,我感觉自己很幸福,即便明天就会死去! 我把钻戒戴在手指上,我这根又细又小的手指,可以戴上所有的戒指。可是,我只戴了三秒钟,又把它摘了下来。 身后响起了脚步声。 就当我惊慌地要回头时,一只冰凉的手蒙住了我的嘴巴。这才是真正让我惊恐的。我的眼前是那堆死尸,而那只手给我的感受,就像一具恐怖的僵尸!我无法抵抗。随即另一只手摸到了我的胸口,将我拖进旁边的角落。 那只冰凉的手扯开我的上衣拉链,很快又扯开内衣。不知是谁的两片嘴唇,吐出沉重的气息,在我的身上啄来啄去,还流下黏黏的口水——比那些死人的尸液更为恶心。 我看不清那个人的脸,因为他用一块黑布蒙住了我的双眼。在地狱般的黑暗中,我的上半身裸露,下半身的裤子也被褪了下来。我的挣扎是那么无力,因为自己实在太娇小了,我只有八十多斤,对方的体重可能有我两倍。 好疼…… 十分钟?二十分钟?我记不清了。 总之,我自己的重量消失了,眼前黑茫茫的,一丝光都见不着。 解开绑在眼睛上的黑布,双腿依旧麻木。这里只开着两盏微弱的灯,我在地上寻找手电,好不容易才找到,对准自己的下半身。我感到深深的屈辱,眼泪早已布满脸颊。艰难清理自己的身体,却竟不知是谁**了我。至少,这个人不会是杨兵,他不需要这样做。更不可能是周旋。除了那些肮脏的东西,他没有留下痕迹,自始至终都没发出声音。没人敢到这个地方来,只有罗先生会每天下来维护发电机,难道有人一直在跟踪我? 摊开右手,那枚钻戒仍在掌心。不晓得为什么,在被**的整个过程中,我一直紧紧握着它——如果没有下来偷死人的东西,我大概也不会遭这样的罪了。 我想到了死。 要是以前被人这样欺负,我还会自认倒霉,就这样忍受下来。可都已经世界末日了,我也躲不过自己的命运吗? 我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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